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飄飄
關於重慶公交車墜江的原因,最近一直是輿論的熱點。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大巴車失去了控制,衝破欄杆,掉進冰冷的江中。
從最開始一些自媒體的無良報道導致女司機遭受無辜責罵,同樣作為被害人的女司機在遭受飛來橫禍的同時還要面對輿論的強烈譴責與無腦抨擊,真是可憐。
之後,有大v分析,司機是因為熬夜KTV而導致睡眠不足,疲勞駕駛。這種捕風捉影的猜測,足以證明這個時代很多人對於新聞事件的報道和分析只求快速吸引眼球,不求真相到底如何,這是時代的悲哀。
今天,涉事公交車黑匣子被發現後,第一時間披露事發當時的情景,明顯可以看出公交車司機在和乘客毆鬥,這是一種什麼行為?公交車司機不同於一般私家車的司機,你肩負著整車乘客的生命安全,大家是出於信任,才購票乘坐,作為服務方有義務保障乘客的安全。但是該司機基於自己的義憤同乘客大打出手,最終釀成慘禍,實在應該引人深省。
首先,這次責任可以毫無疑問的認定為鬥毆雙方負有主要責任,特別是公交車司機要負最主要責任。
其次,公交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平時對於員工要加強教育,從道德、言行、危機管理等方面加強日常教育與管理勢在必行。
最後,其他乘客一旦發現這種情況,要及時勸阻,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而危及自身安全。
越後湯澤
可恥可恨啊!
因為兩個人的爭執、互毆,讓15條鮮活的生命做了陪葬!
今天,墜江公交車的調查已經有了重大進展,根據車載監控視頻的顯示:有一個女乘客(48歲),因為其不知道該22路車輛因為有一段道路施工改道了,到該下車的時候儘管司機提醒,她卻沒有下車。等發現坐過車了,就跑到司機駕駛室旁邊指責他,進而言論激烈。
視頻顯示,司機這時不斷的扭頭和她進行回懟和爭執,後來矛盾激烈上升為,該女人手拿手機朝著司機頭部擊打,並進行了兩次這樣的動作。後來監控顯示,司機手離開方向盤進行回擊,並擊中女乘客的頸部。等他回來打方向盤的時候已經晚了,車子偏離了方向越過雙實線,朝著對向的紅色轎車撞去,然後沖斷護欄墜到了江底。
下圖顯示:女司機用手機擊打司機頭部。
下圖顯示:司機手離開方向盤,用右手握拳擊打女乘客。
兩個人的一點矛盾,讓一車人陪葬,實在是可氣可恨!這裡還是要強調一句話:司機開車在路上,不要與其交談。
另外就是我們的為人,格局一定要放大!
如意島會理財
遇到這種情況的正確處理方法時,旁邊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用擔心自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你這個構成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讓我們來看一個正確的操作:
1、在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輛開往長沙的客車上,乘客和司機發生了劇烈爭吵,這個名男乘客竟試圖搶奪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
2、這個時候,客車在乘客方向盤搶奪的情況下出現了左右搖晃的險情,幸好公交車司機雙手沒有脫離方向盤,而是緊緊握住,也沒有繼續與乘客互毆,保證了車輛的正常行駛。
3、就在這名男乘客有可能進一步與司機爭搶方向盤時,旁邊的一個男子看到這名男乘客的舉動危機全車人的安全,於是起身一腳飛踹,直接把這名乘客踹倒,接著上去繼續制止。
4、最後,公交車司機報警處理,這名搶奪方向盤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帶走調查
看到這個視頻,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為這名果斷的男子點贊,不然還有可能又會發生公交車側翻、發生車禍的事故,那到時候整車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了,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這屬於刑法上的緊急避險,這名男子是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的,而且還構成見義勇為!
所以,以後再碰到這些不講理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要懦弱像條狗!
