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異見時刻」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異見時刻”


1993年,金斯伯格宣誓就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資料圖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異見時刻”


魯思·巴德·金斯伯格。資料圖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異見時刻”


■《異見時刻:“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

莎娜·卡尼茲尼克

出版社:湖南文藝出版社

思鬱

美國當地時間10月6日下午,美國參議院以50票贊成48票反對的微弱優勢,正式表決通過任命佈雷特·卡瓦諾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經過數週激烈的交鋒之後,卡瓦諾最終成為美國曆史上第114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特朗普任命的第二位大法官。

這也意味著最高法院中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勢力均衡被打破,保守傾向的大法官和自由傾向的大法官的比例變成了5比4,不免讓人擔憂,最高法院將自此喪失中立地位。

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中擁有巨大的話語權,新大法官人選對於美國政治格局走向常常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大法官的提名、任命一直都是一項至關重要的決策。

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一般來說,成為一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並不需要滿足什麼正式的資格和條件。理論上講,任何人只要被總統提名,並得到了參議院多數票的承認,就可以成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但理論並不是真空,總統也不可能提名一個在法律上一竅不通的人擔任大法官,從歷史上看,大多數的大法官都是法律人士出身,雖然早些年有很多大法官並不是出身於法學院,但也都曾學習過法律。

當然,學過法律只是最基本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個敏感的職位,尤其是近些年,更是需要兼顧性別、種族、宗教、地域、政治觀點、意識形態,甚至職業背景上的多元化。這個平衡度很難拿捏,所以才造成了每次提名大法官都是一件十分為難的事情。再加上最近美國政府內部分歧擴大,國會黨爭日益嚴重,最高法院捲入了很多社會議題之爭,法院內部的各種意識形態的對立,導致對任何一位大法官的提名都變得很是關鍵。

這就很容易理解,總統在填補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空缺時,會從資歷、背景等方面進行細緻的調查,目的就是不希望在提名審查過程中遭遇任何意外。

但是特朗普提名卡瓦諾的這一次,很顯然屬於例外,總統提名頒佈後,分別有3名女性聲稱遭到過卡瓦諾的性侵,帶著這樣的汙點,這位提名人如何才能擔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呢?

聽證會期間就不斷遭到民主黨的反對以及抗議人士的譴責,甚至就在任命頒佈的當天,還有很多示威群眾走上街頭,反對特朗普提名卡瓦諾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特朗普雖然力排眾議,但是很顯然,這次最高法院的提名和任命,似乎變成了一場鬧劇。

近期出版的一本書——《異見時刻》,是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思·巴德·金斯伯格的圖文傳記。今年已經85歲的金斯伯格大法官是在1993年由比爾·克林頓總統提名的,是最高法院繼桑德拉·戴·奧康納之後的第二位女性法官,也是唯一一位猶太女性大法官。如果你稍加留意克林頓的回憶錄《我的生活》,就會發現,在那本將近千頁的書中,他用了兩頁的篇幅講述了他提名金斯伯格的經過,很顯然,這是他當政時期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當時,對金斯伯格的提名未曾遭遇任何爭議,持續3天的聽證會一直都是風平浪靜,金斯伯格最終以96:3票成功通過——對比下卡瓦諾通過的票數,大概就能知道這個支持率了。自1881年參議院確認詹姆斯·加菲爾德總統的候選人斯坦利·馬修斯以來,卡瓦諾是獲確認優勢最微弱的候選人。

多年後,克林頓還在回憶錄中寫到,他在白宮接見金斯伯格的時候,她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想她具有成為一名偉大法官的潛力,起碼可以做到我認為倫奎斯特法院(在這個法院中,溫和派與保守派平分秋色)新法官需要做的三件事情:根據當事人的功過,而不是他們的意識形態或身份來定案;可能的話,與保守的共和黨大法官合作以達成一致意見;必要的話,則勇敢地與他們抗爭”。這三件事大概就是金斯伯格最日常工作。

“聲名狼藉”的職業生涯

《異見時刻》有個副標題叫“‘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是粉絲們對這位女大法官的愛稱。鑑於中英文詞彙語境的差異,這個中文成語一向以貶義示人,而在西方的語境中,這個詞彙標籤曾經特指美國著名黑人說唱歌手克里斯托弗·華萊士在說唱界的巨大影響力,所以,所謂“聲名狼藉”的含義大概指的是“金斯伯格這個柔聲細語的嬌小猶太祖母和華萊士這個趾高氣揚的說唱歌手一樣,擅長運用言語給人以心靈的重擊”。

一般來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不會特意拋頭露面,成為社交媒體的寵兒和明星,更不想引發大眾廣泛的關注,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但是大法官畢竟也活在現實世界,他們的判決多少要取決於公眾的信心和信任,正如倫奎斯特首席大法官曾經說過的,法官只要是正常人,都和其他職業的人一樣,終究會受民意的影響。

倫奎斯特曾在一場名為“憲法與民意”的演講中提到,“如果一位即將履任的法官打算如隱士一般地自我隔離於所有社情民意之外,恐怕會收效甚微;他就打算不受當年民意的影響,也會受到履職時的民意的影響”。而金斯伯格被稱為“聲名狼藉的大法官”,也得益於這種民意使然。

