如何看待「13歲男孩坐轎車天窗撞限高欄不幸身亡」這件事?

汐水1


這是一個不應該發生的悲劇,不管是駕駛車輛的大人,還是後車兩個駕車和拍視頻的人,但凡有一點警惕性,這個悲劇就可以避免。

先說事發車輛的司機,不知道他和身亡的孩子到底是什麼關係,但不管什麼關係,我認為都必須給予判刑,他的行為和一般的疏忽導致孩子事故還不同,明明知道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能將手頭等伸出車外,可他居然可以讓孩子將大半個身子探出車頂天窗,更可恨的是,那是高速公路啊!高速公路!

在駕駛過程當中,明明看到前防有限高的標杆,卻沒有任何的警惕性,沒有及時的提醒孩子,更沒有減速。我認為這個駕駛員的麻痺大意和無視規則是造成孩子身亡的直接原因,不應該被原諒,必須予以處理。

另外,對於車後駕駛車輛和拍視頻的人來講,雖然他們沒有任何責任,但他們應該受到良心的譴責。很多人講,他們沒有錯,他們如果鳴笛提醒的話,孩子回頭的話撞上會不會擔責?還有如果超車別停的話會不會引發其它事故?等等,原因很多,想的很全面。

這個問題我認為就如同那些拉著危急病人闖紅燈送醫一樣,你的目的是為了救人,是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惡果,你的行為哪怕是違規的,我想也是可以得到對方和交通管理原諒的,而對方也會掂量出輕重來,到底是為了誰好。

不要為冷漠找藉口,從視頻的時間上來看,後車的人完全有足夠的時間上前制止這個悲劇的發生,這個悲劇並非發生在不可逆轉的一瞬間,而是具有一定的時間和距離的,不停的鳴笛,或者直接超車等措施,都可以及時制止前車的行為。


元芳有看法


上午看了該視頻,應該是後車錄的,不知道說什麼好,實在感到心疼,13歲的花樣年華,卻因為無知離開了人世,上午看視頻的時候,只有前一段,撞完之後孩子躺在車頂,我還抱有一絲希望,直到下午看到了第二段視頻,半邊腦袋都削掉了,實在是太慘了,目睹整個過程的後車司機什麼心情不知道,孩子父母及駕駛員才是真的接受不了!


換成我在同路段該如何處置,好多人都認為後車駕駛員該追上前車制止,但是,現在大家也都知道,好人難當,萬一開上去制止,對方不聽再出點意外,賴上後車司機也很難說,另外,這是制止不制止的問題嗎,這一次制止了,下一次誰來拯救呢?不過,我如果對該路段非常非常熟悉,我知道前方具體多少距離有限高杆,我一定會制止的,我哪怕加速超過前車,停在限高杆下也要制止,但是世上沒有如果…
據目前消息稱,該車司機不是孩子親屬,孩子父母在另外一臺車上,這個司機恐怕也會承擔責任,這個孩子不是不知道躲,而是撞擊的一瞬間,孩子正在左右回頭看別的,現在說什麼都晚了,這就是命,一路走好吧……


威馬汽車車友會


這是一件本不該發生的悲劇,江西新餘,13歲小男孩坐車將身體從天窗伸出車外兜風,沒有注意到前方的限高杆,被撞限高杆當場死亡。

而這段視頻的拍攝者是後面的車,在事發前百餘米的時候,後車眾人看到限高杆說了一句“血腥的一幕……”,緊接著小男孩真的撞到了限高杆上,當場身體躺在了車頂上,不幸身亡。後車眾人在發出驚呼後,說了一句“沒用了,沒用了……”。

可以說小男孩死在了自己的無知上,而當時車輛駕駛者未及時阻止,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車輛行駛過程中,將天窗打開有利於及時排除車內汙濁的空氣,但乘車人將身體伸出天窗外,顯然是再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車輛行駛過程中,會發生任何不可預知的意外,這是常識;而且車輛行駛過程中,將身體伸出車外,本身也是違法行為。《交通安全法》第77條有明確規定,車輛行駛過程中,干擾駕駛,將身體伸出車外,或者跳車,都屬於必須不得的。

小男孩的死,說的那啥點,與自己的無知,與家庭的教育,與同車人都有分不開的關聯。

死者已逝,還能說什麼呢,希望後面的人能夠引以為戒,不要再發生如此荒謬的事了。


李阿冰


昨晚看的抖音小視頻,原本以為是有人擺拍的,豈知是真事。傳出視頻裡的人,還在說著,不作不會死

。我想,用魯迅話來說:“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

從視頻裡的對話來看,後車對路況還是比較熟悉的,說前面有限高,還說前面這輛車,車速太快。網友評論,後車司機為什麼不摁喇叭提醒,怎麼在說風涼話?最後被撞,感覺自己是多英明似的。我也在想,為什麼孩子看到前面有限高的,不躲閃。難道車速有這麼快嗎?還是這個13歲的孩子,想要兜風似的找刺激。估計也是被寵壞了,

