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相互保,到底買不買?

支付寶相互保,到底買不買?


支付寶的相互保,自10.16上線,成為最近幾天保險圈的熱搜詞。


支付寶相互保,到底買不買?


截止發稿的參與人數,330萬人指時可待


經過幾天的發酵,保唄兒周圍的人經歷瞭如下心情起伏:

這等好事。

買買買!(0元買入)

冷靜下來的忐忑和退縮。

疑惑:到底要不要買(退)?

本文較長,對相互保這種新新事物分3個部分剖析:

✦認識相互保,已瞭解者可跳過

✦保費的疑慮

✦相互保的缺陷分析

相信看完文章,大家也會得出自己的結論了。

1.

相互保初識


相互保,披著互助外皮的重疾險。參與方式可以參考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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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相互保


✡ 參與條件:芝麻信用分≥650分,年齡<59週歲,符合健康告知

芝麻信用分達到650分的人還可以為其未成年子女(出生超過30天)加入。

加入時0收費。

健康告知,保唄兒認為作為重疾險的健告算較為寬鬆的,但也是相對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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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險經歷的人購買可能有難度。

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買;宮頸炎檢查陽性不能買;未經手術及病理檢查良性的結節、囊腫等不能買。

但脂肪瘤,肝血管瘤,女性常見的乳腺增生、乳腺纖維瘤、子宮肌瘤可以買。

低於2週歲的幼兒也有要求。

✡ 保障:癌症+99種重大疾病,賠付保險金

90天等待期(意外0等待期)後,參與者確診或達到重疾狀態——符合相互保重疾條款7.1規定,賠付保險金:

▸ 0-39週歲30萬;

▸ 40-59週歲10萬。

申請理賠:手機拍照提交資料,審核無異議,一次性拿到保險金。

✡ 審核:投保者只負責二審

對理賠申請,保險公司負責初審,每個相互保投保者都能查看公示、體驗二次審核。

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案件公示:每月7日、21日。公示期3天。

這裡保唄兒心存疑慮,放文章第3部分說。

✡ 分攤:一人出險,全員分攤

每筆賠償,信美相互保險公司收取10%的管理費。

也就是說,賠了30萬保險金,全員分攤33萬;賠了3000萬保險金,全員分攤3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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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個月進行一次出險分攤:每月14日、28日支付寶自動劃賬。

大流量入口,低成本門檻、高參與度和知情權、便利的繳費方式和清晰的保障範圍等特點,讓相互保一上線就得到無數好評。

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來了——我0元參與。但接下來我每年會分攤多少錢為自己的30萬(10萬)保障買單呢?

2.

要不要加入?

保費的不確定性


開篇保唄兒就說了,相互保是披著互助外皮的重疾險

①是由保險公司——信美相互開發的;

②有規範的保險條款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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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看,重點看責任免除、重疾種類及理賠要求

③接受銀保監會的監管。

這就是一款一年期、不含任何附加保障的純重疾保險。

唯二不同於普通重疾險的是:

一、你可以先參與,再付(保)費。

二、保費無差異。無論20歲、30歲、40歲參與者,均攤每期保費。

按照信美相互總精算師曾卓公開說明的保費分攤測算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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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公示分攤6.6元,全年公示24次,則年交(分攤)保費158.4元?

但這個測算的基礎是:重疾人數佔比0.048%——在500萬參與者前提下,一年僅100個*24期=2400人確診重疾。

這是難以確定的,但根據《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2013年由保監會發布,下稱《經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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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表格可見,20-59歲人群重疾發病率幾乎均高於案例演示的0.048%。40歲後更是概率激增。

而相互保的參保要求(芝麻信用分≥650分,年齡<59週歲),使得參保主體為20-39歲人群,40-59歲人群次之。

網上不乏精算大神(??)們給出的保費預估,說年交400、600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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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一個最容易理解的


單從官方數據來看確實重疾發生率高得驚人,但是實際保費保唄兒並不認為會高達600元,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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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表》的製表基礎是7500萬條的樣本保單,並非所有國人情況。其中的逆選擇風險……你懂的。

根據網友分享的互助經驗,說年交幾十到一百的大有人在。

158和660,這個差距太大了,尤其現在是初始階段,砸招牌無異於殺雞取卵,支付寶和信美相互如果要保證自己的口碑和持久盈利,就不會讓宣傳和實際發生保費產生這麼鮮明的差距。

螞蟻信用分650以上,40歲後保額降低到10萬,這其實已經是針對逆選擇的風控措施。


總結一句,保唄兒認為相互保是可以參加的。

起碼頭一、兩年,不應該出現人均超過二百元保費的大額理賠。

但是,相互保只能作為重疾保障的輔助,不能完全依賴。

這是對有經濟條件的人說的,沒有經濟條件的或任何重疾保障的,趕緊加上這個兜底的保險吧,好歹保一年是一年。


3.

互助重疾險,無法取代重疾險


除了保費不確定,還有以下2點讓保唄兒疑慮:

①“賠審團”的二審機制

說是案件公示,但相互保參與者僅僅有監督舉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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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規則截圖


實名並給出舉報證據,也就是說除非是賠款申請者的關係人(仇人???),大多數參保人根本無權質疑保險公司的初審結論。

給關係人的舉報時間也僅僅是3天。Emmmmm,舉報可能性很小了。

理賠越多案件、管理費收取越多——在單次賠付可以收取10%管理費的前提下,如何保證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的公平、公正、公開?

畢竟我們只有監督舉報權,真正做理賠調查和複查的還是保險公司。

除此之外,我們通過支付寶購買相互保,而支付寶的股東和信美相互保險公司發起人都指向一個共同的主體——螞蟻金服,如何信服支付寶對信美相互的有效監督?

這些是保唄兒的一點疑慮和思考,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②一年期,說停就停了,60歲後的重疾高發期更是全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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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相互保只適合作為重疾保障的補充,不足以依賴。

PS:相互保的續保還是人性化的,連續投保無健康告知要求、無等待期(保唄兒和支付寶客服再三確認)。這也是保唄兒支持大家參與相互保的原因。

支付寶相互保,到底買不買?

作為一個沒被馬爸爸收買的號,保唄兒自認已經把相互保的參與機制、保費不確定性和可能存在的問題分析了一遍。

肯定有小夥伴要問,那你參加相互保沒有?

當然參加了,保唄兒對相互保這種新事物十分感興趣,就算當個快樂的分母,不也是很幸運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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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有保險的人,多一份保障;

讓沒有保險的人,產生一定的保險意識。

在保唄兒的理解裡,這就是相互保最起碼的意義。

se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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