李欽宇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談一下個人看法吧。
一、先說一下大家以後在碰到類似情況應該怎麼辦
1.三天不打, 上房揭瓦; 五天不罵 ,跟狗打架。形容的就是某些人,公交車過站不能在站臺以外的地方停,這是再熟悉不過的常識了,你偏要司機停,這種人不該打?看看下面圖片的小夥子,面對高速上搶奪方向盤的乘客,直接出腳踢飛。所以大家在乘車的時候,碰到這種類型的乘客要堅決迅速出手,一個打不過,幾個一起上,削她。如果你不堅決站出來,就和上述墜江事故一個樣了,你的生命被別人安排了。
2. 還有就是希望政府和媒體朋友們正確引導輿論,對於出手制止危及公共安全的群眾,要進行獎勵,大力宣揚,對於危及公共安全的違法分子一定要嚴厲打擊,觸犯刑法的一定要判刑,不能拘留了之,讓他們付出慘重代價,多判幾個,做到家喻戶曉,看誰還敢。
3.假設一下,當時有人出來阻止一下,悲劇就避免了
高速上男子搶奪方向盤,被乘客踹飛
不弄你弄誰
男子公交車上搶奪女司機方向盤, 遭眾人圍毆扔出車外,這個真是解氣
二、再說一下女乘客和司機
1.女乘客這種行為就是本身素質的問題了,公交車過站不能在站臺外的地方停車下客,這是再熟悉不過的常識了,你坐到下一站再到對面站臺乘車返回就行了嘛,還牛哄哄打司機,這就是平常橫慣了。
2.至於司機,被別人打了,是個人都有脾氣,但是他忘記了他作為了一名公車司機,全車人身家性命都在他手上,他太不冷靜了。就這樣十幾個家庭的幸福就毀於一旦。
三、 司機在遇到類似乘客時應該怎樣應對
作為司機,特別是公交車或者是大客車司機,你身上擔負著全車人的身家性命,所以不管遇到怎麼情況一定要冷靜,不要意氣用事,要以保證全車人生命安全為第一要素。她打你,你就慢慢靠邊停好車報警,然後解開安全帶,如果這時她還打你,看準了,動作要快要連貫,爭取左右擺拳加踹踢放倒她,放倒以後要注意了,千萬不要再補充什麼動作了,因為人家倒了,你再繼續就違法了。如果她爬起來還沒完沒了,背對著她給她打你背部,你再看準時機再放倒她。像曝光視頻裡的情況,乘客打你一拳,你這車速還沒減呢,又氣哄哄的給她一拳,這太不冷靜了。我們平時看新聞,那些公交車司機突然病情發作還堅持把車子停穩、客車司機被山上落石砸中還堅持把車開穩,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一舉一動關乎到全車人的生命,關係到幾十個家庭的幸福。所以也希望公交車公司在對司機朋友們進行培訓時要特別強調,一切要以乘客的生命安全著想。
司機被石頭正正砸中頭部
仍然堅持開車到安全區域停車
司機被打,你停好車再削她嘛
迅速還手,太不冷靜了,你好歹先減一下速度
自駕愛好者斌
仔細看視頻,司機沒位移,可見仍完全控制車輛。雙腳沒位移,可見故意踩油門,至少毫無踩剎車意識。橋上直路直行情況下,不存在迎面紅車問題,人家在左車道,司機雙手控制方向盤卻突然轉彎,然後控住方向後淡定抓死,意圖明顯,不存在拉扯導致失控情況。應該是公司規定不得與乘客爭執,不得還手,違者重罰,最終司機羞憤之下衝動。鬧事乘客知道打司機頂多批評教育,無所顧忌。其他乘客擔心勸架後出事故或老人死亡擔責任,於是只能膽戰心驚觀望,等待別的倒黴蛋能挺身而出。社會應該揚正氣,是非分明,不要一出事就方圓100米是個活物就擔責。沒有過錯死了人也堅決不用負任何責任,這樣風氣才能正!至少如今,給公交司機安裝防護欄先
52yh
經過有關部門的連日調查,發生在山城重慶的公交車墜江事件終於得以真相大白。
事發時,四十八歲的女乘客劉某因為坐過站與司機冉某發生爭執。司機冉某雖然回頭解釋但劉某置若罔聞,爭執逐漸變得白熱化。最終,情緒激動的劉某居然拿著手機擊打了冉某的頭部,而冉某也不甘示弱予以回擊,在二人互毆的過程中車輛失控悲劇瞬間上演。
可以想象,在汽車衝下橋面的瞬間不管是劉某也好還是冉某也罷,他們的內心除卻恐懼之外肯定也有後悔。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這一次,他們根本連悔恨的機會都沒有。不僅如此,他們在為自己的衝動行為付出生命代價的同時還讓另外十三名無辜乘客一同陪葬。