叫司機開快點,像個首長一樣,來檢閱部隊似的。

這就是任性的後果,家長應當警醒,有句不文雅的一句話:裝逼,遭雷劈。沒事就不要得瑟了,這年頭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安心學習,才是正道。


窗外的白楊


很悲傷,飛來橫禍奪走了這麼年幼的生命;

很憤怒,轎車司機和其他人沒有保護好孩子。

13歲男孩坐轎車天窗撞限高欄不幸身亡

(13歲男孩半身在天窗外)

(13歲男孩迎面撞上限高欄)

講一個婚禮攝影師撞限高欄不幸身亡的舊聞吧。

(圖文無關)
2013年春節,湖北某地級市有一場婚禮,新人請了自己的攝影師朋友為他們接親拍攝。

上午從女方家接到新娘子,婚車隊伍立馬返程去往男方新房。

路過一座不足200米的石橋。

攝影師所在的婚車是領頭車,估計司機喝了點酒,車速較快。

攝影師半身伸出車頂天窗,架起攝像機背對車子行駛的方向,拍攝後方來車隊伍。

悲劇就在 那一瞬間發生:攝影師頭部被限高欄猛烈撞擊,瞬間低垂了下來,身子癱軟落進車子後座裡。第二輛車子的司機看到之後,覺得不對勁,亮尾燈示意後方所有接親車輛停車。

領頭的那臺婚車還在前面繼續開,大約好幾百米被電話叫停。

後座的攝影師被發現時一動不動,脖子完全軟了,腦袋和肩部脊柱分離。

新郎自責不已,失去朋友,婚禮也泡湯了。

臨時限高欄是為了擋住超重貨車

據悉, 限高欄是臨時加上去的。石橋承重能力有限,過年有很多貨卡避開收費路口在這裡通行,所以就設置了這個二米八臨時限高欄,並在上橋口前50米安放了警示牌。

然而,因為司機酒駕,車速過快,再加上上橋路段有個小陡坡,攝影師背對著拍攝沒有及時閃躲,所以血濺當場。

(限高欄一般為了大貨車設置)

司機注意行車安全,嚴格遵守交通規定,不酒駕醉駕疲勞駕駛超速;乘客注意乘車安全,不要做出任何伸出肢體的動作。

在這裡提醒婚車跟拍的攝影師們,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CRAN映像


血的教訓

10月28日,江西新餘一13歲男孩在乘車時,將半身伸出小車天窗外,撞到路上方的限高欄身亡。民警表示孩子監護人在後面的車,事發車駕駛員和小孩無親戚關係,現事故正在調查。提醒:汽車行駛時,千萬不要將身體伸出窗外。

實在是可笑、又可氣

可笑的是孩子已經13歲了,按理說應該已經上初中了,基本的安全意識應該已經具備,可還能做出如此幼稚的行為,即將撞上欄杆時,也是展現的大無畏精神,一點都不知道低頭,孩子你以為你練的是鐵頭功啊,刀槍棍棒不如的,真的是毫無求生慾望,不低頭。

可氣的是,家長在後面車不知道能目睹這樣的熊孩子行為不,也不嚴加管教,而同行的人孩子的半個身子伸出窗外,也不加以制止,眼看要通過限高護欄時,依然按照正常速度行駛,那速度通過撞一下可不給人撞死?

有人說這也是優勝劣汰的一種?對於這種熊孩子、心大的家長。你有什麼想說的歡迎留言告訴我。


保險島


起初不敢看視頻,實在害怕血腥。看了視頻,無比心痛又無比憤怒。


每個父母,毫無疑問是熱愛自己的孩子的,都希望把最好的東西留給孩子!但是,做為成年人,我們一定要明白:愛的邊界在哪裡?

如果愛沒有邊界,愛就成了寵愛、溺愛,成了恨,就會造成種種惡果。

視頻中13歲的孩子,頭伸出天窗外。這已經違反了交通規則,作為駕駛員,不能不熟悉交規吧?怎麼能允許孩子這樣做呢?這就是愛的邊界之一:愛不能違反法律。

有人說駕駛員不知道孩子坐到天窗外去了!真是睜眼說瞎話!天窗開了能不知道?開車一看後視鏡就能看到孩子的腳,他不會開車不看後視鏡吧?



我國《公路工程技術標準》3.6.1條規定:一條公路應採用同一淨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淨高應為5m;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淨高應為4.5m。這裡的淨高是指,限高杆的最低處與地面的距離。從視頻中看,這條公路最少為級公路,淨高應為5m。如果是5M淨高,小孩是不會撞上限高架的。

這個限高架的設立明顯違規。



全國各地限高欄應用氾濫,很多地方不經交通部門批准,私自設置限高欄,造成了很多外地駕駛員,根本不清楚哪兒有限高欄,更別說提前規避。另外,私自設置限高杆也缺乏安全的考量。

設立限高欄應該提前設立警示標誌。可惜,我國目前尚沒有這樣的規定!

駕駛員也太粗心了,明明早就看到了限高架,怎麼不提醒孩子趕快下來!

