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改革「精裝修」提供更多可複製經驗

——專訪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

孫麗 鄭鍵 孫峰松


為改革“精裝修”提供更多可複製經驗


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

近幾年來,“吉林經驗”成為人們談及司法體制改革及各項試點工作時的高頻詞:

“大部制”改革試點,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級院全部推開,省院34個處室銳減為9部1委;

“捕訴合一”模式試點,2014年起步,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級院推開,司法效率明顯提升;

公益訴訟試點期間,吉林省檢察院創造9個全國第一,發出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以來全國第一份由省級檢察院向省級政府發出的檢察建議,推動全國第一份由省委發佈的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文件出臺……

如今,這些改革試點成果,或被納入頂層設計,或成為相關立法的重要參考,那麼,是什麼樣的力量,使吉林這片白山黑土成為改革試點蓬勃發展並取得卓著成效的千里沃野?近日,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深入基層蹲點調研,凝心聚力增強檢察自信

記者:我們瞭解到,吉林檢察機關今年以來開展了蹲點大調研活動,省院全部領導包括您都親自沉入基層一線進行蹲點調研,請問為什麼要開展這項活動?

楊克勤:今年以來,張軍檢察長提出一系列檢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我們省院黨組高度重視,結合吉林檢察實際,確定把“強化監督、維護公益、創新發展”作為今年和未來一個時期全省檢察工作的總基調,並且開展了“品牌創建”活動,蹲點大調研活動就是我們著力打造的“品牌”之一。

為什麼要開展蹲點大調研呢?因為對於檢察系統來說,今年確實是很特別的一年。由於反貪轉隸等諸多考驗,有的幹警感到迷茫、困惑,對未來發展信心不足。所以,我們決定開展每年兩次、持續三年時間的蹲點大調研,省院領導全部沉入基層一線,對全省84個基層院全部調研一遍,為基層幹警宣講中央、省委、最高檢、省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為廣大檢察人員解決思想上深層次的問題,讓他們深刻認識到“轉隸就是轉機”,從而主動“變挑戰為機遇”。

記者:這次的蹲點大調研,和以前的調研活動有什麼不同之處?

楊克勤:這次大調研活動採取“包保”方式,領導帶頭,我一人就承擔了12個基層院的調研任務。每到一個院,都要住兩天,不玩虛的、不搞形式,不與地方領導打招呼,沒有地方領導陪同,“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面對一線普通幹警。

以前的調研形式經常是開座談會,找班子成員談話。但這次是直接和普通幹警一對一“掏心窩子”,面對面“嘮家常”。很多幹警都反映說,領導和普通幹警坐在一起商量謀劃,心往一處湊,勁往一處使,這本身就是一種莫大的激勵和力量。

記者:組織蹲點大調研活動的目的是什麼?

楊克勤:一是發揮“宣傳隊”作用,統一思想認識,同時發揮“播種機”作用,督促工作落實。二是發揮“檢測器”作用,找準基層問題,找到破解的鑰匙。三是發揮“黏合劑”作用,凝聚人心合力。為基層檢察人員解決實際困難,通過積極引導鼓勵,提振幹警精氣神,營造積極向上、自強不息的工作氛圍。

目前,我們正在開展今年的第二輪蹲點調研,明年、後年仍要按今年的模式,繼續深入開展蹲點調研。

從“擔心”到“開心”,為公益訴訟立法提供“吉林經驗”

記者:吉林曾是公益訴訟試點省份之一。如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已在全國推開,回顧三年來的歷程,您有什麼感想?

楊克勤:從2015年7月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到現在,應該說我是經歷了一個從“擔心”到“開心”的過程。

說“擔心”是因為公益訴訟是一項新鮮事物,檢察機關對部分行政執法部門履行監督職責,人家認可不認可?買不買你的賬?這些關係處理不好,就會產生新的矛盾。所以那時候我就把自己當成一個宣講員,無論走到哪裡,都向當地領導和各部門宣講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意義和目的。處理一起公益訴訟案件,特別是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都要向當地黨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以及有關部門反覆做工作,爭取理解和支持,有時是非常“鬧心”的。

現在我終於可以“開心”了——因為通過我們的公益訴訟工作,加強公益保護正在成為社會共識。各級黨委和政府開展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等專項整治活動時,主動邀請檢察機關參加。行政機關也逐步接受了“監督就是支持”理念,公益訴訟成為行政機關業務培訓的必修課。同時,通過公益訴訟,強化對汙染者的責任追究,也倒逼企業走上了綠色發展之路。

2015年7月以來,我省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760件,行政機關整改2291件,整改率83%;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293件。通過積極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職責,為國家避免直接經濟損失30餘億元。

記者:您能詳細介紹一下吉林在檢察公益訴訟方面的經驗嗎?

