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掉妻子鼻尖,只爲阻止離婚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而被告人易某和妻子黃某結婚後卻是“百日夫妻百日怨”。結婚後,因雙方感情不和,妻子失望之餘多次提出離婚,丈夫易某不願離婚,竟然當街施暴,一口咬掉了妻子的鼻尖。經湖南省桃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10月26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易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現年40歲的易某系桃江縣馬跡塘鎮農民。2017年6月29日,他與妻子黃某登記結婚。婚後,夫妻倆感情不和,妻子黃某多次向易某提出離婚。易某卻始終不願意離婚,他甚至預謀通過毀壞妻子容貌的手段來阻止妻子離開他,以挽留婚姻。

2018年2月6日這天,易某佯裝答應同意與妻子離婚,同時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為由電話聯繫黃某,約她到桃江縣政務中心婚姻登記機關窗口見面簽字。這天中午11時許,兩人在桃江縣政務中心門口會面後,易某突然衝上前一口咬掉黃某鼻子的鼻尖,致其面部受傷。

經鑑定,黃某系外力致右側鼻翼及鼻尖缺損,傷勢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後,易某於當日主動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如實供述了自己將黃某鼻子咬傷的犯罪事實,並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醫藥費等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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