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起危險駕駛案15日內辦結

“法院一次開庭,集中審理14起危險駕駛案件,僅用一個多小時就完成了全部審理工作,案件均在15日內辦結……”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張曉向記者介紹該院“類案專辦”辦案模式的優勢。

今年以來,寬城區檢察院刑事案件數量上升,如何從源頭上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辦案質量?該院決定以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的危險駕駛類案件為突破口,對類案進行集中辦理。類案集中辦理時,公訴人在庭審過程中簡化舉證、簡化訊問、簡單發表公訴意見,極大提高了庭審效率。一次庭審中,張曉和員額檢察官王丹妹帶領各自公訴團隊,分為兩組同時出庭支持公訴,法庭僅用一個多小時就完成了14起案件的審理工作。法院當庭對14起危險駕駛案件的15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分別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各並處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金。這14件危險駕駛案件均在15日內辦結,取得了又好又快的辦案效果。

據瞭解,今年以來,該院按照吉林省檢察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的改革精神,與該區法院聯合簽署了《關於檢察官適用獨任制辦理審查起訴案件出庭環節適當簡化程序的實施意見》,並採取三項具體措施推動“類案專辦”,即組織專人辦理專項案件,如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危險駕駛類案件,由專業能力突出的檢察官進行專門辦理;堅持“三個集中”,集中閱卷、集中提審、集中起訴,推行簡易案件相對集中辦理;建立合作機制,與法院就簡易案件集中審理工作建立合作機制,協商集中開庭時間、數量,並指派多組公訴人同時參加庭審,保證庭審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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