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永瑆

愛新覺羅·永瑆(1752-1823)乾隆帝第十一子,他在嘉慶年間擔任軍機處行走。他最開始學趙孟頫的書法,後來也學習歐陽詢書法的特點,並廣泛地臨摹晉、唐、宋、明各家書法,因而形成了端正清麗、勁俏流暢的風格。他的書法風格更多地承襲了趙孟頫書法的特徵,顯得十分圓潤、端美,具有朝廷廣閣體的特點,但同時又具有歐陽詢書法轉折方勁的特徵,這一點有別於館閣體一味追求端正俊美。成親王以楷書、行書著稱於世,是清代著名的書法家,他與翁方綱、劉墉、鐵保並稱乾隆四家。 道光三年,永瑆薨,年七十二,諡哲,為成哲親王。

愛新覺羅·永瑆

人物生平

愛新覺羅·永瑆生於乾隆十七年二月初七,生母淑嘉皇貴妃金氏(時為嘉貴妃)。永瑆幼工書,高宗愛之,每幸其府第。永瑆嫡福晉富察氏是大學士傅恆之女,永瑆嫡母孝賢皇后侄。嘉慶四年正月,仁宗命在軍機處行走,總理戶部三庫。故事,親王無領軍機者,領軍機自永瑆始。二月,儀親王永璇罷總理吏部,並命永瑆俟軍務奏銷事畢,不必總理戶部。三月,和珅以罪誅,沒其園第,賜永瑆。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八月,編修洪亮吉上書永瑆,譏切朝政,永瑆上聞,上治亮吉罪。語在《洪亮吉傳》。十月,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永瑆嘗聞康熙中內監言其師少時及見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懸腕作書,永瑆廣其說,作撥鐙法,推論書旨,深得古人用筆之意。上命書裕陵聖德神功碑,並令自擇書跡刻為詒晉齋帖,以手詔為序。刻成,頒賞臣工。

十八年,林清變起,永瑆在紫禁城內督捕,上嘉其勤勞,免一切處分及未完罰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輔國公綿{勤心}郡王銜。五月,祭地壇,終獻時,贊引誤,永瑆依以行禮。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罷一切差使,不必在內廷行走,於邸第閉門思過,罰親王半俸十年。綿{勤心}亦罷內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綿{勤心}卒,贈郡王。有司請諡,以非例斥之,著為令。仁宗崩,有旨免迎謁。語見儀親王傳。十月,命曾孫載銳襲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還自行在,永瑆進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賜銀五千治喪,諡曰哲。載銳襲郡王。綿(勤心)及載銳父奕綬並追封如其爵。咸豐九年,薨,諡曰恭。子愛新覺羅·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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