實際上,類似這樣乘客與司機發生糾紛繼而引發意外的事情雖不多見但亦不少見,只不過這一次發生的墜江事故其教訓實在太過深刻、太過慘痛!逝者已矣,如今不管世人如何地去譴責那位乘客劉某亦或是司機冉某都無法喚回無辜者的生命,但是從中汲取教訓在今後“舉一反三”最大限度的來避免類似的事故發生其實還是可以做到的。畢竟,這樣的事故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公交公司負有將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的義務,而實際履行承運職責的是駕駛員。公交公司應當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工作,以此來提高駕駛員的職業素養與應急能力。讓廣大的駕駛員樹立起“安全第一、乘客至上”的服務理念,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夠把乘客的安全置於最優先的地位,而非為了發洩情緒與人爭勇鬥狠。
而對於乘客而言,公交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其所服務的對象並不僅僅針對於某一人。因此,任何個人無權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司機來干擾司機正常的履職。即便司機的服務態度存在問題,也不應簡單粗暴地通過謾罵攻擊司機的方式來解決,這種方式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涉嫌到違法犯罪危及到整車人的安全。
如果乘客一方確有正當理由,那麼完全可以在下車後向公交公司進行投訴或者通過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徑來進行維權。當然,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做到如此。所以,對於那些在公交車上打罵司機干擾其正常駕駛的乘客,都宜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刑事責任,只有重罰才能讓某些人有所顧忌!
除此之外,即便與司機發生爭執的乘客不是我們自己,但是作為同車之人亦不應冷眼旁觀。在以往,不少人總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面對發生在公交車上他人與司機的爭執他們總是習慣於看熱鬧不嫌事大,其實這種心態是要不得的。
以此次的墜江事故來說,從乘客劉某到司機冉某發生爭執再到汽車墜江,這期間顯然是有一個過程的。如果在這中途能夠有個三、五人出面勸阻,那麼悲劇或許可以避免的。
高速行駛的公交車一旦發生意外任何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為了自身的安全考慮出面勸阻也是理所應當的!
通城丹妹
剛才看了重慶大巴墜江視頻,原來是一位乘客錯過下車,和司機發生語言和肢體衝突導致車子失控墜江。
以前在公交上也遇到類似的情況,但南方這邊只動嘴不動手,對罵一上午也很難打起來。
衝動是魔鬼,做事要三思後果會如何,尤其在公共場合不能只考慮自己。
還有就是遠離負能量的人,遇到了最好自己先讓步甚至給他道歉,然後離開,如此自己最多就是受一下氣,和他們糾纏,除了浪費時間,發展下去甚至出現更壞的後果。記得前幾年網上在快餐店一位女孩被兩人打致死就是最先發生了語言衝突,而且是那兩人不對,女孩氣不過上前理論然後就發生了悲劇
春雨達人
一個人的無禮蠻橫和一個人的憤怒,讓13個無辜乘客成為了可悲的殉葬者,是時候對干擾司機駕駛行為做出法規約束了!!!
