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落戶政策,CFA、FRM落戶上海更容易了!

上海市重點領域人才開發目錄

為貫徹落實《上海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行動綱要》,加快推進科教興市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的實施,根據本市建設“四個中心”的戰略目標,以優先發展的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的人才需求為重點,制定《上海市重點領域人才開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對《目錄》涉及的人才,實行政策聚焦、服務聚焦,推動人才工作的體制和機制創新,引導人才向優先發展的產業集聚,優化人才資源結構,為本市構築新型產業體系提供人才保障,促進人才資源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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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人才集聚工程

按照《目錄》推進本市人才和智力集聚工程,進一步強化引進人才的產業導向,為優勢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

符合《目錄》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內人才和高校優秀畢業生等各類人才,在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時,可以按照要素計分辦法,增加產業導向分值;優勢產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國際化和緊缺急需人才,申請本市戶籍時,實行政策傾斜。

各重點行業的重大建設項目引進外國專家的,可以優先獲得來華工作許可和必要的資助。

對《目錄》涉及的人才,鼓勵各單位創新分配激勵機制,建立以業績為導向、體現市場化水平、自主、靈活的薪酬制度,增強對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調動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完善“以市場為導向、政府重點支持”的人才培訓機制,培養上海緊缺急需的人才。政府各部門用於人才發展、海內外人才培訓、留學人員創業資助等各類資金,優先用於符合《目錄》的人才培養。

將符合《目錄》的高層次人才,列入領軍人才開發和培養的視野,享受本市領軍人才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有針對性地推進重點產業領域領軍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領軍人才發展需要,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服務措施。

培訓機構參照《目錄》開發培訓項目,組織人才的繼續教育、職業培訓,可優先申請列為本市緊缺人才培訓工程。鼓勵海內外著名培訓機構、高校、企業集團、非政府組織等按照《目錄》來滬開展合作培訓,拓寬培訓渠道。定期舉辦優先發展產業領域的高層次學術交流活動,建立重點專業領域與國際交流合作的長期渠道。

鼓勵高等院校參照《目錄》需求目標,以培養人才的自主創新和實踐能力為核心,調整和改革學科、專業和課程設置。以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和區域博士後創新基地等為載體,構建“產、學、研”聯盟,促進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和經濟社會的緊密聯合。

三、健全人才職業能力評價體系

按照《目錄》,以知識、能力、業績為導向,加快文化、金融、生物與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港航等領域人才專業能力水平認證項目的開發和實施,推進國際公認的職業資格認證工作,完善認證服務網絡,逐步建立體現行業特色、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的科學規範的人才評價標準,引導社會化、市場化的人才開發。

符合《目錄》的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時,可以根據其在國外取得的成果,參照同類人員,直接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四、提高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圍繞《目錄》加快建設人才資源分類信息庫,開發人才職業誠信項目,為集聚人才提供信息和誠信服務,為人才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按照《目錄》推動人才中介服務的專業化,加快建設專業人才市場,提高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

鼓勵各部門和單位整合現有資源,積極引入社會化、市場化的優質服務資源,按照《目錄》中不同人才的不同成長規律,探索人才分類服務的方式,重點加強配套服務和保障體系的建設,開展學術休假、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創業融資、生活保障等各方面服務,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

五、增強人才安全意識

各部門和單位要強化人才安全意識,對涉及國家機密、國家安全並掌握核心和關鍵技術的重要人才,採取有效措施,培養歸屬意識和認同感,建立人才信息檔案,制定保護、激勵政策。

現首批發布文化、金融、生物與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港航等六大領域的人才開發專項目錄,請根據《目錄》做好人才開發工作。

上海市文化人才開發專項目錄

上海市金融人才開發專項目錄

(點擊圖片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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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上海市文化人才開發專項目錄:http://www.51cfa.com/thread-48282-1-1.html#dm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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