事情起源於2013年的“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此案因為涉及到《選舉權法》中重要條款的合憲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親自撰寫了判決書,聲稱,選舉中確實不應該存在種族歧視,但“五十年前那樣嚴重的種族歧視在我國已經不復存在”,所以,那些保護弱勢種族選舉權的條款也無繼續存在的意義。很顯然,金斯伯格並不同意這種判決,所以她代表異議的大法官們宣讀了異議意見書。

她陳述說,現在之所以沒有選舉歧視,就是因為《選舉權法》在發揮著作用,而在此刻要廢除它,顯得十分荒唐可笑。金斯伯格告訴法庭中的每一個人,廢除《選舉權法》將危害“先輩們曾夢寐以求的夢想,即平等公民權和不受種族限制的平等投票權”。

就是這一次,金斯伯格公開宣讀了她對《選舉權法》一案的異議後,引發了強烈的社會輿論關注。互聯網時代,一大批社交媒體瞬時就把金斯伯格推上了社交網絡的熱點,她成為了推特上流行的話題標籤,她說的每句話都在網上風傳,甚至被印製在節日賀卡上,她的肖像被製作成了拼貼畫,被繪製成了美甲圖案,甚至在酒吧中都有了“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雞尾酒。

今年7月,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傳記電影《魯思·巴德·金斯伯格》被美國《娛樂週刊》評選為2018上半年十佳影片之一。同時,由菲麗希緹·瓊斯、艾米·漢莫主演的傳記片《以性為本》也在近期發佈預告,講述了一位女法官在職業生涯中為平權作鬥爭的傳奇故事,其主人公原型仍是金斯伯格。

美國最高法院的歷史上有過很多被公眾厭惡或者欽佩的大法官,但從未有大法官得到過金斯伯格這種程度的大眾關注。一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成為了流行文化的符號,成為社交媒體的明星,這種走紅對金斯伯格來說完全始料未及,但是也並非全無好處。

金斯伯格的敗與勝

人們甚少了解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什麼樣子。他們似乎生活在高處,與我們毫無關係,大眾對他們的存在不能說毫無察覺,至少也存在很大的誤解。根據一項2011年的民意調查,55%的美國人連一位大法官的名字都說不出,32%的人根本不知道最高法院是幹什麼的,相反,65%的人卻可以完整地說出《美國偶像》3名評委的名字。

這就是現實生活,對大多數人來說,最高法院的法官,他們的生活、職業和工作,都與這個龐大的國家和憲法有關,但是似乎與個體的生活距離遙遠,就算人一生中,可能會陷入某場官司,需要上法庭,但也很少能夠上訴到最高法院。

因為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的範圍很有典型性,他們一般選中的案件大致分為兩類:一種是憲法解釋類案件,當事人通常會主張某項聯邦法、州法或政策違反了憲法相關條款;第二種案件則是申請大法官們判定某項聯邦法律的具體含義或適用範圍。

用安東尼·斯卡利亞大法官的話總結來說,就是“在民主制度下,最高法院的職能,就是公正、忠實地解釋憲法、法律的含義,使之符合立憲者或國會立法者的意圖。最高法院的職能就這麼簡單,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我並不認為我們是社會變革的引領者,我們也不是歷史車輪的推動者。我們的工作只是為前人的立法提供解釋”。

但是作為“三權分立”中的重要一環,最高法院與總統、國會雖然都在各自的職能範圍內運行,但很顯然,三者的關係並非總是融洽自如,時常會陷入到權力的爭鬥之中,也會陷入到民意的順從和背叛之中,特朗普提名卡瓦諾遭遇的非議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身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金斯伯格自然明白這一點,她雖然引起了大眾很大的關注,但是從未對自己的本職工作有絲毫的懈怠。她這些年的成就有目共睹,在《異見時刻》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她的職業生涯中的輝煌紀錄:在“薩福德訴雷丁案”中,金斯伯格成功說服了同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對13歲的女孩進行脫衣搜查,即搜查必須“與調查目的相關,且在決定搜查方式時需要考慮到被搜查人的年齡和性別,而不能過多侵犯其隱私”;在“沃爾瑪訴杜克斯案”中,沃爾瑪公司的一百多萬名女性員工對公司提起訴訟,雖然最終敗訴,但金斯伯格提出異議,“原告提交的證據,包括她們講述的個人經歷,反映了沃爾瑪充斥著性別偏見的公司文化”;在“萬斯訴波爾州立大學案”中,女性職場中受到上司的性騷擾,結果原告敗訴,僱主打贏了官司,金斯伯格再次提出異議,“我院判決不僅忽視現實中的工作環境,而且危害了防止職場歧視的各種民權法案”。

雖然,我們記錄下了很多這樣的“異見時刻”,但是我們要強調一點,其實沒有一個大法官喜歡被看作是異議大法官,因為發表異議意味著你輸了,意味著她是少數派,意味著她孤立無援,只能通過陳述異議來表達自己內心的不平。

金斯伯格表達自己異議的時候,大概也有這種感覺,這個社會的不公從來不會少,我們不能因為輸了一場法庭辯論,就喪失鬥志,就算輸了,也要表明自己的立場,要勇於表達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和觀點,只有如此,方能贏得真正的人生。

作為美國最高法院目前最年長的大法官,85歲的金斯伯格幾個月前剛剛表示,希望自己一直在最高法院任職到9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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