乘客無理取鬧對司機干擾的行為,這不是第一次,所幸之前的無禮者都能遇到冷靜的忍者,沒有造成傷害,最終這一次用如此慘痛的事故讓我們再次警醒,對於乘客的蠻橫我們還需要繼續放縱和容忍嗎?還需要只停留在道德譴責的地步嗎?人是情緒動物,我們更不能把希望寄託在每一個都能忍氣吞聲的
司機身上。事實證明,對於蠻橫無理者的過份謙讓,就是對無辜者的傷害。重慶大巴墜江事件,不是偶然、不是不可抗力,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劇,一切悲劇的始作俑者都來自於那名萬惡的女乘客,她死有餘辜,她不可饒恕,她不值得一絲一毫的同情,這種人是萬劫不復,不會再有下輩子了。
真心希望這次的慘痛教訓,能夠引起我們的反思,進而對乘客干擾司機的行為做出明確的制度約束,要讓他們付出法律上的代價。所以,我認為必須對此類行為進行立法,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讓那些辱罵、毆打等刺激司機的一切行為,付出法律的代價,讓她們有所約束有所顧忌,而不能事發之後像沒事人一樣,道幾句歉就敷衍了事。
同時,還應建立乘客的誠信機制,讓那些行為不檢點,態度不友好的乘客,受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限制,讓低素質者寸步難行。
元芳有看法
重慶大巴司機墜江的事,大部分網友都將矛頭指向了那位女乘客,女乘雖然罪不可赦,但是我覺得司機的責任更大。因為道路施工,公交車選擇繞行,女乘客因為公交車繞行,想中途下車,司機告知沒到站不能停車,這點沒問題。女司機因為惱怒,辱罵司機,並且用手機擊打司機頭部,叢而導致車輛失控墜江,這是事件的起因。
但是作為一位公交車司機,車上乘客的安全,要遠遠大於個人的情緒。由於職業的特殊性,公交車司機的個人修養和思想境界,必然要大於普通乘客,而且要具備較強的心裡素質和承受能力。這個要求一點也不要過分,因為公交車司機的職責是將車上乘客安全的送達每一個車站,車上不是解決問題的地方。
關於這次事故,面對素質低下,或者故意找茬,以及尋釁滋事的女乘客,公交車司機當時完全可以將車輛安全停在路邊,及時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絕對不能跟乘客互相辱罵,甚至互相鬥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司機能理智一些,完全可以阻止這場震驚全國的重大交通事故。
我們開車在路上經常會遇到一些突發的事件,比如旁邊車輛惡意併線,搖下窗戶來言語辱罵,以及故意在前面踩剎車的過激行為。如果公交車司機沒有較強的心裡素質和抗壓能力,遇到讓自己心裡不高興的事情就要立刻還擊,並且和對方拳腳相加,那麼其它乘客必然會受到這場私人恩怨的牽連。因為一個不理智的行為,讓這麼多人喪命江中,是完全沒有責任感的行為。
巖哥的觀點:想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我覺得必須要加強對公交車司機的培訓,除了駕駛技術之外,心理培訓也是必不可少的。決不能因為一件小事,而忽略乘客的安全,將乘客安全送達到站,是每一位公交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
我是巖哥,如果您有關於汽車方面的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向我提問,記得關注我呦!
巖哥侃車
公安機關對22路公交車行進路線的36個站點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走訪事發前兩站(南山岔路口站、回瀾塔站)下車的4名乘客,均證實當時車內有一名中等身材、著淺藍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經進一步調查,該女乘客系劉某(48歲,萬州區人)。綜合前期調查走訪情況,與提取到的車輛內部視頻監控相互印證,還原事發當時情況。
因為自己的失誤,遷怒司機,從而搭上這麼多無辜的生命
15個鮮活的生命,就因為這個腦殘乘客一鬧……
其中有90後的年輕母親,帶著兩個小孩一個5歲,一個2歲;
還有救援隊員的親生父親,還有一站就下車了。
預防的最好方式就是垃圾人少點,從我做起做一個有素質的人。
人心實在管不了,那麼就只能給司機車位那裡設置格擋,據說現在很多新公交車都有一定的格擋,專防止那些個瘋子。
你遇見過因為坐公交車坐過站、少投錢而跟司機爭執的人嘛?遇見了你會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