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團委組織部、校團委宣傳部(學生輿情與新媒體運用中心)、校學生會、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校志願者協會在學校黨委的領導和學校團委的指導下,緊密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在思想引領、社會實踐、學術科研、科技創新、校園文化建設、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方面開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為更好地服務於全體學生,經研究,決定開展新一屆校級學生組織負責人換屆競聘工作,具體事項公佈如下:
崗位設置
(一)崗位類別一:
校團委組織部負責人3名
校團委宣傳部(學生輿情與新媒體運用中心)負責人4名
(二)崗位類別二:
校學生會負責人5名(其中1人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
(三)崗位類別三:
校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人5名
校志願者協會負責人6名(其中含校級志願服務組織負責人2名,校級志願服務組織負責人換屆工作由校志協另行安排)
(四)崗位類別四:
校團委組織部、宣傳部(學生輿情與新媒體運用中心)內設各部門負責人
(五)崗位類別五:
校學生會、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校志願者協會內設各部門負責人
報名資格與條件
1.思想積極上進,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共黨員優先考慮;
2.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良,所有報名者競聘者要求學年平均成績在80分(含)以上;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曾受到校紀處分,具有奉獻精神,熱心為同學服務;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文字功底紮實;
5.具備所競聘崗位所需的相應專業技能;
6.崗位類別一、崗位類別二、崗位類別三競聘者,原則上應為我校2016級全日制本科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擔任滿一屆校、院團學組織學生負責人,或擔任滿兩屆校、院團學組織及班級、社團學生幹部;
(2)在思想政治引領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各類學生骨幹;
(3)在學術科技、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和文化體育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
7.崗位類別四、崗位類別五競聘者,原則上應為我校2017級全日制本科生,擔任滿一屆校、院團學組織及班級、社團學生幹部。
競聘(選舉)程序
所有參與競聘(選舉)的學生負責人須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競聘考核程序、考察、公示等環節,具體程序及時間安排如下:
1.報名:
崗位類別一、二、三、四、五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形式。報名者自行下載並填寫報名表(附件二),於11月1日(週四)14:00至17:30期間將經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同意推薦並蓋章後的報名表和由學院出具的學習成績單一併交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校團委108辦公室)。
2.資格審查:
校團委負責對所有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對資格審查通過者名單在校團委官網進行公示。
3.競聘考核程序:
崗位類別一、二、三:
資格審查名單公示通過者,參加筆試考核(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則上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競聘崗位總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
崗位類別二:
崗位類別二的競聘(選舉)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常任代表大會相關工作通知要求開展,由常代會進行選舉確認。
崗位類別四、五:
崗位類別四、五的競聘考核在崗位類別一、二、三入圍名單確定後,由各組織自行安排競聘考核。
4.考察、公示:
綜合競聘考核情況,將確定最終考察名單,組織開展考察工作,考察結果報校黨委批覆後,在全校範圍內公示擬錄用名單。
相關說明
1.筆試採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時事政治、黨章團章、團的最新工作動態、團學工作基本理論與實務、校史校情、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論與實務、高等教育學常識、管理學常識、公文寫作等;
2.面試採取競聘演講、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由專家評委和學生代表進行現場測評;
3.擬錄用人員最終名單確定並公示通過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工作要求
1.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高度重視、積極推薦,選拔輸送一批思想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學習成績優秀、甘於奉獻的學生負責人加入到校級團學組織隊伍中來;各級團學組織要認真部署、嚴格把關,通過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任用機制產生新一屆校級學生組織負責人;
2.在換屆選舉工作中,校團委將設舉報電話:027-88387068,負責接受對競聘(選舉)程序的舉報和監督。對在競聘(選舉)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候選人,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競聘(選舉)資格並通報所在學院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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