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科技部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牽頭組織部門,主要職責是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開展以下工作:
(一)研究制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制度;
(二)研究提出重大研發需求、總體任務佈局及重點專項設置建議;
(三)編制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編制發佈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四)提出承接重點專項具體項目管理工作的專業機構建議,代表聯席會議與專業機構簽署任務委託協議,並對其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開展重點專項年度與中期管理、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提出重點專項優化調整建議;
(六)建立重點專項組織實施的協調保障機制,推動重點專項項目成果的轉化應用和信息共享;
(七)組建各重點專項專家委員會,支撐重點專項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八)開展科技發展趨勢的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總體任務佈局。
項目管理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相關管理規定和任務委託協議,開展具體項目管理工作,對實現任務目標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編報重點專項概算;
(二)參與編制重點專項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三)負責項目申報受理、形式審查、評審、公示、發佈立項通知、與項目牽頭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等立項工作;
(四)負責項目資金撥付、年度和中期檢查、驗收、按程序對項目進行動態調整等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加強重點專項下設項目間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重點專項的組織實施;
(六)按要求報告重點專項及其項目實施情況和重大事項,接受監督;
(七)負責項目驗收後的後續管理工作,對項目相關資料進行歸檔保存,促進項目成果的轉化應用和信息共享;
(八)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利益迴避的原則,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支撐具體項目管理工作。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具體流程如下:
1.年度指南編制
科技部:組織編制重點專項年度指南
2.年度指南征求意見
重點專項指南征求意見稿
科技部
- 發佈指南征求意見稿發佈渠道:國科管系統
- 時間:不少於15天
申請人
- 讀指南、提意見考慮申報及隊伍
3.正式申報指南發佈
重點專項申報通知
- 申報通知
- 專項指南
- 形式審查條件
-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科技部
- 發佈正式指南
- 發佈渠道:國科管系統、科技部網站
- 時間:不少於50天
4.項目申報&預申報書編寫
科技部
- 組織形式申報隊伍
- 聯繫項目推薦單位
- 編寫預申報書
- 時間不少於50天
- 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預申報書
預審申報書(3000字)
項目參與單位名單
5.預申報受理與形式審查
專業機構
- 受理預申報書
- 形式審查及結果反饋
- 申報答疑
形式審查重點內容
- 機構人員查重
- 內容關聯性
- 聯合申報協議
申報人:通過國科管系統查詢結果
6.首輪評審
如果申報項目數量大於擬立項數3-4倍,專業機構開展評審
- 隨機抽取專家
- 按指南方向分組評審
- 評審形式:通訊評審、網絡評審或會議評審
專業機構反饋評審結果
如果申報項目數量不大於擬立項數3-4倍,申報項目直接進入視頻答辯。
申報人:通過國科管系統查詢結果
7•編寫正式申報書
專業機構
- 發佈正式申報通知
申請人
- 編寫正式申報書(含預算申報書)
- 編制預算申報書
- 時間一般不少於30天
- 通過國科管系統
8.正式申報受理與形式審查
專業機構
- 受理預申報書
- 形式審查及結果反饋
- 申報答疑
形式審查重點內容
- 機構人員查重
- 內容關聯性
- 承諾的配套條件
- 聯合申報協議
申報人:通過國科管系統查詢結果
9.答辯評審
專業機構
- 發佈評審通知
- 公佈評審專家名單(評審前一天)
- 發佈渠道:國科管系統
- 組織評審
申請人
- 準備答辯PPT
- 答辯人(3人、5人或不限,具體由專業機構規定)準備答辯
- 在所在地參加視頻答辯
10.預算評估
評估機構
- 受專業機構委託對擬立項項目開展預算評估
- 遴選評審專家,初評
- 申報答辯
申請人
- 通過國科管系統查詢預算初評意見
- 補充材料或有針對性的解釋或說明
11.預算與項目安排方案審核
專業機構
- 項目安排方案和預算安排分別報送科技部和財政部
- 科技部提出審核意見
- 財政部審核下達預算到專業機構
12.項目立項公示
專業機構
- 根據審核意見和預算安排,確定立項清單和經費
- 在國科管系統對擬立項項目公示(不少於5天)
- 申訴調查處理
- 發佈立項通知
申請人:通過國科管系統查詢
13.任務書/預算書籤訂
專業機構
- 審核任務書/預算書
- 與項目牽頭單位簽訂任務書
申請人
- 填報任務書/預算書
- 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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