後車的駕駛員,可以長鳴喇叭,甚至加速趕上前車提醒一下也好!

孩子:一路走好!


寒舍29


不重視安全的人,你怎麼勸他都聽不進去。

我曾經在小區大門口馬路上攔住一位老頭兒,這老頭兒牽著小孫子沒有走行人通道,而是自己走在馬路外側,小孫子走在馬路更靠近車輛的內側!攔下老頭後我跟他說,一來帶孩子要走在行人通道,不要走機動車道,二來你即便要走,也得讓三四歲的小朋友走在遠離車輛的一側!

結果這位素不相識的老頭兒用打量騙子的目光看了我兩眼,一句話沒說牽著小孫子打著燈籠照舅去了…… 走了幾步還回頭再看了我一眼,或許他覺得我是神經病?

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日常出行,真的得注意安全。開車進地下車庫,不管車庫照明強度如何,大燈打開,讓行人和其他車輛能夠提前知道有車駛來,避免突兀看到人或車而造成事故。需要臨時在道路上停車的,一定不能停在十字路口(阻礙車輛、行人視線容易引發事故),彎道內側。

就此次事故, 有不少鍵盤俠認為後車應該追上前車或阻止,或提示。我只能說,紙上談兵!哪怕後車很熟悉路況,10幾秒就想追上前去,時間也不夠。而更麻煩的是,你上前做好事,後果卻很嚴重:

你駕駛在後車用遠光頻閃前車,摁喇叭,終於引起前車司機和小孩的注意,他們都回頭看後車——接下來小孩撞了限高架,死亡——前車起訴你,法官分你點責任妥妥的。

你駕車高速趕在前方別停前車,前車一個急剎,孩子身體保持慣性向前飛翔……不死即傷,你的全責奧買噶。

還有最後一個辦法,追上前車並排拿出高音喇叭(就算鍵盤俠你車上配備的有,初衷就是為了做好事)又是比劃,又是喊話……前車司機扭頭看你,小孩扭頭看你,好,撞上限高架又掛了……你仍然跑不掉責任:如果你沒有揮舞手勢,沒有大聲喊話,那麼司機和小孩就不會去看你,事故也就避免了,然而由於後車司機的瞎操心,分散了前車駕駛員及小孩的注意力,導致悲劇的發生——原告律師振振有詞!


封狼居胥霍驃騎


視頻我看了幾遍,整個過程真的很驚險,小男孩的死亡也很恐怖。小男孩死於自己的無知,轎車司機對於孩子的過分嬌慣也是導致事故發生必然因素,從事故視頻最後的碰撞上看,小男孩在左右張望,不然13歲的男孩也不會躲不過那個限速杆的,當然究竟是什麼吸引了小男孩的注意力還有待官方消息。

不知小男孩的父母現在得多麼懊悔,小男孩死狀之慘估計會成為孩子父母以後的夢魘。現在再責怪孩子父母已無濟於事,不過我很納悶,告訴上可以安裝限速杆?至少我走高速時沒有見過限速杆,而且這枚限速杆的高度真的不敢恭維,實在太低,平常私家車的高度加上小男孩半個身子不算太高。種種因素再加上孩子當時分神才導致悲劇的發生。



逝者已逝,但願悲劇不要再上演,至於這麼低的限高還是需要看看是不是有審批,如果是私自安裝,還是需要追究這些人的責任。


天涯0咫尺


責任完全是轎車內大人的責任,那些說什麼怪限高杆的,怪後車沒有提醒的,只不過是時候想推卸責任而已。


事件回顧:2018年10月28日16點58分左右,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袁某駕駛一輛轎車在經開大道由南向北行駛時,乘車人鍾某(13歲)將身體伸出車頂天窗外,當車輛行駛到良山鎮八百橋路段通過限高橫杆時鐘某的身體與橫杆發生碰撞,當場死亡。

後車轎車人員視頻中討論,裝逼,前面有限高杆,撞上必死無疑,之後他們目睹前車撞上全過程,在車內一陣驚呼。


詩詞公寓觀點:首先肯定是車內大人安全意識太差,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孩子畢竟才13歲,對一些未知的安全隱患缺乏足夠的認知,但孩子不懂,不代表大人也不懂啊,由於自己的疏忽導致孩子慘死在自己眼前,我想車內的大人這輩子心裡都過不去這個坎了,會自責內疚一輩子吧!

很多人說後車視頻記錄,明知道前面有限高杆,為什麼不按喇叭提醒,或者加快車速超過前車給予提醒等這些問題,我覺得這有點事後諸葛了吧?假如後車瘋狂按喇叭提醒,孩子受到驚嚇後遭遇了意外,或者後車追上前車過程中導致前車出現意外,那這種情況下,後車可是要負全責的,畢竟當時誰也不知道孩子真的會被撞死,我想如果後車知道孩子一定會被撞死,那肯定會第一時間去提醒並且阻止。

因此我覺得還是別去追究後車的責任,畢竟主要責任在於前車車主,是你們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怪不了別人,別人也沒有義務去為你的生命安全負責,這話雖然冷酷但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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