楊克勤:在公益訴訟試點期間,吉林省檢察機關經過艱辛探索,被最高檢概括為“吉林模式”,為公益訴訟的立法提供了“吉林經驗”。概括地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堅持圍繞中心,在全局中謀劃和推動工作。推動吉林省委在全國第一個出臺《關於支持全面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推動法治吉林建設的意見》,使公益訴訟成為省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是堅持“事要解決”,與行政機關形成治理合力。與省環保廳、國土廳等單位分別簽訂了“重大行政執法信息移送辦法”等27項協作配合機制,與30多個省直行政機關建立了檢察聯絡員制度。針對伊通河汙染,我先後三次實地調研,隨後,由吉林省檢察院向省政府發出了推進伊通河流域綜合治理的檢察建議。這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以來第一份省級檢察院向省政府發出的檢察建議,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不久,伊通河流域治理納入吉林省“十三五”發展規劃。經過兩年多綜合治理,伊河水恢復了清流。

三是堅持專項帶動,發揮辦案規模化效應,全面推進“白山、綠水、黑土地”的綜合保護和治理。

四是堅持規範司法,構建公益訴訟制度體系。成立公益訴訟指揮中心。創建案源機制、辦案機制、審批機制、訴訟機制、協調機制和督導機制等六大機制。編寫《公益訴訟工作指導手冊》等。組織研發全國第一個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工作平臺。

五是堅持提高素能,打造過硬的公益訴訟隊伍。

記者:目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已在全國全面開展,您對此有什麼建議?

楊克勤:我覺得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首先要以“事要解決”為原則,在做優上下功夫,通過加大檢察建議、提起訴訟、跟蹤監督、執行監督力度,全面落實“勸、告、罰、改、建”工作機制,確保司法辦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協作也很重要,要完善重大行政行為通報、線索移送等工作機制,大力推動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平臺建設。同時,要全面落實“一案三查”機制,加大向監察委移送線索力度,形成監督合力。

此外,檢察機關要加大民生領域案件辦理力度,集中查辦一批涉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銷售公益訴訟案件。重點選取群眾關心、黨委關注、影響面大的典型案件提起訴訟,確保辦理一案、警示一片。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在改革“精裝修”上下功夫

記者:吉林是司法體制改革第一批試點單位,在改革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目前,在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您認為還需要做哪些“精裝修”?

楊克勤:2015年9月以來,吉林省三級檢察機關圍繞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改革,已連續推出120餘項配套措施。今年,我們圍繞完善司法責任、司法管理等八大改革綜合配套制度體系,又確定了29項配套改革重點任務,下一步,還需在四個方面繼續深入開展“精裝修”:

一是全面完成內設機構改革。目前,吉林的“大部制”改革,包括民行分設、“捕訴合一”模式都被納入了頂層設計。這也充分印證了我們的試點探索是卓有成效的。

二要進一步壓實司法責任。嚴格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修改完善權責清單。

三要抓好相關配套政策落地,主要是在人員待遇上,要打通“最後一公里”。

四要善於運用現代科技破解難題,落實好最高檢關於智慧檢務的各項部署。

記者:吉林實行的“捕訴合一”模式是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重點,這項模式的效果如何?

楊克勤:對於“捕訴合一”模式,我們堅持慎之又慎、“穩”字當頭,希望以實踐探索提供更有價值的“吉林樣本”。

2014年6月,我們選擇了6個基層院開展“捕訴合一”工作試點;2015年9月起,在全省三級院實現了全覆蓋。實行“捕訴合一”後,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一是順應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批捕、公訴工作標準統一。二是人權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去年全省審前羈押率為48%,而試點較早的長春市南關區、九臺區,延吉市和敦化市四個院,連續三年平均審前羈押率都比全省平均值低了13.62、8.73和8.84個百分點,所謂“構罪即捕”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案件質量明顯提高。經抽樣評估測算,每起案件瑕疵問題從平均6.39個下降到2.77個。四是司法效率顯著提升。全省檢察機關批捕、起訴辦案時限平均分別縮短了12.3%、12.4%。比如,大家非常關注的長生疫苗案,長春高新區檢察院組成“捕訴合一”辦案團隊,依法提前介入、幫助統一證據標準,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至審查起訴,僅用了17天。五是全面鍛鍊了幹部隊伍,培養了一大批覆合型檢察人才。

記者:改革者通常被比喻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吉林是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您對此有什麼感受?

楊克勤:改革是必然的。正如張軍檢察長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所言,解決檢察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最根本的途徑就是深化改革。我們必須要堅定不移地落實好各項改革部署,以改革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作為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敢於去試——試對了是成功的經驗,試錯了也是對改革的貢獻,要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不能自縛手腳。作為改革者,一定要有“敢為天下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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