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江西新余小孩站在天窗致死,車要負責任」,你怎麼看提出這種觀點的人?

淡定1191429


出了事故,追責沒有錯,但不能憑想象追責。江西這起小孩頭伸出小車天窗被限高杆撞死的新聞,引發了大量民眾的關注,有些人想證明自己的小聰明提出各種追責的理由,比如立限高杆的人和部門的責任,當時跟在後面拍到視頻車也有責任,現在又說小車的責任,是不是還該追究汽車生產廠家,為啥要在好好的車頂上開個天窗。

出了事,死了人,找出事故原因,然後找責任人賠償或負法律責任沒有錯。這起事故首先說說限高杆的責任,在主要公路上限高,肯定有什麼原因,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後才能立杆,總不會吃飽了撐的亂設,出了事故他吃不了兜著走舒服嗎。目前結果沒出,還不能下結論。

拍視頻的車跟在後面無意拍到的,就算他注意到了,反應也來不及了,就算反應快,鳴笛提醒,等前車司機聽到再反應過來,靈活的司機聽到,十秒鐘能反應過來算聰明的了,而這個車載小孩的司機估計30秒都反應不過來,因為他反應快就會立馬剎車或提醒小孩。

如果限高杆沒有責任,無疑小車負全責。在快速行駛的車輛中,是不允許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老少皆懂的常識,車主卻任其在天窗上伸出縮進,還車速特快,最後釀悲劇後悔終生。

為什麼路上要設限高杆,為什麼車頂要開天窗,為什麼……?問了也白問,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守法出行,什麼什麼都會變成了沒什麼。


cc陳4154640781


事故已經發生,小孩死了,父母一定要討說法告他們:

一告公路部門亂修公路,且沒有設禁止爬天窗標誌。

二告路政亂設限高杆,沒警示且設的這麼低。

三告汽車廠亂開天窗,且沒有提示人坐上去會有生命危險。

四告車主明知有危險,卻不阻攔小孩爬天窗。

五告後車看到孩子有危險不提醒,還在拍視頻。

六告老天不下雨,如果下雨孩子絕對不會坐到車頂。

本事故完美瞭解!


泉城老徐


不這其實是空氣的問題,空氣太透明瞭,沒有擋住限高杆,限高杆也有問題,太低了,公路局也有問題,為啥要設置限高杆,為啥要在這修路,這個就是國家的問題了!更要怪這車,為啥有天窗!!!沒錯我就是這麼誠實



這個世界太殘忍


明顯是自己的錯誤,小編你為啥要帶上別人啊。前邊那麼大限高攔,硬是往上碰。怪誰,怪你啊小編。你怎麼不去提醒啊。神經病,我就搞不明白,頭條裡怎麼有那麼多白痴的人提出一些白痴的問題啊。你們是在誤導這個社會,誤導這個國家。你們才是真正的罪人啊。 編輯


風雨朱哥哥


(1)首先是限高杆過分的矮。國標規定不得低於4米5,但這是橫誇二級路的舊國標,高速公路都在5米以上。即便是4米5,那小車充其量也高不過1米5,小孩便是站在車頂上,也到碰不到4米5的杆。所以,這杆是殺人杆,應負七成主要責任,若不是碰死小孩,下一秒也會碰死更多的人的。(2)司機不應讓小孩露頭,應負三成責任。


用戶6646016735


這是熊孩子找死,坐的他爸同事即叔叔的車,人家也不好批評他不讓他坐上去。要怪只能怪家長慣著孩子,他父母就坐後面的車,難道沒看見孩子坐上面去?難道他們不會打電話叫同事讓孩子下來,不下來就靠邊自己去拉孩子下來?所以要怪只能怪家長慣著孩子胡作非為


騫瑭724


在為逝去的小男孩深表惋惜之餘,我也感嘆小孩的家庭教育問題,現在恐怕最痛苦的莫過於孩子的父母了。安全從小教起,家庭教,幼兒園教,學校教。可小男孩怎麼就不知道呢?再有就是駕駛員的責任,你有安全駕駛的責任,也有為同車乘坐人員的安全負責的責任。交通法規裡明確規定車輛行駛中不能把肢體伸出車窗外面,而這個13歲的孩子卻整個上身坐在車頂,駕駛員明現缺乏安全意識,沒有盡到提醒義務,遇到限高杆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所以說這件事情駕駛員付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青山248


1.司機沒有提醒責任最大。

2.限高欄杆設置不科學,沒達法律標準責任第二。

3.父母教育缺失責任第三。

4.孩子自身不遵守規矩造成死亡責任第四。


向星晨大海


第一責任人汽車廠家天窗有禁止攀爬的警告標示沒有?第二4S店銷售有沒有盡到危險告之義務?第三限高杆設置方有沒有考慮過這一現象後果?第四路政有連帶責任!第五同乘人員為什麼沒制止這行為?第六司機是沒有發現限高杆還是忘了車頂有人?第七父母監護失職!第八後車未盡到提醒義務!這樣找下來只是做父母的會辛苦點也值!


走四方133956841


到處都在彰顯個人權力,我的地盤我做主!修路就讓人民出行方便沒有阻擋,可有些人就是不讓人們出行方便,硬是安裝限高控制車輛出行,種種亂象在權力的作用更加猖獗,此次事件就應追究設置限高架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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