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後,還能保留中國護照嗎?

移民後,還能保留中國護照嗎?


首先,我們要清楚兩個概念。

1、移民和你拿哪個國家的護照沒有必然聯繫

2、什麼是雙重國籍

第一個概念

通常來說,一個人移民了,要麼就是搬到別的國家去長住了,要麼就是不常住,但擁有了這個國家的國籍或者居留權。

就像你住在北京但不一定有北京戶口一樣,你可以移民住在美國,但你不一定要擁有美國護照,而是拿一張綠卡,除了不能投票選總統之外,和普通的美國人也沒什麼兩樣,這樣當然就不用擔心有一天中國護照會被收回去了。

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移民國家,都會有好幾種居留身份,來滿足這些不想換護照但又想移民過來的人。

澳洲、加拿大、新西蘭這些移民大國,不管是投資移民還是技術移民也是先拿到永居卡(PR),想要拿護照,您還得滿足一些要求,還需要申請。

畢竟你要成為人家國家的公民,以後選小到選市長,達到選總理,你都有投票權的,所以要慎之又慎,一步到位拿護照,還真沒那麼容易的。

第二個概念

我們知道這個世界有一些國家是承認“雙重國籍”的,有一些不承認但容許,有一些是不承認也容許。

小編找到了目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和地區:

歐洲:

丹麥,愛爾蘭、英國、法國、奧地利(有條件承認)、德國(有條件承認)、意大利、比利時、荷蘭(有條件承認)、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芬蘭、波蘭(默許)、匈牙利、波斯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有條件承認)、塞爾維亞、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摩爾多瓦、塞浦路斯、馬耳他

亞洲:

格魯吉亞、土耳其、巴基斯坦、敘利亞、約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韓國(有條件承認)、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國、斯里蘭卡、菲律賓、中國臺灣、哈薩克斯坦

北美洲:

格陵蘭島(丹麥)、加拿大、美國(默許)、墨西哥、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哥斯達黎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薩爾瓦多

南美洲:

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厄瓜多爾(有條件承認,僅承認本國與原宗主國西班牙的雙重國籍)、秘魯、智利、玻利維亞、巴西、阿根廷、烏拉圭、巴拉圭

大洋洲:

澳大利亞、新西蘭、薩摩亞,庫克群島(新)、所羅門群島、關島(美)、新喀里多尼亞(法)、法屬波利尼西亞、皮特凱恩島(英)、瓦利斯與富圖納(法)、紐埃(新)、托克勞(新)、美屬薩摩亞、北马里亞納(美)、馬紹爾群島、帕勞、瑙魯、基里巴斯、斐濟、湯加、庫克群島(新)、關島(美)

非洲:

埃及、剛果共和國(剛果[布])、民主剛果(剛果[金])、摩洛哥、喀麥隆、埃塞俄比亞、索馬里、亞速爾群島(葡)、馬德拉群島(葡)、厄立特里亞、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吉布提、烏干達、加蓬、赤道幾內亞、阿爾及利亞、突尼斯、蘇丹、布隆迪、貝寧、多哥、利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加納、科特迪瓦、乍得、盧旺達、南非、也門、尼日利亞、岡比亞、馬裡、布基納法索、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亞、加那利群島(西)、安哥拉、塞內加爾、塞舌爾、納米比亞、斯威士蘭、毛里求斯、馬達加斯加、科特迪瓦、留尼旺(法)、聖赫勒拿(英)、萊索托

目前不承認且不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

亞洲:

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印度尼西亞、尼泊爾、阿塞拜疆

歐洲

挪威、俄羅斯

目前不承認但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或地區:

亞洲:

香港、澳門(當地政府不干涉,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其他國領事權)。

除了港澳地區的公民,我們大陸的人是完全不可以擁有雙重國籍的,如果你已經移民,拿了其他國家的護照,那麼按照規定,你勢必要做出選擇,放棄一個國家的護照。

當然,如果平時你不說,別人也不會去查你,你就不用管這些事了,但假如有一天你在海關被明察秋毫的海關人員查了出來,把兩本護照放在你面前,對你說:“根據某某法律規定,你現在必須放棄一本護照,你選吧”。然後拿著一把剪刀,就等你選擇之後,開始給另一本護照剪角了。

你該怎麼辦?

這個時候千萬不要頭腦發熱,一定要說:“我選擇中國護照,我要做社會主義的接班人”。讓海關把另一本護照給燒了都沒關係,因為中國護照一旦失去,就可能永遠也拿不到了。

但如果萬一你腦子短路了一下,讓海關把中國護照給剪了,想要重新辦一本中國護照該怎麼辦呢?


移民後,還能保留中國護照嗎?


小編在網上收集了一下,光是需要提交的資料,就有下面這些:

1. 2張填寫完整,貼有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2. 自願退出外國國籍的聲明:(本人親筆簽字)

3.自願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恢復原因,是否出於自願,是否今後將永遠居住在中國是否自願遵守中國的憲法和法律)(本人親筆簽字)

4. 加入外國戶籍過程的書面說明1出境時所持中國護照種類,號碼2加入外國籍的原因,時間,地點和批准入籍部門3入籍前何時取得永久居留權4在我駐外領館是否辦理過退出中國籍手續。

5.申請人簡歷:(出境前後申請人學習工作簡歷,獲得永久居留權,入籍,回到中國居住等時間段詳細情況)

6.加入外國籍的相關證明(入籍證書或入籍時簽發的身份證明等)

7. 出示外國護照,提交護照翻譯件及中國簽證,居留許可複印件。

8. 在國內的臨時住宿登記證明(由派出所出具)

9. 申請人原戶口註銷證明及入籍前原中國護照。

10.申請人在國內住房情況證明。

11.申請人的工作,收入證明或能證明其經濟狀況的銀行存款證明。

12.申請人為未成年,還需提交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父母離婚的,須出具申請人監護權歸屬的相關證明,父或母一方如死亡的,須出具死亡證明。

13.申請人中國籍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身份證,護照等)及能證明親屬關係的公證。

14.申請人中國籍近親屬基本情況,國籍情況,居住地及對申請人復籍的書面意見。

15.申請人在國外無犯罪證明(國外警察出具,需使館認證)

16.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7.申請人二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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