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醫告官」維權案當事人:道歉讓我不追究,這能叫道歉?

每日人物黃晏浩報道

11月1日上午,全國首例“醫告官”案件二審庭前談話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主審法官針對一審判決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質詢。當事人江鳳林結束談話後告訴每日人物,他沒有理由往壞的方向去揣測這個案件,“有些人一講到要告‘官府’,就想到會有官官相護,會是一般黑,但我覺得不一定,還是要相信黨和政府。”

對話“醫告官”維權案當事人:道歉讓我不追究,這能叫道歉?

江鳳林醫生進行義診

這起案子的原告是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的老年科醫生江鳳林,被告分別是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和長沙市人民政府,還涉及到第三人劉某白。江醫生認為,針對劉某白擾亂醫院秩序的行為,嶽麓分局的處罰決定並不合法,而長沙市政府在行政複議中維持這一處罰,也屬違法,因此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對劉某白的行為重新作出處罰。2018年7月16日,江鳳林一審敗訴,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駁回了他的全部請求。

事情起源於2017年4月23日,劉某白和父親劉某送母親王某到湘雅三醫院老年科診治,江鳳林認為病情嚴重,建議轉為急診。上午8時30分左右,劉某白和父親劉某回到診室,以“急診科不能辦住院”為理由,要求江鳳林幫忙,被拒絕後發生衝突。

據在場證人蔡某描述,當時的場面一片混亂,“這名男子(即劉某白)就上去抓江教授,江教授當時用手來擋,並講要對方別這樣,我當時是站在那名男子的身後去拖他,要他別衝動,但我拖不動,後我看到江教授的眼鏡也被對方打得掉在地上了,但那名男子是如何打江教授我也看得不太清楚”

一審的法院判決書顯示,“爭執過程中,第三人(即劉某白)掀翻原告診室內的小方桌,並拉扯、推搡原告,導致原告受傷……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湘雅三醫院老年科診室當天被迫停診。”同時,判決書中還寫到,“王某於事發次日即2017年4月24日由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急診科收住院治療。”

江鳳林告訴每日人物,“他(劉某白)的衝動我其實也是理解的,人難免會衝動嘛,衝動了就會犯錯誤,但要承認錯誤和改正錯誤。”

真正令江鳳林憤怒的不全是劉某白的衝動,而是隨後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的處罰決定和長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決定。2017年5月17日,嶽麓分局針對此事對劉某白做出了治安行政處罰決定,罰款500元,江鳳林認為處罰過輕,因此向長沙市政府申請了行政複議。

2017年8月14日,長沙市政府以“處罰決定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處罰幅度進行處罰,明顯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當撤銷”為由,責令岳麓分局重新處罰。“當時我以為這個事情就這麼結束了,還高興地喝了好幾次酒”。江鳳林告訴每日人物,“沒想到結果讓人大跌眼鏡。”

這個“大跌眼鏡”的結果是降格處罰,嶽麓分局認為劉某白有主動投案行為,把罰款從500元變成了200元,並將這一決定送達到湘雅三醫院。不過,江鳳林表示,他至今也沒收到第二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7年10月20日,江鳳林再次申請行政複議,而這一次長沙市政府維持了嶽麓分局的處罰決定。2018年2月7日,江鳳林將嶽麓分局和長沙市政府告上法庭,成為全國首例“醫告官”的案件。

2018年7月16日,一審結果宣判,嶽麓區人民法院駁回了江鳳林的請求。法院認為,“被告認定劉某白是拉扯、推搡而非毆打原告,並無不當”。同時,還認為嶽麓分局的處罰決定合適,而江鳳林的意見沒有法律根據。

一審敗訴以後,江鳳林很快就提起了上訴,2018年8月2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上訴請求。

以下是每日人物和江鳳林的對話:

每日人物:11月1日的二審庭前談話,有一個什麼樣的進展?

江鳳林:我們只是把一審當中,我們認為錯誤的認定和事實,一一地告訴二審法官。不過,當事人(劉某白)的確是謊話連篇,現場還在撒謊。法官問他,你母親有沒有暈厥啊?他回答說,沒有。我們律師當時就指出來,你父親說你母親暈厥了三次,你怎麼說沒有呢?其實有很多類似的地方,我們都做了駁斥。

每日人物:劉某白只說自己和你是有推搡行為,對這個說法你怎麼看?

