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貫徹新《條例》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和黨的紀律建設成為了時代的重大議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的再部署、再動員,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新《條例》增加“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等內容,就是要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確保全黨令行禁止。

全面加強黨的紀律。新《條例》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並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後,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增加規定黨員被依法留置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等。這些紀法銜接的內容,將執紀和執法貫通了起來,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新《條例》強調將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並將過去幾年實踐中普遍運用的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寫入了總則中,進一步強化了《條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作用。

全面強化紀檢工作。《條例》將“三類人”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充實進來,讓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具有“靶心”,有利於精準審查重點對象、解決重點問題,提升監督執紀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特別是強調要重點審查“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交織”問題,使監督執紀切中腐敗問題的“命門”。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自身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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