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套路貸」是犯罪

“校園套路貸”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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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校園套路貸”是犯罪

——寫在偵破“3·26校園套路貸”案後

李青文

大學校園,歷來是被世人羨稱淨土。與世無爭的天之驕子,青春激盪著胸懷,理想燦爛著未來。然而,“校園套路貸”犯罪恰恰抓住了大學生不設防的單純和善良,利誘大學生步入“套路貸”陷阱,瘋狂實施犯罪,由此改變了他們的命運,乃至有人甚至為此付出了生命代付。

安陽警方破獲“3·26特大校園套路貸”案件再次證實:“校園套路貸”不是貸,而是犯罪。顧名思義,“校園套路貸”,貸款是外衣,套路是本質,校園是對象。近兩年來,見諸報端的校園貸詐騙案達到42起,涉及全國31個省市。吉林、江蘇、湖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高校此類案件居高不下,呈高發態勢。

“校園套路貸”是處心積慮設計的陷阱,以“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或者網絡貸款平臺為名,承諾“無利息、無抵押、無風險”等誘人條件,引人上鉤。然後,通過“虛增債務”“偽造證據”、達到滾雪球式遞增債務,獲取更多更大的錢財。

幾千元的“校園貸”,最後可能搭上幾萬元,甚至更加沉重的代價。本案中有超過50名學生,因此退學、抑鬱、自殺、家庭破裂等。杭州一名18歲大學生借款2000元,因無力還款被逼跳樓自殺,付出了生命代價。

“校園套路貸”是犯罪

“校園套路貸”作為新型刑事犯罪,不僅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人身權、生命權,還危害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戰司法權威,嚴重妨害司法公正,這是一個法治國家不能容忍的。

關於套路貸犯罪,《人民日報》時評曾指出:“司法需要與時俱進地關注新問題,正視基層司法實踐,不給違法犯罪行為留下模糊空間,也給法治精神伸張創造條件。”

在筆者看來,將“校園套路貸”犯罪列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行重點打擊,不能僅靠公安機關單打獨鬥,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形成合力,並充分發動社會力量,甄別出潛伏在合法外衣下的“校園套路貸”犯罪,層層剝掉其光鮮外衣,抓出幕後黑手。

同時也要大力提升在校大學生的防範、鬥爭意識。唯多管齊下,才能有效壓縮“校園貸套路”犯罪的生存空間,還校園一片淨土,還逝者一個公道,莫讓天之驕子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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