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諫觀魚》原文及譯文

《臧僖伯諫觀魚》是春秋時期文學家左丘明創作的一篇散文。這篇散文記敘了臧僖伯用當時社會的禮制去勸阻魯隱公去棠地觀看捕魚一事,反映了當時的“禮”制思想,即國君不能把遊玩逸樂看作小節。故臧僖伯認為國君的一舉一動與國家的“政治”有關,所以極力勸阻魯僖公去“觀魚”。這篇散文短小精悍,說理層層推進,直官不諱,不容辯駁。

《臧僖伯諫觀魚》原文及譯文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於前502年,死於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後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後為魯國太史 。左氏世為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為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於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並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原文及譯文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zāng)僖(xī)伯諫(jiàn)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duó)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採,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qì)行,所以敗也。故春蒐(sōu)夏苗秋獮(xiǎn)冬狩(shòu),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zǔ),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zào)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製作禮器和兵器,那麼,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閒時節進行,並(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並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彩鮮豔,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裡,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製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至於山林川澤的物產,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僕役們去忙活,有關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涉足的事。”

春:指魯隱公五年(前)春季。公:指魯隱公。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在位。按《春秋》和《左傳》的編著體例,凡是魯國國君都稱公,後邊《曹劌論戰》等篇均如是。魯國是姬姓國,其開國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東西南部。如:往。如:往。棠:也寫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臺縣東。魚:通“漁”,動詞,捕魚。臧僖伯: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兄魯隱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驅”“弓區”)(kōu),字子臧,封於臧(今郯城縣),伯為排行,僖是諡號。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臧哀伯或臧孫達),達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孫。講:講習,訓練。大事:指祭祀和軍事活動等。材:材料,原料。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舉:指行動。納:納入。軌物:法度和準則。度:衡量。量:程度。章:通“彰”,彰明,發揚。採:物之有華飾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間曰採。亟:多次,屢次。春蒐: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產卵未懷孕的禽獸。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秋獮:指秋天打獵。獮,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冬狩: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按:“春蒐夏苗秋獮冬狩”云云,說明我們的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有生態平衡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並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治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振旅:整頓部隊。飲至: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束以後,都要告於宗廟,並舉行宴會予以慶賀。軍實: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鬥中的俘獲等。昭:表明。文章:服飾旌旗等的顏色花紋。登:裝入,陳列。俎: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射:激矢及物曰射。山林:材木樵薪之類。川澤:菱芡魚龜之類。資:材資也。皂隸:本指奴隸,這裡指做各種雜務的僕役。

公曰:“吾將略(lüè)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

隱公說:“我準備到那裡去巡視。”於是就去了(棠地),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裡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隨同前往。

略地:到外地巡視。陳:陳設,張設也。稱疾:推說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輕者為“疾”,重者為“病”。)

書曰:“公矢魚與棠(táng)。”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春秋》上說:“隱公在棠地陳設漁具。”(這是說他棠地觀魚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並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書:指《春秋》。矢:通“施”,實施,陳設。這一句的意思是:隱公在棠陳列漁具。

《臧僖伯諫觀魚》原文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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