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德令哈:向獵殺西藏野驢、馬鹿者追責

青海德令哈:向獵殺西藏野驢、馬鹿者追責

(記者李維 通訊員張永強)近日,青海省德令哈市檢察院辦理的南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安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德令哈市法院開庭審理。海西州檢察院組織全州兩級檢察院民事、行政、環資、公訴部門全體幹警進行現場庭審觀摩。

今年1月至2月,南某在德令哈市伊克拉村和天峻縣生格鄉交界處哈拉湖附近、天峻縣生格鄉傲隆村秋季草場,使用私藏的半自動步槍,非法獵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西藏野驢2頭、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馬鹿2頭。南某與安某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2月6日,公安機關在安某家的冰箱中搜查出多種野生動物製品。

為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德令哈市檢察院依法對南某、安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南某、安某賠償因獵殺、收售西藏野驢、馬鹿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產生的損害賠償費用123萬元;依法判令安某賠償使用野生動物製品產生的損害賠償費用34.2萬元;依法判令南某、安某共同承擔本案鑑定費用3.9萬元;依法判令南某、安某賠償相應的生態修復費各1萬元,並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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