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話題徵集,問題是:
有沒有一句話,寫到你心坎裡去了?
其中有個答案是:
或許有一些東西是我一直強行送給你的,我的關心,我的陪伴,我的胡攪蠻纏還有我可憐的安全感,而我不曾問過你是否想要,盲目自信地送給你,但我只知道這些東西我從不輕易給別人。
本來前半段看起來很委屈,但是看到最後一句我覺得真的很傻。
用最通俗的語言解釋一下這句話:我付出了很多、很偉大,給你的都很珍貴。你沒開口要我都主動給你了,你居然不知道珍惜,別人想要還沒有呢,你tm就是個混蛋。
這是什麼呢,我覺得這在某種意義上就是道德綁架和強盜邏輯。
別人沒說過要你就盲目地送給別人,萬一別人根本不需要呢?
別人都沒嫌你添麻煩,你倒喊起委屈來了。
人家逼你喜歡他了嗎。
戀愛裡最怕的,就是付出了一切卻只感動了自己吧。
很多人總是守著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心甘情願為他做所有事,把最好的都給他。即便那個人也沒有說過喜歡,沒有說過要在一起。
這都不是問題。無非只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已。
問題是有部分人付出著付出著,就漸漸不自覺地把自己代入到「女朋友」的位置上了。你忍不住要插手他的生活,詢問他的行蹤。會對他身邊出現的每一個異性吃醋,還會對他發脾氣。他跟別的女生曖昧了,你就滿腹抱怨,大發雷霆。
最後沒有在一起,還要給對方扣上一個「浪費我的感情的渣男」的罪名。
可是實際上,他甚至都沒有說過喜歡你,更沒有說過要在一起。你對他的好,都是你強行送給他的,他甚至沒有開口要。
再說了,人家還不一定想要呢。
他沒有要求你對他好,更沒有說過會讓你的付出有回報。何況你又不是女朋友,他沒有義務對你服務,你也真的沒什麼資格委屈。
人家被你管著都沒喊委屈,你委屈什麼?
人之所以覺得痛苦,是因為慾望得不到滿足。
如果你覺得委屈,那就是因為你一開始所謂的「心甘情願」本身其實就是帶著「想要得到回報」的企圖。
有一個急需科普的知識點(男女通用):
他沒開口說喜歡你的時候,就當作他不喜歡你;
兩個人在一起之前,不要試圖把自己代入女朋友的角色去插手他的生活。
因為在在一起之前,喜歡只是你一個人的事情而已。
很多人明明已經拼盡全力想要抓住一個人,但結果卻往往是愛而不得。
面對這個結果,有些人釋然也給予尊重,因為已經努力爭取過;
有些人暗自委屈,覺得心有不甘,所以她們深陷其中一直無法自拔。
因為她們都忘記了,真正的愛情,是兩個人平等地互相吸引、互相遷就,而不是某一方低聲下氣、委曲求全。想要得到一份滿意的愛情,就不要一味地討好別人。
如果他喜歡你,肯定會珍惜你的好、不會讓你難過啊,怎麼可能還輪得到你喊委屈。看看他對待喜歡的人的溫柔和寵溺,再回頭想想他跟你相處的細節。他喜不喜歡你,你自己不是最清楚嗎。
別傻了,他沒說過喜歡你,也沒說過要在一起。你對他再好也沒用,因為你從來就不在他心裡,他也從來沒想要回應你。
還沒談戀愛就讓你覺得委屈,還不是因為他不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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