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朱陽老農種「大煙」,被拘又罰款!

靈寶朱陽老農種“大煙”,被拘又罰款!

“我知道種植這大煙是違法的,只是想用它治治我的病,就心存僥倖偷偷地種上,我違法了,真心接受教育……”因種罌粟被民警查獲剷除後,年屆六十多歲的黃某真誠地懺悔。

2018年6月16日,靈寶市公安局朱陽派出所民警收到線索,朱陽鎮某村一塊田地有“大煙”。得到線索後,民警立即趕到離鎮區五十餘里的村莊去查處,按照線索提供的方位民警進行仔細踏查,由於罌粟已過開花期,長在地裡遠處不容易辯認,民警便分頭查找,最後在一塊田地的地角發現了已到成熟期的罌粟。民警找到該塊田地的使用者黃某,經詢問,黃某承認了罌粟系自己種植。黃某患有一種俗稱“雞鳴洩”的症狀,他聽信別人說“大煙殼”能治這種病症,2017年10月份在自家麥地角點種了罌粟。民警與黃某立即將地裡的罌粟拔掉。經過清點,黃某種植罌粟102棵。

靈寶朱陽老農種“大煙”,被拘又罰款!

當日,黃某因種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

警方提醒: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有明確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同時規定:種植罌粟數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剷除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應受刑事懲罰。對於種植數量較少尚不構成犯罪的,則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中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可給予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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