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靠譜的施工單位,混凝土企業也會很受傷!

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施工人員不講理,你有理,你任性,我沒理,我認命!

對規範認識不足

很多施工人員對混凝土認識比較膚淺,有的人只是道聽途說,根本不懂,有的人只是一知半解,理念還停留在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基礎上,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問題百出。在加上有的規範規定怪異,施工人員視規範如法律,“嚴格”執行,如《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2011的6.1.3條有一句“最小水泥用量不應少於280kg/m3”,某施工人員要求冬季施工的混凝土不管多大強度等級,水泥最小用量都不得小於280kg/m3,弄得混凝土企業哭笑不得。再如,某一施工人員向混凝土公司反映混凝土坍落度偏小,要求加大出廠坍落度:

施工人員:坍落度有點小,不好施工。

混凝土公司:好,我們調整一下,坍落度多少合適。

施工人員:也不要太大,別超過300(mm).

混凝土公司:好,保證不少過……

無奈,你任性,我只能認命……(這不是笑話!)

遇到不靠譜的施工單位,混凝土企業也會很受傷!

工地隨意加水

夏季溫度高,水泥水化速度快,再加上進場水泥溫度高,砂石含泥量大等問題,使得混凝土坍落度控制成為一個比較頭疼的 問題。施工工人為了降低勞動強度,片面追求大坍落度,要求混凝土達到“自流平”,坍落度稍微偏小,或流動速度慢直接加水擴大坍落度,如澆築梁板普遍要求混凝土坍落度達到200mm以上。工人私自加水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施工工人知道加水有損混凝土工程質量,混凝土澆築時先看工作性是否合適,在決定是否加水,加水後快速攪拌,在卸料(很少這樣做)。另一種則是混凝土運輸車輛運至工地後,不卸料查看混凝土工作性直接掛水管加水,甚至加水至混凝土離析。

私自加水對混凝土拌合物質量產生較大的影響,首先,工地加水該變了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的水膠比,造成混凝土硬化後的強度和耐久性降低,經驗表明混凝土水膠比提高0.01,混凝土28d抗壓強度降低4%左右。很多施工人員,不瞭解加水的危害,認為加這一點水,沒什麼,不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其次,工地加水後,往往攪拌不均,造成混凝土和易性變差,更有甚者過多加水造成混凝土離析,澆築時堵泵,澆築後混凝土勻質性較差,表面漿體過多,容易塑性收縮變大,容易產生裂縫。

工地加水的問題,控制起來往往比較困難,工人工程質量意識差。監理和施工管理人員有時只是口頭制止,待他們走後民工照加水不誤,後期出現質量問題直接找攪拌站,閉口不談私自加水的事情,甚至以此拒付貨款。商混企業技術人員對於工地加水有時很無奈,配合比設計時提高坍落度,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增加外加劑用量,依然難以控制工地加水,多數情況下都是默默承受不利的後果。

遇到不靠譜的施工單位,混凝土企業也會很受傷!


混凝土不養護或養護不到位

混凝土的質量除與所用原材料的質量和設計的配合比有密切關係外,還與混凝土的澆築施工以及後期的養護密切相關,有人說是“三分材料、七分工藝”。養護對混凝土質量的重要性幾乎所有的施工單位都清楚,處於各種條件,各種原因,真正能夠做到的有幾家。如,曾經遇見一個施工隊,澆築後混凝土板面以後,既不覆蓋,也不養護,次日向混凝土公司反映澆築的板面出現裂縫,要求混凝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當聽到混凝土公司技術人員說是沒有養護,混凝土失水過快形成的裂縫時,混凝土公司技術人員話沒有說完,施工人員說我們一直都是這樣乾的,都沒有裂縫,就是你們混凝土不合格……。用可能是“混凝土配合比設計不當”這些“莫須有”的罪名把責任強加給了混凝土公司,要求混凝土公司承擔檢測和修補所產生的費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12規範的條文說明中明確指出“預拌混凝土不包括運送到交貨地點後的混凝土澆築、振搗及養護。”也就是說預拌混凝土的所有權是在交貨地點交貨驗收後就由供方轉移到需方了。混凝土的收縮裂縫的產生是由需方造成,那麼就應該由需方來承擔責任,但事情的結局不是這樣的,出了問題混凝土公司很難保證不受損失。

遇到不靠譜的施工單位,混凝土企業也會很受傷!


混凝土強度問題

施工工地進行混凝土進場驗收時應按照規範規定的方法進行取樣、檢驗、試塊製作,然後進行標準養護、在按照規範試驗方法檢測,但實踐中常常會遇到施工人員不按照規範進行取樣、檢測,造成許多扯皮事情,使混凝土公司技術人員苦不堪言。

如某工地反映,工地現場取樣試件檢測不合格,只能達到設計強度的60%左右,工地相關人員判斷,要麼是混凝土公司混凝土配合比設計不當,要麼是發錯混凝土標號,要求混凝土公司賠償損失。後根據施工驗收規範的相關規定進行檢測,實體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強度要求,問題出在哪兒?後來得知,試件製作是施工現場卸料的民工隨便做的,工地沒有養護室,再加上深秋季節,日平均溫度10℃左右,施工單位不懂這些原因對混凝土試塊強度的影響,將強度不合格的責任推給混凝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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