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7万多被银行起诉,法院:还12元就可以!


信用卡欠7万多被银行起诉,法院:还12元就可以!


撰文 | 维姆

出品 | 支付百科编委会


今天不讲提额来给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广州的小伙子去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好不容易把额度养高了,额度养起来就准备做救急的备用卡片了,停用后不久,信用卡却在一家电器店刷卡消费了35000元,之后这个信用卡一直没有产生新的消费记录,后来一直没有还款,导致了产生了利息和滞纳金39118.04元,最后本金加利息一共74118.04元一直没还款。于是发卡行将把这个小伙子起诉到了法院,最后法院的判决是只需要这个小伙子还款12元就可以了!当然这个故事发生在96费改前,所以计息方式是交纳滞纳金,三万多的账单利滚利硬是滚到了七万多。

相信很多朋友对此会很好奇,为什么法院这么判决呢?

首先要先给大家说一下,此次大额消费并不是他本人刷卡消费的,而且当这笔消费短信通知到本人以后,持卡人也是第一时间就去报了警,接着就与发卡行取得了联系并且如实反映了此次消费并不是他本人消费。随后根据法院调查此次属于信用卡伪卡交易,并非持卡人本人交易,而且发卡行与那家电器商户经营者对涉案的伪卡交易本金损失35000元,各承担50%的责任。

至于产生的4万多块的利息,由于持卡人第一时间向发卡行提出交易异常的时候就已经和他没啥关系了。因为他及时的采取了措施,防止了银行损失的扩大,所以他不存在过失,而需要持卡人还款的12元则是属于他没有在第一时间挂失信用卡,需要对无忧增值服务费12元应予偿还。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有会好奇,为什么商户需要承担一半的损失?

这是因为商户并没有对此次交易尽到履行核实持卡人签名的义务,所以导致了商家也需要承担50%的责任。持卡人的本人签名与POS机上签名不一致,商家作为收取金额的一方,是有义务对持卡人签名和签单上的签名进行核对得,如果商家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核实的义务,那么则需要承担一半的损失,其实这个案件对于商家来说也比较冤枉,因为根据我国信用卡使用行情来说一般很少有商家对签名有过核实的。

如果信用卡或者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

无论是信用卡还是银行卡被盗刷后要第一时间报案,并与发卡行联系,带上银行卡去最近的派出所登记一下,或者去最近ATM机或者银行网点进行交易一次,并保留好凭证,这样就可以证明被盗的时候银行卡是在你自己得身上。

通常来说被盗刷都是异地交易,所以被盗刷后第一时间进行举证很重要,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跑那么远的距离去交易。用户信息安全没有得到保障是银行的责任。在很多新闻报道中,一般如果及时证明后法院都判决银行需要赔偿该损失。而最好要记得第一时间挂失,这样可以把损失减到最低。

如何有效防止银行卡被盗

一般银行卡被盗刷基本都是被复制了银行卡的信息,一般银行卡丢失是不会被盗刷的,银行卡交易需要密码和签名才可以消费的,就算银行卡丢失别人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把钱刷出来的,除非你把密码设置简单或者写在银行卡上面,除了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以外,每次消费的时候一定要眼不离开,这样可以有效地预防被人趁机复制银行卡信息,另外,一些疑是银行的短信网址链接不要点击更不要随便进入链接中填写银行卡的重要信息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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