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懲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

「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紀律

1.崆峒區柳湖鎮麻黃村原文書張發弄虛作假套取村級扶貧互助發展基金問題。2016年2月,柳湖鎮麻黃村原文書張發以村委會需要使用證件為由,在建檔立卡貧困戶張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其身份證、戶口簿並偽造張某簽字和指印,以發展養殖的名義向本村扶貧互助協會提供了虛假的聯保協議,借款2萬元,期限一年。2016年10月,張發又與郭某某、任某某組成聯保小組,借發展養殖的名義向本村扶貧互助協會借款1萬元,期限1年。以上借款3萬元均被張發用於自家宅基地房屋翻建,借款均已逾期且至今未歸還。柳湖鎮政府已督促麻黃村扶貧互助協會限期催繳入賬,並收取佔用費和逾期滯納金3600元。張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涇川縣黨原鎮徐家村在低保評定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黨原鎮徐家村在低保評定工作中優親厚友,將不符合條件的吳某納入低保戶,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共領取低保金7224元。該村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村黨支部書記徐和平、村委會主任吳永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文書吳永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正在追繳。

3.靈臺縣梁原鄉溫家莊村截留惠農物資問題。2015年至2018年3月,梁原鄉溫家莊村在本村實施世行貸款項目、核桃基地建設項目和全壟雙膜溝播技術推廣項目過程中,對惠農物資管理發放混亂,致使518袋化肥、34卷地膜長期滯留村部。同時,將已發放的176袋化肥用於抵頂村集體日常用工勞務費,將本應發給建檔立卡貧困戶的53卷地膜發給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溫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李彥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李喜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崇信縣新窯鎮青泥溝村原文書楊鈞剛利用職務之便在他人名下私自貸款問題。2016年11月30日,新窯鎮青泥溝村原文書楊鈞剛利用職務之便,在村民張某名下貸取互助資金1萬元,將其中6500元上解村2017年度新農合資金,剩餘3500元存在自己名下。2018年7月,青泥溝村在戶內收繳了楊鈞剛所墊資的新農合資金6500元,楊鈞剛歸還了在張某名下1萬元互助資金貸款。楊鈞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華亭縣西華鎮陽關村套取村集體資金、違反低保評定程序、優親厚友等問題。2017年1月,西華鎮陽關村班子成員利用村級報賬套取集體資金、倒賣政府補貼地膜共計5.455萬元,用於發放福利、報銷電話費、餐費和村級日常事務支出;村黨支部書記張明星在低保調整過程中,違反低保評議程序,將不符合條件的其母梁某、村民何某等4戶評定為低保戶,導致違規領取低保金7056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高崇俊未認真履責,包村領導西華鎮計生辦主任寇紅豔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張明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村委會主任劉桂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副主任兼文書張俊喜、村委會副主任兼婦女主任馬紅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罷免高崇俊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職務,寇紅豔受到警示談話。違紀資金正在追繳。

6.莊浪縣城市社區工作委員會北城社區安居小區片區黨支部原副書記柳來貴違規領取城鎮低保資金問題。2004年,莊浪縣城市社區工作委員會北城社區安居小區片區黨支部原副書記柳來貴從縣地毯廠下崗後開始享受城鎮低保,2011年其兒子、兒媳均參加了工作,屬財政供養人員,不再符合享受城鎮低保條件,違規享受低保至2017年,共計領取低保資金2.3645萬元。柳來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低保資金正在追繳。

7.靜寧縣李店鎮陰坡咀村危房改造弄虛作假問題。2014年至2017年,李店鎮陰坡咀村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時,將該村5戶群眾列為危房改造對象,在其房屋沒有新建、維修加固,也沒有經過檢查驗收的情況下,違規發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6.6萬元,該村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李店鎮原人大主席、陰坡咀村包村片長李江橋、鎮幹部陳鼕鼕受到誡勉談話,鎮幹部王鼕鼕受到警示談話,村黨支部書記郭先智、村文書郭繼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小兵受到警示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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