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哥,幫我想想辦法吧,多少錢都可以」…… WTF……

問上面這句話的人被我直接刪除屏蔽

“楊哥,幫我想想辦法吧,多少錢都可以”…… WTF……


加拿大移民或留學申請中最壞的結果-misrepresentation

在加拿大(西方人)眼中,造假是十分嚴重的犯錯。如果,你是在加拿大的留學生,千萬不要在校內作弊。作弊,不僅僅包括是考試時候的行為,也包括在寫Paper時,在摘抄別人的數據或者文章時一定要做reference…如果,你是準備申請簽證或者移民的申請人,我只能說加拿大移民局可以委託第三方查出很多很多事情,你是不是黨員就不用說了,哪怕你在你在哪條街道里任職過什麼人大代表,他們也能查到。

閒話少說….

定義,

1.Misrepresentation(虛假陳述),It is a serious crime to lie, or to send falseinformation or documents, to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 This is fraud. It’s called “misrepresentation.”

2.Inadmissible(不予受理),misrepresentation 是其中一種。還包括但不僅限於security risk 安全危害(恐怖分子),serious health problem(嚴重疾病),crime (犯過罪)等等。

在加拿大移民局眼中,在申請簽證過程中(無論是移民,留學,旅遊)遞交了假的或者向移民局撒謊了,這是一項十分嚴重的犯罪。

Document fraud can involve either false or altereddocuments, such as: 其中 “文件欺詐” 包括

*passports and travel documents 護照和旅行證件造假

*visas 簽證造假

*diplomas, degrees, and apprenticeship or tradepapers 學歷造假

*certificates of birth, marriage, final divorce,annulment, separation, or death and 出生公證,結婚,離婚等各類造假

*police certificates 無犯罪記錄造假

If you lie on an application or in an interview withan IRCC officer, this is also fraud. It is a crime. 如果你在你的申請表上或者在面試中說謊,這就是造假。造假是犯罪。

If you send false documents or information, we’llrefuse your application. We could also: 如果你因為造假而被拒籤,你所面臨的懲罰包括

forbid you from entering Canada for at least fiveyears 5年內禁止再申請

give you a permanent record of fraud with us 在你檔案上留下永久的記錄

take away your statu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orCanadian citizen 剝奪你居民或者公民的身份

have you charged with a crime or 以犯罪的名義起訴你

remove you from Canada 驅逐出境

所以說,如果因為拒籤被造假,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情。如果,你不進行上訴反駁,你這輩子就基本和加拿大無緣了。

我知道,在我們國內有著各種各樣的“手段”,有些中介甚至慫恿申請人造假從而到達目的。也就是這類中介,造成了加拿大移民局(簽證官)對國內中介所代理的案子戴著有色眼鏡來看。因為,在他們眼中,“造假”已經成為國內這些中介為謀利而達成到達加拿大的手段,這已經和“跳飛機”(偷渡)已經別無兩樣。

我們在工作也經歷過各種被拒籤的案例。也許,對很多已經過籤的申請人來看,這並不算什麼甚至半信半疑。但對於那些經歷過拒籤,甚至是花費了一筆不小的中介費的申請人來說,那真是慘痛的代價。

我們有遇到過,留學生申請人,母親作為擔保人明明是企業家而卻被判定資金條件不合格的; 探親籤申請人,明明是一名十分出色的醫生並是斯坦福的訪問學者,為了想申請探望在加學習的妻子,被判定無法預估申請人是否或按時回國被拒籤的; 旅遊籤申請人,明明是在上海一位成功的企業家並有美籤和歐洲簽證記錄,被判定行程目的被拒籤的。而這些申請人有著同一的共性,就是尋求了國內當地的中介的幫助,其中包括“某某方”“某某利”“某中”等等。我們不否認這些國內教育部和公安部認可的中介,也是有著大量的經驗,也有著很多成功的案例。但是,一,在這些“大中介”中的老師水平參差不齊。二,在加拿大移民局眼中,能夠提供付費的合法中介,只有3種人,移民中介,律師和魁北克公證師。這也是為什麼,當你請國內中介作為你代理時,他們永遠也不會填代理人表,或者他們在代理人表中填的是“非付費”中介,比如朋友。

