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陝光燈(shaanlight)出品

2018年11月1日起,西安開始施行《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相關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將全面禁止吸菸。在禁菸場所吸菸將被給予警告並處10元罰款,禁菸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將被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去年《辦法》尚在徵集意見階段,就有不少聲音疾呼“西安這次是要動真格的了”,至昨天公號裡刷屏的爛大街標題《11月起,這些新規將改變你的生活》明確公佈控煙細則,看了的人也有暗暗叫好:處罰的力度很大。

控煙又不是禁菸,這個力度才哪兒到哪兒啊。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安火車站內衛生間的牆外貼著“無煙西安”標識,廣播裡循環播放著控煙宣傳,仍有不少旅客在此吸菸 圖/陝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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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狠起來,菸草稅不要了,西安禁止售煙,全城場所內外均禁菸,吸的罪加一等!先說清楚你煙哪兒來的!

禁菸場所吸菸者給予警告,罰款10元,開玩笑,若干年前其他城市橫穿馬路被逮著起步價還二十呢。

此外,每年的5月31日所在的星期為控制吸菸宣傳週,5月31日當天倡導停售1天,吸菸者停吸1天。

也只是倡導,不是嚴禁。

不光對違吸者的罰款力度不夠,通讀《辦法》對具體的執行層面的落實其實也遠遠不夠。

《辦法》明確,西安市控煙工作由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單位負責、公眾參與。

政府主導不用說了,就是拍板規劃,保障財政投入。協作的部門比較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等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控煙宣傳教育、日常管理和監督,以及處罰。

主力大軍是各禁菸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們,以及不抽菸人群和積極響應控煙的吸菸者們。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北婦女兒童醫院大樓外的無煙醫院標識 圖/陝光燈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安兒童醫院入口處的無煙醫院標識 圖/陝光燈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安兒童公園入口處也貼上了禁止吸菸的新標識 圖/陝光燈

控煙今天就開始了,宣傳教育工作我們暫且當做也是個持久戰,第一輪媒體背書顯然落實到位,但深入民間讓人人都像知道“吸菸有害健康”一樣,知道“西安開始施行控煙”顯然路還長得很。

“菸頭不落地、西安更美麗”的宣傳牌子可以集體換新了,現在是不在吸菸點堅決不點菸。

前一階段的撿菸頭行動,西安街頭的“菸頭收集器”隨處可見。但參照《辦法》裡明確提出的控煙場所和吸菸點設置要求,找個垃圾桶或是菸頭收集器就默認可以在此吸菸的人,以後可能會成為首批違吸者。請老老實實地接受廣大市民的舉報和監督部門的處罰。

《辦法》裡關於地點的描述需要劃下重點:

1、 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涉及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主要為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的室外區域、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席和賽場、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菸室外場所。

以上範圍內不得設置吸菸室或吸菸區。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北婦女兒童醫院大樓外的吸菸區,按照新規,這裡即使是室外區域,也不得再設置吸菸區 圖/陝光燈

但是,禁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在禁菸區域外合適位置設置吸菸場所。(是不是有點繞?沒關係,往後看,我們總會弄清楚。)

2、 養老機構、除兒童福利機構以外的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主要為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外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遊樂園以及除兒童公園以外的其他公園。

以上這些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可以設立吸菸點,禁止在吸菸點以外區域吸菸。

設置室外吸菸點必須要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設置菸頭收集設施和明顯的引導標識;距離通風口、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通道至少10米以上;在顯著位置設置醒目的吸菸危害健康警示標識或者圖片。

現在回頭看,“菸頭革命”給西安街頭留下了不少不鏽鋼滅煙點,不知道其中有幾個符合這項室外吸菸點的設置標準?小寨地鐵D出口站臺外的那一根,顯然不符合,趕緊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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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西安路邊很多垃圾箱上方有這樣的滅煙處 圖/陝光燈

綜上,本次控煙分了嚴禁吸菸區域(室內外都不允許抽)和控制吸菸區域(室內禁止抽,室外去吸菸點抽。補充說明了禁菸區域內場所的運營者、管理者如確有需要可設吸菸場所,但需要符合室外吸菸點設置標準——“距離通風口、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通道至少10米以上”,參考這一條,能符合標準設吸菸點的也沒幾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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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具體執行控煙的單位和地點來說,目前《辦法》的執行落實層面就很矛盾。

作為控煙主力的禁菸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們,是否已經在實施前完成了對所屬場所的禁菸積極配合,比如按照規定設置符合標準的控制吸菸標識?是否已經明確安排了專人負責該場所的控制吸菸工作?明確到崗、專項到人,誰來具體地在一個禁菸場所裡監督和管理那些違吸者?

禁菸場所外面的符合要求的室外吸菸點設置了麼?

車軲轆話多嘴問一句,禁菸場所有切實需求的情況下,可在室外建吸菸室,這個切實需求是怎麼定義的呢?在明確禁止吸菸的地方,什麼樣的需求可以迫切到需要找合適地點建個吸菸室?

