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協要求:漲工資,禁止把青年律師當「廉價勞動力」!

律師事務所應當與青年律師簽訂勞動合同,支付最低保障工資。

這是記者31日在全國律協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全國律協日前審議通過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扶持青年律師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實施青年律師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為青年律師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全國律協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劉正東介紹,全國律協通過實地調研和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發現,青年律師培養工作還存在著關心重視不夠、教育培訓不足、激勵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青年律師整體業務能力還需要提高,生存和發展還面臨不少困難。

為此全國律協在意見中明確,要加強對青年律師的政治引領;成立青年律師培養專門工作機構;

立青年律師培養工作專項基金;加大對青年律師優惠扶持力度;實施青年律師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傳幫帶培養機制

;搭建青年律師業務學習、交流平臺;建立青年律師培養工作獎懲機制等。

全國律協要求:漲工資,禁止把青年律師當“廉價勞動力”!


本科畢業幹了半年以上的律師助理,來談感受

本科畢業,幹了半年以上的律師助理,來說點感受。

說實話,律師助理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工作。

我在廣東,普通二本今年畢業生。

從司考過了後就開始準備從事律師這個行業,想要從事這個行業,必須從律師助理幹起。

身邊有很多人呢,司考過了就去準備銀行、公務員、研究生考試等等,可怕的就是沒考上的把律師助理作為墊底的工作。

半年以上的律師助理,我換了兩個所,卻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

1、第一個所做了四個月,老闆是主任,及其刻薄、好色。

工資只有1500,不包社保那種,同所的律師助理有4000+、5000+,後來跟他們熟了,聽到這個主任帶了好多個助理,結果都跑路了。

我也漸漸相信了,出去應酬你是擋酒的,平時工作都不是彈性的,讓你做一些沒有實質意義的,讓我感到自己就是機器、廉價勞動力。

還有女同事反映跟他出差,在途中會摸大腿,講黃色笑話。

我於是辭職了。

2、辭職後去到第二個所,面試的時候出其不意的主任給了我一打資料,讓我計算可以獲得的賠償款金額及寫一份起訴狀,就這樣我被錄取了。

工作兩個月後,感覺完全不一樣,雖然工資只有3000+,還幫我買了社保。

但是工作內容不一樣,真的是讓我學習寫訴訟文書、修改合同、去法院立案、查資料、和當事人洽談等等。

主要每個案件師傅都會帶我,有時還會聽取我的意見。

3、更讓我意外的是,現在這個師傅曾經也帶過我第一個所那個主任,兩人都是70後,為何有這麼大的區別。

4、所以,現階段不是為了賺錢,而是更好的發掘能認真真心帶你的師傅,這是財富。

剛畢業的法學本科同學,不是碩士不是博士,就不要去談工資,就算是碩士博士律師助理工資也不是很高。

現在距離你拿律師執業資格證期間這段時間仍然是個學習的階段,不是你想發達的階段。

老闆也是這麼跟我說的。下個月就可以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了,律師夢的距離又近了一步。

律師助理為什麼工資這麼低?

律師是個很值得期待的職業,不僅有很高的社會地位,而且又有大好的前途。大律師一年的收入在幾百萬左右,更有甚者,一年幾千萬。

我所在的律所,主任一年的收入至少五百萬,日常開的車是寶馬七系,工作日住城裡的公寓,休息日住城郊的別墅。律師說起來也算是社會的中產了。

正因為如此,每年通過司法考試的有志青年就會選擇進入律所做律師。

大家都知道,申領律師執照之前得在律所實習滿一年。所以,剛進入律所得先做實習律師。

實習律師在律所的崗位名稱叫律師助理。因為實習期需要找律師(執業滿八年)作為指導老師,所以實習律師往往是這位律師的助理。

同時,實習律師的工資和社保費用等開支往往也是這位律師承擔(行規)。為什麼有這樣的行規,在這裡就不展開。

指導律師找好了,工作確定了。接下來就會面臨現實的問題:律師助理一個月能拿多少工資。

其它城市,我不是很清楚,因為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就我瞭解,我所在的城市杭州市區,律所一般給剛進所的實習律師起薪分三個層次。60%起薪為2500元左右,20%為3500元左右,10%為5000元左右。

也許你會說不低哦!但是我必須告訴你杭州的生活成本。杭州是二線城市,雖然G20峰會後有人說是準一線城市。不管一線還是二線,現在杭州的房價一天一個價格。所以房租也是不低。一般和別人合租一個房子,一個房間大概是1500元左右。

我所在的律所辦公地點在錢江新城,周邊基本已經沒有1500的房間可以租。所以律師助理的工資大部分都交房租,剩下的部分就日常開銷,能達到的生活水平也就是溫飽,比較拮据。

那為什麼辛辛苦苦考出司法考試,進律所做實習律師只能拿這麼低的工資。要知道現在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都3500元以上了,而律師助理的工資大部分還只有2500元左右。

究其原因,本人認為這是由律師行業的特殊性決定的。律師是個職業,和所有的職業一樣,首要目的是賺錢,沒錢就無法養活自己和家人,這個大家都明白。

律師賺錢主要靠做業務,業務的多寡決定了律師是否能生存。律師行業也是通過業務來實現優勝劣汰。所以,一個專職律師必定具備兩種素質,首先得會做業務(能處理案子),其次得會開發業務(得有案源)。也就是說業務能力和開發業務能力決定了收入。這

是律師行業不可迴避的現實存在。

也正是這個現實存在,決定了律師助理的待遇。對於執業律師而言,實習律師既不能獨立做業務又沒有業務,唯一能做的是輔助性工作。

而且有些實習律師來所時什麼都不會做,得從頭開始學,甚至還得自己教。價值決定對價。

實習律師的價值決定了待遇。

同時律師行業有種陳舊的觀念,大部分律師會認為自己是師傅,按中國傳統的觀念,師傅帶徒弟,徒弟當然只能拿生活補貼。

所以,律師行業實習律師工資普遍偏低的原因是因為實習律師自身的價值和行業的觀念所造成的。

那麼怎樣才能打破這個現狀?

首先律師行業的觀念得調整。雖然實習律師不能獨立辦案也沒有案源,但是他們從事的大量的輔助性的工作確實給律師減輕了不少負擔,也創造了價值,理所當然應該拿到一個普通工人應該拿到的工資,能生活的不那麼拮据。

其次,實習律師也得儘早學會律師辦案的基本技能,最好能在進所前就會做基礎性的工作。那麼,進所後你就是“熟練工”,理所當然應該拿熟練工的報酬。

最後,實習期必須在一個所連續實習滿一年的規定應該做相應的調整,這樣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實習律師的工資待遇,有被惡意利用的可能性。

在現實中,有的實習律師在一個律所覺得沒什麼前途,就會想換一個所。但是他已經在這個所掛證,如果換所,實習期又得從新計算,這樣就會制約實習律師的流動,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實習律師工資無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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