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經銷商《銷售員股權對賭激勵實施辦法》的思路

浪潮經銷商《銷售員股權對賭激勵實施辦法》的思路

(1)在每年利潤的40%中進行分配。

(2)股權激勵對象。

考核分數超過考核平均分數者(意味著有一部分人有資格分得股權,有一部分人沒有資格),或無相同崗位但超過自身考核指標10%以上的員工。

股權購買價格:與員工當年的業績表現掛鉤,業績越好,可購買的股權金額越多,股權購買價格越低。

股權購買價格=每股淨資產×(1-銷售業績超額比例)

如果業績超額比例超過0.9,則以0.9為限。

(3)股權對賭回購。

獲得股權激勵的員工,如果當年的業績低於平均考核分數者,公司強制回購,數量為其持股數的一半;兩年連續如此,全部回購,分紅權亦做相應調整;業績越差,股權回購價格越低,即:

股權回購價格=每股淨資產×(1-銷售業績差額比例)

(4)員工離職,所持股份數由公司按每股淨資產價格回購,分紅權則自動失效。

(5)連續三年業績水平都超過平均考核分數以上者,則正式成為公司股東,股份的多少,由本人購買量以及貢獻度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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