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將身體探出天窗撞限高桿身亡,你怎麼看?

sodajo


一、孩子本身,13歲的年齡是具備最起碼的認知和辨別危險的能力的。看視頻,這13歲的體型都接近成年人了吧,而且不是身子探出天窗,幾乎是坐天窗上,在這個情況下,拋開限高槓不說,車子的高速或者緊急制動,都是有可能導致跌落的危險的。

二、駕駛司機,駕駛員有義務保障車內乘客的生命安全,為什麼乘客不繫安全帶,司機會受到罰款?出現交通事故,導致乘客死亡要駕駛人負責?這不是沒有先例的。

三、小孩父母,也就是監護人,為什麼法律稱之為監護人?父母起到監督看護的責任了麼?所謂“養不教,父之過”,古人誠不欺我,既然生養了,確不予以教養,不是父母之過麼?

四、至於第三方的,限高槓的高度是否有標準,這個只能由司法來定。

最後,就事論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也勿施於人,你的道德標杆只能適用於你自己,別拿它去衡量別人,你不配也沒資格,不要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夜丶微塵


首先要說,這絕對是一個親情製造的人為悲劇,無論是對死去的孩子還是對愚蠢悲傷的父母。

孩子是這場悲劇和愚蠢腦殘父母溺愛的犧牲品。

如果說13歲的孩子年齡還比較小,對外界事物危險性的判斷能力不夠和預防危險的知識不足還能說的過去,那麼作為孩子的父母和駕車的司機來說,那就是一種對孩子行為悲劇的犯罪。

孩子的父母生活在現代社會里,年齡也不會太大,不是七老八十,不是老年痴呆,對正在疾駛汽車中孩子半個身子探出天窗的危險性應該充分知道,因為不僅有限高杆威脅,還有大車上掉物或大車上拉的超高超寬東西以及其他等等。作為司機的駕駛者在考科目一時就應該學過類似知識。而孩子父母和駕駛者面對孩子半個身子探出天窗外的行為都沒有阻止或阻止徹底才導致悲劇最終發生,因此,要論責任,孩子父母和駕駛者是第一責任。
現在,孩子的父母肯定是最悲傷的,如果,當初,他們能及時制止孩子的錯誤行為,就不會發生失去孩子的悲劇。但他們必須的悲傷,對他們的悲傷不值得同情,他們必須為他們自己的愚蠢腦殘承受自己心靈的折磨與終生的悔恨。只是可憐了13歲的孩子。


通過這件事,告誡其他父母,在孩子的教育上,且不可存有溺愛和僥倖心理,一旦發現孩子的錯誤行為要制止,特別是關孩子安全的問題上,更要令行禁止,不能有一點耽誤,否則悲劇發生時你將後悔終生。


醉美邯鄲


10月28日,在江西新餘市的經開大道上,一男性將上半身整個探出天窗,然而不幸的是,在經過一處限高杆時,這名男性並沒有及時返回車廂內,最終撞上限高杆,不幸身亡,最終確認這名男性僅僅是個13歲的孩子。這一幕被車尾的陌生車輛用手機記錄了下來,併發著網絡上,很快便被推至熱門。

離開車廂極其危險

眾所周知,車輛在行進過程中,將手或頭等身體部位伸出側窗、天窗的行為是極其危險的。前車的車窗拋物、崩起的石子、距離車身過近或過低的樹木,在行駛的相對速度下,就成為了一種極富有殺傷力的“武器”。假想一下:倘若一顆石子或一包面巾紙以時速60km/h的速度向你飛來,你能不害怕嗎?

根據相關調查,當車輛以60km/h的速度與行人發生撞擊時,行人可能發生粉碎性各種;而與大貨車碰撞時,車輛的車頭也會被撞得粉碎。在視頻中,小男孩與固定不動的限高杆進行碰撞,後果便可想而知。

安全教育的缺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明確的規定: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

任何一個成年人都知道,在高速行駛中車廂內與車廂外是兩個不同的“世界”,不可輕易將手伸出窗外,更何況是將身體的上半部分伸出車頂。13歲正是一個懵懂的年紀,正是需要形成正確的生活、安全常識的時候,發生這樣的悲劇與父母教育的缺失與駕駛者的放縱有著直接的聯繫。

網友怎麼說?

經過對網友評論的觀察,我們大致找出集中主要觀點。

網友一:都13歲了,不知道躲一下嗎?

網友二:活該。

網友三:拍攝者怎麼不上去提醒?

網友四:家長教育有問題。

網友五:司機涉嫌過失殺人!

