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在哪里?

香港是我国的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实行和大陆现行的各种制度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究竟“特别”在哪里?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在哪里?

总的来说,特别在三点:

首先,香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其次,相关作为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主体,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最后,香港所实行的各种制度,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专门制定基本法律进行规定,这类基本法律具有特别法的性质。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在哪里?

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主要体现为这样几点:

第一,立法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备案即可,无须经过批准;

第二,司法上,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与大陆的司法机关互相独立;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在哪里?

第三,行政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司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机构,局是有权拟定政策的部门,处是负责执行的部门,署是具有一定独立性质的部门,如廉政公署、审计署等;

第四,财政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财政,中央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第五,外交上,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的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

有兴趣者可以翻阅《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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