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二戰中怕死美軍能夠擊敗號稱不怕死的日軍?

為什麼怕死的美軍能夠擊敗不怕死的日軍?

補充為:美軍怕死這個概念本身都是錯誤的,因為這是一個集體概念!美軍中有人怕死,也有人不怕死,但無論怎麼樣,得不出美軍怕死這個結論!日軍也有怕死者,還是大多數,只是號稱不怕死!作為軍人,無論是否怕死,軍令如山,都得上戰場,這才是最真的現實。簡單用一句不怕死 怕死 概括美軍 日軍,這種判斷肯定是不科學的。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誰告訴你美國軍人的二戰的時候怕死的?你這問題就不對。

中途島海戰,美軍魚雷機編隊在低空冒著防空炮火和零戰的阻擊,毫不畏懼地衝向日本航母,幾乎全部犧牲,由此為高處的SBD創造了俯衝轟炸的機會點爆日本航母。

第三次所羅門海戰,美軍驅逐艦拉菲號在混亂的夜戰中衝向日本戰列艦比睿號,發射的魚雷因為距離太近沒有引爆,於是拉菲繼續使用高射炮近距離掃射比睿直到被擊沉。

同樣是瓜島,約翰·巴斯隆面對數千日軍,與戰友們一起英勇戰鬥,頑強不屈,獲得榮譽勳章後本可離開戰場,他卻扔下新婚妻子主動請戰,最終犧牲在硫磺島。

更別提萊特灣海戰時的美軍約翰斯頓號的驅逐艦和她在塔菲三號的戰友,當面對大和 長門 金剛 榛名四艘戰列艦帶隊的日本慄田艦隊,她們為了保護己方的護航航母和登錄部隊,發動決死衝鋒,全部戰沉犧牲(經評論區提醒,有一艘希爾曼號倖存了),因為他們勇敢的壯舉也使得日本更加錯誤的估計了塔菲三號的真正實力。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美軍二戰時在巴斯托聶被包圍的傘兵們,在沒有護航時飛向德國的B17機組們,還有在太平洋上的小島中浴血的馬潤們都用實際行動說明了美國軍人雖然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在使命和責任需要的時刻他們並不貪生怕死。二戰前和二戰時的日本人認為美國軍人是養尊處優和貪生怕死的少爺和公子,事實已經響亮的扇了他們的耳光:什麼時候貪生怕死也和生活水平有關係了?不怕死和不珍惜生命是不同的。

即使是現在,美軍中依然能湧現出很多因為英勇無畏的精神獲得榮譽勳章的軍人,有趣的是國內的很多人依然以為美軍不過全是一群貪圖享受的膽小鼠輩。我不知道這種腦補對於我們是否有任何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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