江鳳林:他的說法變過三次。第一次是說沒有這個事,最多是我父親手上有一些動作;第二次,也不承認自己動過手;第三次,直到5月17日才說自己推了兩下,是為了“把醫生和父親分開”。我覺得避重就輕,說著說著成了老父親和醫生起了爭執,他反而是勸架的人。

每日人物:你和劉某白交談的時候,他是患者家屬,想過他會突然和你動手嗎?

江鳳林:這是個突發事件,我肯定是想不到,而且他也是斯斯文文、很有禮貌的樣子,帶著一個老人,想不到他會這麼幹。本來是說急診不能辦住院,問我能不能立即安排住院,我說這不可能啊,急診肯定能辦住院,要不然不符合醫院規定。突然他的老父親就發火了,還拍了桌子,可能的確是比較著急。結果他也沒有勸一下,反而跟著打起來了,踢凳子掀桌子,要不是後來被拉住,那我就不是輕微傷了。

每日人物:有報道說劉某白幾次道歉,你接受了嗎?

江鳳林:他道歉有個前提,是要我承認他沒打過人,讓我放他一馬。有一次道歉,是他的朋友和夫人拎著菸酒到我的診室,我們醫療安全辦的工作人員趕緊過來,說病人們都在看病,不要擾亂秩序。劉某白夫人把菸酒放下就要走,後來我委託工作人員退還了。第二次他不知道怎麼打聽到我家的具體地址,在電話裡要我開門,說他的老父親也來道歉,還在電話裡發火了,我也沒有接受。他找了很多人,甚至包括中南大學部門領導來跟我說情,但我也沒有接受。因為他道歉的前提是讓我不追究,這怎麼能叫道歉呢?

每日人物:不管劉某白道不道歉,這案子到今天,其實你不滿的還是公安部門和政府的處理是嗎?

江鳳林:對,主要沒有依法辦事,還涉嫌翫忽職守。

每日人物:嶽麓分局的第二份行政處罰書,至今你收到了嗎?

江鳳林:沒有,它一直認為湘雅三醫院是受害主體,我不是受害者,所以我一直沒有收到。但第一份行政處罰書收到了,這就是說,開始我還是受害者,後來就不是了。

每日人物:長沙市政府在撤銷了第一份行政處罰之後,為什麼嶽麓分局反而越罰越輕了,怎麼看這個情況?

江鳳林:我也不知道,覺得很奇怪。所以剛開始,政府的複議結果一出來,我還很高興,喝了好幾次酒安慰一下自己,說人民政府還是為人民服務的,以為這個事要結束了。然後兩個月一過,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原來還是自己太天真了。

對話“醫告官”維權案當事人:道歉讓我不追究,這能叫道歉?

長沙市人民政府的第一份行政複議決定書

每日人物:一審你在庭上,當時是什麼感受?

江鳳林:我是完全沒想到(庭審的情況),開始以為事實如此,對方畢竟是說謊啊,結果搞成這個樣子,庭審時形勢是有點一邊倒的。

每日人物:這個案子到現在也一年多了,對你的工作有影響嗎?

江鳳林:我覺得沒有影響,反而越挫越勇了。而且大家也很支持我,也很關心我,也沒什麼人說我腦子有病啊之類的。

每日人物:對生活也沒什麼影響,是嗎?

江鳳林:反而有人說我越活越年輕了。為什麼呢,因為我又不是犯了錯誤,又不是誣告他,又不是製造一起醫療糾紛。我是在傳播正能量,總有那麼一個人要出來說“不”啊,對政府對強權部門不妥當的行為要勇敢地說“不”。

每日人物:律師說二審可能不會公開開庭,你覺得這是個不好的信號嗎?

江鳳林:那也有可能開庭啊?這個事情在大家的關注下,我們沒有理由往壞的方向揣測,為什麼要往壞處想呢?有些人覺得可能是官官相護,我們拭目以待,假設猜測都沒有意義,我們不去這麼假設。

每日人物:這麼多人關注,你壓力大嗎?

江鳳林:我沒有壓力,哪怕是敗訴了,不還有高院嗎?希望總是有的,陽光總是那麼燦爛,不要感覺好像沒有路可以走了,覺得都是一般黑。再說了,受害者上訴人不是最痛苦的,我是理直氣壯的,壓力大的應該是法官。

每日人物:那你期待什麼樣的結果?

江鳳林:當然期待的是依法辦事,能夠尊重法律,社會上形成尊醫重衛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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