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男朋友歡心
42歲的服裝店老闆娘黃某
“送”了輛電動車給男朋友
但誰也沒有想到
這輛電動車竟然是
從大三學生那裡偷來的
10月25日,台州學院椒江校區大三學生小陸到椒江公安分局葭沚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停在學校寢室樓下的電動車被盜。接警後,民警立即根據線索進行排查,經過幾天的視頻查找,終於發現了嫌疑人黃某。
據黃某交代,她今年42歲,臨海人,在臺州學院椒江校區內開了一家服裝店來養家餬口。前些年離異後,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男朋友沒有正當工作。
10月23日,黃某的姐姐打電話給黃某,讓黃某去她家裡拿點菜。黃某的電動車停在店鋪旁邊,也就是宿舍樓附近,當黃某騎上電瓶車打算去她姐姐家拿菜的時候,發現電動車沒有電了。這時,她看到旁邊停了一輛黑色的電動車,電動車的後備箱還插著車鑰匙。於是,黃某就開著這輛電動車到了姐姐家裡。
黃某準備把這輛電動車開回去的時候,想到男朋友正好缺一輛電動車。買一輛新的電動車要好幾千元,乾脆把這輛送他,肯定能討得歡心。
10月27日,黃某稱自己買了一輛電動車然後轉手送給了男朋友,想不到,騎了不到一天,民警就找上了門。
目前,黃某盜竊已被行政拘留10日。(鮑盛旭 姚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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