作為移民局眼中的合法代理人,我們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是真實。

因為,如果提供虛假材料,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不僅申請人會受到懲罰,作為合法代理人也會遭受到沉重的懲罰,輕則罰款,重則判刑。也就是說,在某種程度上,移民局對合法代理人所提交的材料會更有信心的審閱。我們可以把文件重新包裝並呈現給移民局,之前所提到的3個申請人最終也是順利的獲取了簽證。

“我們可以把一朵畫好的花添點綠葉作為點綴,但我們不能憑空畫出一朵花來。”

同時今天,我們也為大家分享一列十分極端的例子,給大家作為警示。主要的目的還是提醒大家,在簽證移民過程中,請不要造假。或者尋求專業幫助。

申請人C委託國內某中介申請探親籤探望在加拿大學習的配偶Y。申請人C是在國內一線大城市政府機關工作的人員,畢業於名牌大學,有著非常良好的出境記錄,家庭背景,和充足的資金證明。但是,因為一個小小的誤會,申請人的簽證被拒,更可怕的是申請人被打上了5年禁止再申請Misrepresentation的頭銜。

請大家注意,因為申請人被判定為inadmissible ( 因為misrepresentation) , 他作為他配偶的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 ,他的inadmissible 會影響他的配偶,從而造成他配偶在學業結束後,無法申請移民。這樣等同於計劃全部被打亂,而國內PEQ中介的一條龍服務收費更高達10幾萬人民幣。

申請人大約在2017年第一次申請申請的簽證,拒簽結果。

正如我上文所訴,在國內的所有中介,在加拿大移民局眼中無法成為合法的“付費代理人”。所以,在代理人表中,他們永遠不會也無法出現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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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所料,代理人為“朋友”,叫“Pery”。這是什麼鬼...由於,涉及到申請人太多私人信息,在此只能提供少量文件供大家參閱。

申請人因為房產證上的面積和房屋交易中心上面積的不同,引起了簽證官的懷疑。在我看來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申請人交的房產證的原件,而且通過了解,我也認為申請人也完全沒必要再房產證上造假。而正是因為這個誤會,造成了拒籤並被判定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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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40 (1)(a), Misrepresenting 5 年內禁止再申請。這幾乎是永遠了。.

我認為這個申請人很冤。但“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會碰到什麼味道”。既然,你已經遇到了這位“奇怪的”移民官,而且已經這樣判定你了。你就應該著手想辦法。我也看過,某中介的解釋信,寫得也是很清楚,也解釋了房屋面積的計算方式,算是負責任了。但是,你不是合法代理人,移民局就是不鳥你啊.....而且,移民局已經判了你,他們是不會自己推翻自己的決定的。唯一的選擇,就是請律師,上聯邦法庭打官司。

在2017年中,這位申請人聯繫到我。我當時的建議就是立即打官司,逃不掉;罪很重,立即處理。我也知道,信任不是那麼容易建立的。這位申請人在選擇我或是國內某中介時,即使國內某中介是我報價的2~3倍,他還是選著了某內的中介...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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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銷售態度比我好,會比我嘮嗑,辦公司在CBD條件比我好,但我專業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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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申請人並沒有採納我的意見,在今年2018年初又申請了一次簽證。因為你已經被判定misrepresentation 5年內禁止再申請,所以這次申請移民局看也沒看直接拒籤就退回來了。如今,申請人的配偶即將畢業,面臨的情況十分棘手。

有人可能會問,就像之前所說上訴唄。對,上訴是必經之路。但是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要上訴加拿大移民局必須在結果出來後的60天內上訴(對境外申請人)。不然,幾乎沒有可能勝訴。不是我們不想賺錢,而我們接一個幾乎沒有勝算的案子,會給我們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煩,因為律師協會來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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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首先不要作假。其二,找個專業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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