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靠谱的施工单位,混凝土企业也会很受伤!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施工人员不讲理,你有理,你任性,我没理,我认命!

对规范认识不足

很多施工人员对混凝土认识比较肤浅,有的人只是道听途说,根本不懂,有的人只是一知半解,理念还停留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基础上,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问题百出。在加上有的规范规定怪异,施工人员视规范如法律,“严格”执行,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的6.1.3条有一句“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280kg/m3”,某施工人员要求冬季施工的混凝土不管多大强度等级,水泥最小用量都不得小于280kg/m3,弄得混凝土企业哭笑不得。再如,某一施工人员向混凝土公司反映混凝土坍落度偏小,要求加大出厂坍落度:

施工人员:坍落度有点小,不好施工。

混凝土公司:好,我们调整一下,坍落度多少合适。

施工人员:也不要太大,别超过300(mm).

混凝土公司:好,保证不少过……

无奈,你任性,我只能认命……(这不是笑话!)

遇到不靠谱的施工单位,混凝土企业也会很受伤!

工地随意加水

夏季温度高,水泥水化速度快,再加上进场水泥温度高,砂石含泥量大等问题,使得混凝土坍落度控制成为一个比较头疼的 问题。施工工人为了降低劳动强度,片面追求大坍落度,要求混凝土达到“自流平”,坍落度稍微偏小,或流动速度慢直接加水扩大坍落度,如浇筑梁板普遍要求混凝土坍落度达到200mm以上。工人私自加水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施工工人知道加水有损混凝土工程质量,混凝土浇筑时先看工作性是否合适,在决定是否加水,加水后快速搅拌,在卸料(很少这样做)。另一种则是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至工地后,不卸料查看混凝土工作性直接挂水管加水,甚至加水至混凝土离析。

私自加水对混凝土拌合物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首先,工地加水该变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水胶比,造成混凝土硬化后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经验表明混凝土水胶比提高0.01,混凝土28d抗压强度降低4%左右。很多施工人员,不了解加水的危害,认为加这一点水,没什么,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其次,工地加水后,往往搅拌不均,造成混凝土和易性变差,更有甚者过多加水造成混凝土离析,浇筑时堵泵,浇筑后混凝土匀质性较差,表面浆体过多,容易塑性收缩变大,容易产生裂缝。

工地加水的问题,控制起来往往比较困难,工人工程质量意识差。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有时只是口头制止,待他们走后民工照加水不误,后期出现质量问题直接找搅拌站,闭口不谈私自加水的事情,甚至以此拒付货款。商混企业技术人员对于工地加水有时很无奈,配合比设计时提高坍落度,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增加外加剂用量,依然难以控制工地加水,多数情况下都是默默承受不利的后果。

遇到不靠谱的施工单位,混凝土企业也会很受伤!


混凝土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

混凝土的质量除与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和设计的配合比有密切关系外,还与混凝土的浇筑施工以及后期的养护密切相关,有人说是“三分材料、七分工艺”。养护对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施工单位都清楚,处于各种条件,各种原因,真正能够做到的有几家。如,曾经遇见一个施工队,浇筑后混凝土板面以后,既不覆盖,也不养护,次日向混凝土公司反映浇筑的板面出现裂缝,要求混凝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当听到混凝土公司技术人员说是没有养护,混凝土失水过快形成的裂缝时,混凝土公司技术人员话没有说完,施工人员说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干的,都没有裂缝,就是你们混凝土不合格……。用可能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把责任强加给了混凝土公司,要求混凝土公司承担检测和修补所产生的费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12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预拌混凝土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也就是说预拌混凝土的所有权是在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后就由供方转移到需方了。混凝土的收缩裂缝的产生是由需方造成,那么就应该由需方来承担责任,但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出了问题混凝土公司很难保证不受损失。

遇到不靠谱的施工单位,混凝土企业也会很受伤!


混凝土强度问题

施工工地进行混凝土进场验收时应按照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检验、试块制作,然后进行标准养护、在按照规范试验方法检测,但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施工人员不按照规范进行取样、检测,造成许多扯皮事情,使混凝土公司技术人员苦不堪言。

如某工地反映,工地现场取样试件检测不合格,只能达到设计强度的60%左右,工地相关人员判断,要么是混凝土公司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要么是发错混凝土标号,要求混凝土公司赔偿损失。后根据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实体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要求,问题出在哪儿?后来得知,试件制作是施工现场卸料的民工随便做的,工地没有养护室,再加上深秋季节,日平均温度10℃左右,施工单位不懂这些原因对混凝土试块强度的影响,将强度不合格的责任推给混凝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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