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微商花1200萬簽明星代言,反被粉絲撕地直播道歉!

從上週開始,陳立農代言微商引起粉絲不滿的消息就一直在豆子首頁刷屏。

緊接著,陳立農所在的傳奇星公司也發了聲明宣佈解約,看來粉絲的訴求最終還是被公司看到並採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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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品牌負責人似乎被粉絲的舉動激怒了,發微博表態一直沒有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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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正在處於上升期的各路明星來說,接微商的代言,實在稱不上是明智之舉。所以很多粉絲做不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總的來說,粉絲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操作過程中,卻容易引發很多爭議。

那麼當明星接了微商代言之後,粉絲究竟應該怎麼操作呢!

--- “ta開心賺錢就行,反正我不買”---

這種大概就是所謂的佛系粉絲了。想想愛豆接了廣告代言可以不要風裡來雨裡去、熬大夜熬到不行,有些粉絲覺得這樣也沒什麼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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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能將這種態度貫穿整個追星過程的話,那所有的活動都是自娛自樂,更談不上什麼輿論和飯圈之間的關係了。

---“我愛豆的代言,肯定是沒問題的!”---

這種表態倒不多見,而且多有點自我洗腦、一葉障目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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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什麼產品,大眾的認可才是最重要的。只在小圈子自我陶醉,那叫傳銷。

而且仔細想,微商代言,一般都是無名的小品牌。

小品牌也就算了,有太多微商產品出身三無小作坊,即使後來轉正規途徑做大做強,也還是無法改變大眾對品牌的印象。

很多人看到朋友想做微商都要忍不住勸一發,更何況還是放在心尖上的愛豆呢?

往小了說,代言微商貽笑大方,往大了說,微商產品出問題,代言人形象受損,就算沒出問題,日後大牌代言在對代言人進行評估時,很難不把曾經代言的產品考慮進去吧!

粉絲帶頭跟公司理論,也還是從長遠考慮的。

---“一定要撕到公司解約為止!”---

這也是陳立農粉絲這次的態度,只是在操作上的不恰當,又剛好碰上了一個擅長營銷的微商品牌經營者,所以即使公司單方面決定解約,在路人眼裡,也覺得這次的事情鬧得太大了……

其實明星接微商,陳立農不是頭一回,也不會是最後一回。

但是粉絲如果想要拒絕自己愛豆接這樣不利於發展的代言,怎樣的操作才更具有可行性呢?下面幾位的粉絲怒懟,倒是可以稍作參考。

如果說陳立農還是初出茅廬的小鮮肉,那陳偉霆作為老牌小鮮肉的代表,其粉絲的戰鬥力和操作方法也是挺猛的。

1. 陳偉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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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公司結下了某微商品牌的代言。粉絲先是撕陳偉霆的經紀人霍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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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對這個“立即毀約”的頭像印象深刻!這次陳立農的粉絲也有個類似的“立刻解約”的頭像。

然後粉絲又是去查品牌方是否存在本質性的問題。

(這個問題當時也沒有弄清楚,不過粉絲傾向這個品牌是實打實的三無。

但從品牌的自身品質出發來爭取藝人的利益,大方向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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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手動作一出,代表公司的霍汶希最終也宣佈,不會接微商相關的廣告了。

2. 劉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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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上半年,據傳因接了某微商化妝品的代言,劉亦菲的團隊被粉絲撕了,最後沒有合作,以站臺的方式補償了微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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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當時的微博開屏廣告和一些現場的小視頻,確有此事。

縱觀這個事件始末,也算是處理得比較合適的,而且風波不大,對劉亦菲的代言和路人好感都影響不大。

3. Angelababy

Angelababy的粉絲也曾因公司有意向跟某微商品牌達成合作怒而回懟“拒絕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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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對的同時,粉絲也列舉出代言這些產品可能會有的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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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Angelababy的這個約,也沒有籤成。

總的來說,粉絲髮聲,操作難度雖然大,但是如果粉絲能夠摸到對方品牌實質性的軟肋,那麼合作談不攏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想必大多數公司也並不都是隻顧眼前利益不顧未來發展的。

但是這次,陳立農粉絲之所以不那麼佔優勢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品牌商拿出了各種備案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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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除了表示品牌不夠高端,公司不夠有遠見,沒有其他更多的論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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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援會致公司的一封信)

粉絲是“存在即合理”的群體,既然公司承認粉絲的購買力和影響力,相應地給粉絲以話語權,也是應該的。

但至於粉絲如何把握這份話語權,還是要多多開動腦筋學習經驗啊!

至於愛豆接微商究竟怎麼辦?這個問題本來就不應該由粉絲出面解決好嗎!

公司才應該在接到相關邀約的時候,不要見錢眼開,調查清楚品牌是否適合藝人,在問題還沒發生的時候就擺正自己的態度: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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