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報5起國土資源違法案

近日,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違法佔地案等5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處理情況。

此次通報的5起案件為:一是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違法佔地案。2014年6月以來,該局違法佔地167.72畝修建道路,其中基本農田114.48畝。目前,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已全額繳納罰款,拆除修建的道路,所佔的167.72畝土地已復耕,該局兩名責任人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二是涿鹿縣京西北農產品加工物流中心項目違規流轉土地案。2013年3月以來,該項目未按法定程序徵收、流轉土地,造成部分土地撂荒,引發村民上訪。目前,涿鹿縣委、縣政府對相關副縣長進行了約談,給予項目所在地東小莊鎮黨委書記、鎮長行政警告處分,免去大西莊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三是香河國運農業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2013年7月,該公司佔用香河縣劉宋鎮荊莊村11.2畝基本農田建設養殖項目。目前,香河縣政府已組織對違法建築實施拆除,現已復耕土地8.84畝。

四是雞澤縣曹莊鄉政府違法用地案。2013年11月以來,曹莊鄉政府因建設邯黃鐵路貨運站連接線,違法佔地200畝,全部為基本農田。目前,違法圈佔的200畝土地已全部復耕。雞澤縣政府對曹莊鄉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雞澤縣國土資源局主管監察的副局長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對曹莊鄉黨委書記和雞澤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進行誡勉談話。

五是平鄉縣豐州鎮政府違法徵地案。2013年7月25日,豐州鎮政府、平鄉縣管委會違法徵用位家莊村380畝土地,並對其中的14.32畝土地進行了平整,地類為農用地。目前,平鄉縣政府對已平整的土地進行了復耕;免去平鄉縣中華路辦事處黨委書記和平鄉縣城工業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的職務,並給予兩人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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