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他潛逃了11年,卻在被抓獲後不久就開口認罪

來源 | 上海嘉定檢察

說案:他潛逃了11年,卻在被抓獲後不久就開口認罪

“我認罪,我真名不叫趙某某,我是一個逃犯,在上海犯過事,搶劫。”

潛逃了11年,卻在被抓獲後不久就開口認罪,今年38歲的欒某說,在外東躲西藏這麼多年,他不敢用真名、不能找正經工作、也從沒回過老家。

時間倒回2007年

那時,欒某還是一個20多歲的小夥子,已婚並育有一個女兒。雖然年紀不大,但他已經在上海務工多年,有兩個好朋友崔某和王某,常聚在一起玩。

那時候,跑摩的拉客是不少來滬務工的人的選擇,欒某、崔某、王某也是他們中的一員,只不過他們的摩托車已經十分老舊了。十幾年前,一輛好點的摩托車價值幾千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欒某拿不出錢來置換。眼看年底了,看著路上來來往往的同行,欒某忽然冒出一個想法——搶別人的車,再想辦法運回老家。欒某的想法得到崔某、王某的響應,三人一拍即合,他們把目標定為當時很流行的豪爵牌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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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作案三起

第一起

2007年12月8日晚7點左右,天已經黑了,但許多摩的司機仍在寒風中招攬生意。欒某三人行至一處路口,看到一個正在拉客的摩的司機,司機的紅色豪爵牌摩托車一下子進入三人的視線。他們中兩人上前假裝搭乘,一人騎著舊的摩托車尾隨其後。待行至偏僻處,三人便出手搶奪那輛豪爵牌摩托車,司機突遭變故,根本來不及還手,捱了一陣打後便找機會跌跌撞撞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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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欒某三人,騎著搶來的摩托車,卻絲毫不覺得害怕,反而十分“自得”,隨後還用“新車”將一位朋友送回寶山區。

第二起

在回來的路上,三人又故技重施,在作案僅僅兩個小時之後再次犯案,搶走了另一位摩的司機的豪爵牌摩托車。

第三起

一晚上順利收穫兩輛車,三人越發收不住手了。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2月9日晚,三人帶上鋼管和匕首決定再幹一票。當晚8點左右,他們將一位摩的司機王剛(化名)誘騙至偏僻處正要下手時,王剛察覺不對,立馬拔下車鑰匙並反抗。捱了幾下打後,王剛趁機逃走。

王剛一路奔跑甩掉了欒某等人,後來碰上了巡邏的聯防隊,就趕緊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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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警後立刻通過電臺布控。由於王剛逃走前曾將車鑰匙拔下,欒某等人只能採用一人騎車,兩人駕車在後推的方式緩慢前進,因此很快就有民警發現了欒某三人的蹤跡,準備攔截盤問。而此時欒某三人卻毫不知情,十幾分鍾後,呼嘯的警車讓他們瞬間清醒,三人四下逃竄,崔某和王某被民警當場制服,欒某竄入旁邊的小路草叢中,趁著夜色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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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王某在2008年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九年。欒某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逃亡十一載終落網

逃走以後,欒某離開了上海,帶著妻子去了浙江諸暨務工,之後又陸續添了兩個兒子。十一年間,日子看似過得平靜,但十一年前的事情始終壓在欒某心頭。他不敢回老家,不敢用真名,也不敢跟人起衝突,冒用老鄉“趙某某”的身份生活著。欒某曾偶然間看到過趙某某的身份證號並記下了,每回遇上找工作等需要身份證的時候,他就會以“身份證在老家”為由搪塞,加上他可以說出身份證號,這十一年間,倒也沒太引起人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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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天網恢恢,欒某在浙江諸暨生活多年,當地派出所會定期收集各片區外來人口的資料,登記備案。每回欒某見到民警都是言辭閃爍、躲躲閃閃,加上總是拿不出身份證,終於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後來上網一查,竟是漏網11年的逃犯。2018年9月13日,浙江諸暨警方將其抓獲。同年9月20日,欒某被移交上海嘉定警方並刑拘。據瞭解,欒某落網後不久,很快便交代了自己十一年前曾在上海搶劫的犯罪事實,但或許因為還心存僥倖,他只承認一次搶劫事實。但當年的同案犯崔某、王某以及被害人的證詞和指認均能認定其參與過三次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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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認為,欒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搶劫罪,且其曾潛逃在外十餘年,應當予以逮捕。10月16日,欒某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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