一刀切有時候比含糊不清地留有餘地,更能凸顯決策制定者的決心。

刀落太快怕有冤魂,或可考慮分階段地逐步來實現,分限制吸菸場所和禁止吸菸場所。可以參考杭州,嚴格控制吸菸場所範圍,並且規定部分限制吸菸場所在過渡期限屆滿後也要實現禁止吸菸。

禁菸場所的運營者、管理者們在此次控煙行動中擔任的角色很重要,幾乎達到成敗繫於一身的地步了。除了要積極地配合制定該場所的禁菸管理制度,在場所出入口和顯著位置張貼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還需要承擔日常對違吸者的勸阻,以及對不聽勸阻者下“逐客令”。最後還有終極手段:固定、保留相關證據並向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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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西安一家網咖的桌子上點燃的一支菸 圖/陝光燈

《辦法》裡也有幾項鼓勵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舉措。比如鼓勵採用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採集等技術手段進行管理。鼓勵控制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對控制吸菸場所內使用電子煙產品作出規定。

鼓勵,就是支持你投入資金去增加這些有效的舉措,但政府不報銷。而綜上所述,場所內對違吸行為的監控和監測,以及發生糾紛後的證據保留等等,都指明瞭這些鼓勵的手段實際上是很有必要配備的。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組織了一直素質很高的精良隊伍去滅火,然後列出一張“鼓勵大家自備的救援設備”,結果清單上的設備可能很多都是實際必備的。是不是這麼個理?

和場所運營者、管理者相比,本次控煙行動的另一序列參與者——“公眾”,參與的門檻就很低了,只需要在看到有違吸行為的時候,撥打舉報電話12345就可以達成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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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西安禁菸場所的標識上需標明罰款標準與舉報電話 圖/陝光燈

但門檻低是低,成就感卻很容易變成喪喪的感覺。

按照這個指引,我撥打了12345,舉報違規吸菸者,接線員記錄了本次投訴,但建議直接去找場地管理人員投訴舉報,“等我們派人過去他們也走了。”

我覺得熱線小姐姐說的都是大實話。

除此外,《辦法》中的處罰主要是由行政管理部門來執行。

那麼,場所運營者、管理者們作為具體的執行者,是否可以以此為據來進行處罰?或是隻承擔設置禁止標識、勸阻和勸阻未果的舉報?

再多問一句,管理方發現吸菸者後,該怎麼進行下一步的罰款操作?

“先森,您在禁菸區吸菸,按規定要罰10塊錢,麻煩您在這等一等,我們會告知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請他們來現場對您進行處罰。多長時間來不清楚,無聊的話您可以抽兩個煙解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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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控煙行動裡,違吸者的代價是警告和罰款10元,當然你也可以說少量多次,1個自制力差的菸民搞不好一天光違吸就要被罰個十幾二十次,足夠長記性了。

我們且不說,一個人一天之內違吸被抓十幾次的可能性有多高,就算真有,也是極少數,累計金額也仍然對大眾無法起到警示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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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西安一家餐館內正在吸菸的客人 圖/陝光燈

而作為控煙行動主力軍的禁菸場所運營者、管理者們來說,代價是需要投入專門的人員和資金進行這項行動,以及一旦有紕漏,接受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影響該單位評選本市文明單位。

《辦法》攤開來看到具體執行層面,對吸菸者(違吸者)的處罰、對公眾的鼓勵或提倡力度都微乎其微了,倒像是給各單位扣了一頂戴上就不能摘的大帽子。

行動不具體到可實行的那一步,敲定日期的實施也只是另一種角度的形式主義罷了。

要求單位的積極配合,要求公眾勇敢地拒絕二手菸,也要同步地加速對吸菸人群的干預和幫助。有數據表明,通常情況下,吸菸者往往在多次嘗試戒菸後才能成功戒菸,依靠個人毅力戒菸的難度很大,復吸率也很高。

西安的控煙是否有切實地措施是針對於減少吸菸人群的?比如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和增加戒菸門診,並要求達到規範化戒菸門診標準,實時或階段性地瞭解診斷情況呢?


西安控煙的步子邁得忒小了


▲11月1日,西北婦女兒童醫院的無煙醫院標識 圖/陝光燈

今天已經有不少單位一邊在室內張貼禁菸標識,一邊找攝影師拍照,精編文字發朋友圈。貼完標識呢?下一步怎麼搞?單位裡吸菸的人能一夜間都戒菸麼?沒建好符合標準的吸菸點,遇到“頂風作案”的儆猴麼?

所以別說什麼“史上最嚴控煙令”了,貼完禁菸標識,制定禁菸制度、確認專人監督勸阻、人人都知道哪兒能抽哪兒不能抽,在哪兒看見有人抽可以果斷舉報……等等一系列的舉措和習慣都需要時間來完成。

到時,再來說,力度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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