你對此事怎麼看呢?

寫在最後

汽車觀察家認為,首先這是一個悲劇性事件,死者為大,類似“活該”的極端說法是不正確的;其次這也暴露出國內少部分家庭對於交通安全教育的漠視,即使監護人也不願意孩子出事,但孩子的死與他們的教育分不開;最後是事故車的駕駛員,作為孩子父母的朋友,他沒有盡到臨時監護孩子的責任,孩子的死亡與他有著直接的關係。

總之一句話:行車安全是極為重要的,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心理。


汽車觀察家


自由挑戰秩序一一《慘烈的懲罰》




陸永祥6


要說責任,孩子的監護人要負主要責任,其次是駕駛員。父母放任孩子鑽出車窗看別樣的風景,要麼是無安全意識,要麼是放任自流!駕駛員沒有起到提醒和制止義務,況且駕駛沒有注意到限高杆,起到注意義務。

養不教父之過,作為監護人不要把孩子的我行我素當作個性,現在的很多家長不願讓孩子受一點點規矩的束縛,生怕壓抑了孩子的個性:商場裡飯店裡奔走呼號不管;電梯裡上躥下跳不管;公共汽車上追逐打鬧不管;在家裡跑跳打鬧樓板震天不管....似乎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好的性格和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只有這樣才能成就偉大的事業。殊不知,這樣是害了孩子,無論什麼樣的社會制度,規矩和規則都是必然存在的,一個習慣於為所欲為不考慮他人和規則的孩子長大後必然不會適應社會,因為沒人會慣著你!

人是社會的人,刺兒太多必然要被不斷的拔掉,到時候鮮血淋漓更是痛苦,與其那樣,倒不如從小養成好習慣,敬畏規則,尊重規則,於人於己,都好!


我心亦如秋水靜


本來就是小型車輛的道路,限制大型車輛過道的,一般小轎車才有多麼的高!這一看就是鄉鎮的道路,按著小型車輛的限高他們限高的是沒有錯的,小鄉道路禁止大型車輛行駛的,所以限高沒有錯誤,自己都好好反省去吧,小轎車和麵包車最高也超不過兩米,所以這個高度正好,限制大型車輛行駛,什麼四米八米的,純屬扯淡,這本身就是小型車輛行駛的,鄉鎮都禁止大型車輛行駛,所以限高有什麼錯!他們只是按著小車的標準限制高度的,一丁點的錯誤都沒有,如果不是他們自己讓孩子坐天窗,上面沒有人,這車就屬於正常行駛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了,自己的錯誤怪人家限高,限高人家指的是大型車輛不允許通過,他們是按著小型車輛才限制的高度,沒有錯,他們限高的時候不可能幾十億人口就為了防你們這樣的人,規矩只有自己遵守,只有自己守規矩什麼事兒都不會有 都好好反省去吧,有很多事兒人在做,天在看,做人不可說枉口的話,不可作缺德的孽!最重要的是良心


那個人腦袋有殼兒吧


這起事故看後很痛心,出事車輛的司機太不負責任,沒有阻攔小孩探身車外,看到阻攔杆時又沒有一點點的預判能力,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限高杆合法就沒責任,不合法就有責任。後車司機沒有任何責任,採取超車阻攔,阻止事故發生沒錯,沒采取措施也沒錯。後車司機沒采取超車阻止是有客觀原因的,前車到限高架前,是一段很明顯的左轉彎道,左轉彎道會限制後車司機的視距(推遲看見限高架的時間),我認為,這就是後車為何沒有采取救人措施的原因。後車的視頻相當好,快速大量通過網絡傳遞,讓廣大的司機們看到,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金哥57841484


摸奶不開車,開車不摸奶。

好想知道司機到底在幹嘛?沒注意到孩子坐在天窗上!也沒看到前方的限高杆。

司機到底在幹什麼?



狐狸說葡萄酸一呵呵噠


我認為:轎車的責任佔80%,高速公路管理者佔20%。為什麼在高速路上設置限高欄。假如不是小孩,而是一輛貨車,不也一樣要出事嗎.


點1478115


無非就是現在的人不會教育孩子

這對父母年紀估計也不大 從小被充大的 自己以為天上地下都會讓著他們的習慣

自然的傳到小孩身上 這種人遲早會接受死亡的教訓

說不準這次教訓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指不定後面還會有父母要求交通局 等廣告牌賠償什麼的要求出來

家庭的教育完全可以影響一個孩子一生 這家人太缺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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