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成立60周年|广西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治理纪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区各部门积极响应,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能源来源、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近年来,广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治理,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初步构建起绿色发展、生态和谐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

画好蓝图:国土空间规划打头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逐步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为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原国土资源部的支持指导下,广西国土资源厅抓好顶层设计,在国土规划、省级空间规划以及市级“多规合一”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2014年4月,在“两区一带”三个区域性国土规划编制成果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国土资源厅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

历时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基本定稿,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负责人介绍,《规划》的核心,首先是突出战略高度,打造“顶层设计”角色,重点体现国家意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点战略部署。其次是顺应空间规划改革趋势和总体要求,不仅要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目标要求,还要与当前省级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目标任务相衔接。再次是在国土空间分类、分区的基础上,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增强政府对国土空间的管控能力,引导地方解决在保障和保护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最后,是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优势,在把“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相关要求融入国土规划的同时,更应体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方面的指标约束、用途管制、土地综合整治等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实施性规划做好衔接。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西国土资源厅对“三区三线”划定进行了重点研究。

首先,将广西国土按功能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三类空间划分,是以国土资源现状为本底,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以100m2×100m2网格为单元,分别开展生态空间适宜性评价、农用地空间适宜性评价和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在三类评价的基础上,按照优先保障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原则,将评价成果进行空间叠加分析,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空间管制要求开展国土空间综合适宜性评价,划分形成以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开发为主导功能的三类空间。

其次,在三类空间基础上,划定“三条红线”。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从国土生态敏感性、国土生态服务重要性以及国土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重要性等方面开展生态重要性评价,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生态重要性等级。在此基础上,将生态重要性等级较高的区域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是先测算城镇用地规模,主要采用“以人定地”和“以产定地”相结合的方法,测算各县目标年城镇建设用地刚性规模,再结合城镇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设适宜性等因素,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各县城镇建设用地弹性比例,最终在刚性规模加上预留“白地”,即得到城镇开发控制规模。在此基础上,结合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城镇发展方向和需求,综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是在严格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下达的基本农田任务基础上,对现状的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是在农业空间内,从农用地坡度、地类、质量等级、集中连片程度等方面综合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提取优质农用地,并对其进行分级,将高级别的优质农用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结合考虑其与生态保护、城镇建设的矛盾冲突,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为了强化了国土空间管控措施,《规划》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三条红线为“底线”,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构建了国土规划的空间管控体系,对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

2017年7月26日,《规划》评审会在南宁召开。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广西社科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在听取规划编制单位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对《规划》主要成果的介绍,以及认真讨论和质询后,认为《规划》从深度和广度上已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层面处于领先水平,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重拳整治: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近年来,广西国土资源厅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规范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及审批管理、矿产督察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矿山环境保护。据统计,全区矿山总数从2010年的5 132个降至2015年的3 27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统计),降幅为36.24%,大中型矿山比例从2010年的1.71%提高至2014年的8.4%。

矿山整体数量下降的同时,“小散乱”的非法矿山企业却不断出现。2016年11月2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以及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合浦采石破坏环境等问题看,暴露出广西矿产资源开发还存在着规划缺乏前瞻性、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采矿权出让工作不规范、采矿权批后监管不到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得力等问题。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2017年2月以来,广西国土资源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7年4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专门方案,对全区生产矿山的出让、审批、监管等环节进行排查清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同时联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对全区所有煤矿开展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杜绝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发生。同年7月,该厅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取缔非法采矿点336家。

在全区各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迅速行动起来。

南宁市在启动采石场扬尘污染治理的同时,对城市周边采石场进行停业整顿和重新布局,科学划定集中开采区,将采石场数量由原来的149个缩减至96个。

柳州市明确每个县仅保留城乡建设必需的采石场5个,市本级压缩到16个,确保城市周边和各类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矿业权有序退出。

桂林市率先在全区编制并发布实施《桂林市重点区域采石场规划》和各县采石场发展规划,全市共关闭采石场90家。

此外,广西国土资源厅还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区、市、县三级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矿产资源开采的生态红线。同时,严格砂石资源开采规模准入,推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未来几年,广西砂石矿山将实行100万吨/年、50万吨/年、20万吨/年、10万吨/年等四种差别化的最低开采条件。到2020年,全区大中型砂石矿山比例将达到12%以上,极大改善建筑用石料采石场的“小、散、乱、差”局面。

严守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广西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耕地保护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十二五”以来,在原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创新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加大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土地复垦管理、积极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建立自治区和市两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等重要举措,广西初步形成了“管控、建设、激励”并重的耕地保护体系,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以来,广西圆满完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6万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部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并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管理,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进一步提高,布局更加优化,特别是城市周边划定保护比例由51%上升到55%,与河流、湖泊、山体共同形成了城市开发实体边界,有效控制了城市的无序扩展,发挥了广西永久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

耕作层土壤是耕地的精华。实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各类建设损毁或破坏的土地,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为推动此项工作,广西国土资源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不断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创新研究。得益于此,全区耕作层土壤剥离比例从2016年不低于供地面积所占耕地面积的10%,到2017年的20%,再到2018年的100%,实现逐步递增,该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同时,该项工作还被纳入各市政府当年绩效考核。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剥离耕作层土壤3 481.33公顷,存储土方量432万立方米,利用土方量194.14万立方米,得到了原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成为全国首例线性工程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试点,其中柳州至南宁段改扩建工程“两剥五用”创新模式为全国提供了经验借鉴。

生态建设: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2017年12月,中央正式批复广西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并下达基础奖补资金10亿元。试点工程预计完成耕地整治面积6 297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 304公顷,完成蔗区耕地整治28 333公顷,耕地提质改造4 567公顷。

2018年1月30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召开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申报会议,研究2018年重点实施项目及年度绩效目标。

这次会议上,广西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谢瑾瑜强调,一是加强对项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选好项目,积极对接环保、财政部门;三是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四是厅相关处室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监督。

与此同时,为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广西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抓手,统筹推动土地开发整理、生态修复和村庄整治,加快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格局,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截至2018年6月,南宁市西乡塘区、陆川县、上林县、宾阳县、百色市右江区、平果县、容县等7县(区)人民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土地综合整治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各县(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保障措施等,各县(区)形成国土、农业、水利、财政、交通等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各县(区)已着手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调查、全域规划编制和示范项目选址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编制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来源丨南方国土资源

作者丨范雁阳 农宵宵 张春云

审核丨李欣松 黄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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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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