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域55118922
如果要是 南京王皓法官判案,來一句:她又不是搶奪你們家車的方向盤,你幹嘛踢死她?你就是尋釁滋事致人死亡,那你就完了。
重慶公交由於女乘客和司機的肢體衝突導致公交墜海,公交車上15名乘客的無辜冤魂還飄蕩在重慶上空。
如果當時15名乘客中有一個人敢勇敢的站出來,用行動制止那個女乘客毆打司機的行為,悲劇就會避免發生。
假如有人出來制止了那個毆打公交司機的女乘客行為,悲劇沒有發生,公交車上15名乘客安然無恙的回家了。媒體也不會報道和關注此事,就好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
那麼,接下來倒黴的有可能是那個出來制止那個女乘客行為的人。
假如在制止那個女乘客的過程中發生了嚴重肢體衝突,那個女乘客被一腳踢死了,女乘客的家屬絕對會訴諸法院,會要求那個踢死女乘客的人負擔償命的法律責任,然後再經濟賠償女乘客家屬。
估計真到那時,公交公司和司機都會強調此事與自己無關,那是那個踢死人的個人行為,如果公交公司領導和司機人還不錯,可能會以人道名義給那個踢死人的乘客一點補償。如果需要其他乘客出庭作證,證明踢死人的乘客是見義勇為行為,估計也不一定有乘客站出來作證。
那個踢死人的乘客到那時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不但自己會深陷牢獄而且還會傾家蕩產,只能自認倒黴,並且還會受到家人和親戚朋友的埋怨和指責。並且還會成為其他公交車上談論的故事,還會受到一些自認為聰明人的譴責:叫你多管閒事?這下把自己賠進去了吧。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因為社會上出了太多的事件,比如好心做善事扶老人事件,比如高鐵霸座事件。最後結果由於沒有證人證據,有些人被訛詐的傾家蕩產;即使有攝像頭證實了是好心做好事扶老人行為,但是,訛詐好人的老人和家屬既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又沒有受到經濟的處罰,致使壞老人和家屬依然無所畏懼。再加上有類似南京混蛋王皓式的法官判案,社會風氣急轉直下。好人不敢做好事成為當下最真實的狀況。
從實際上說,那個踢死女乘客的乘客行為絕對是見義勇為行為,但是,面對現實,沒有願意或者敢以出手制止那個女乘客的行為,所長,才最終導致公交墜海事件發生,車上15名乘客命喪大海的悲劇。
法律必須與時俱進,到了必須立法的時刻了,這一次,重慶公交墜海15名乘客命喪大海的悲劇,再一次用生命的警鐘告誡社會,告誡民眾,告誡法律。
必須用立法懲治不良社會風氣,嚴懲壞人,褒揚社會正氣,鼓勵和重獎見義勇為做好事之人。讓法律成為做好事和見義勇為的堅強後盾。
只有這樣,類似重慶公交墜海的悲劇才能避免,那15名乘客的死才不會白死。希望那15名乘客的生命能成為立法的里程碑。
醉美邯鄲
北京豐臺有個視頻是47歲的大媽坐過站了,要司機停車,司機沒停,大媽用一箱奶打司機,如果這時有小夥子以大媽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踢了大媽一腳或打了大媽一拳,或是勸解拉開,這時車內都對小夥豎大拇指,大媽矛頭會指向小夥子,之間免不了爭吵,會升級到拉扯推搡,大媽突然躺地這時大家會躲得遠遠的,大媽進了醫院,家屬控告小夥子賠償各種費用等共計50萬元,法院會以大媽危害社會公共罪判,但由於大媽未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免於處罰,判小夥子賠償大媽50萬元,(可能還少些),小夥子由於積極賠償賣房、買車免於刑事責任,這時誰會替小夥還錢還債?????你會嗎????,這時公交公司會推責,說這是小夥子於大媽之間的事於公司無關。小夥子不堪重務跳江自殺或是被逼瘋。記住:家裡沒礦別多事,別當英雄。這都是中國法律和那些法官逼得人冷漠,而不是人心冷漠。
yangzi41126785
如果在汽車上有人搶方向盤,有其他乘客一腳把他踹死了,算不算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因為提出的問題不固定,就不好做判斷,這就得看車是在運行當中,還是在停止的狀態下發生的事件了。
如果乘坐的車輛是處在停止狀態的話,有人與司機發生了矛盾,司機也喋喋不休的與他人爭吵,甚至發生搶奪司機的方向盤影響了趕路的時間,有乘客大發雷霆一腳將搶奪方向盤的人踹死了,這就是屬於故意傷害罪,法律是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是車輛正在行駛的當中,又行駛在危險的山道,橋上,或者是繁華的人群密集的鬧市區。車上有乘客因為自己的過失,坐過了站,要求下車,遭到司機拒絕後,與司機發生了爭吵,嚴重的影響了司機的注意力,他的行為就造成了安全的隱患,可以直接的制止他。
如果他不聽勸阻,不顧全車人的生命安全,甚至去搶奪司機的方向盤的話。有人出面制止一腳把他踹死了,我個人認為,這是屬於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的英雄行為,就不應該負任何的法律責任。
我為什麼會說他這種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呢,因為他也在這個車上,當自己的生命處在沒有保障的地步受到威脅的時候,及時制止險情的發生,這是法律賦予他保護自己生命的權利。
我為什麼又說他是見義勇為的英雄行為呢,因為他在最危險的時刻,為了預防不測,挺身而出挽救了一車人的生命和地面上行人的生命。像這樣的人不是見義勇為的英雄,又是什麼?
同意我意見的,請舉手互動。
老蔣閒言
如果有人毆打司機,搶方向盤。危害全車人的生命安全。其他乘客可以一腳把他踹開,甚至踹死。也不應負法律責任。應該給予獎勵。最多也是正當防衛。
如果有這樣的現象出現以後,法院這樣判決以後,會起到一個震懾作用,起到一個標杆的作用。
那些敢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就會減少甚至消失。
法律在這樣的情況下,保護支持這種見義勇為的人。使人人敢於同這些敢於危害他人生命的人鬥爭。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會有顧慮。那麼危害他人的行為就會得到遏制。更要多宣傳。使人人都有維護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為主的思維習慣。
而個人自私自利傷害他人的行為就會減少。
使人們都建立起正確思維方式: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是社會的共同利益,大家都應該維護。個人利益決不能侵害公共利益。當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其他人要敢於同這種危害他人的行為作鬥爭。並內心知道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社會各方面的支持。
這樣就會減少災難,讓社會就會祥和。
關鍵是要立法:
一,嚴懲侵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者。震懾懲治那些不法者,讓其付出代價。
二,要獎勵見義勇為者,鼓勵大眾和一切不法行為作鬥爭。樹立正氣,壓制邪氣。
不管在公交車上,還是火車上,或是其他公共場合都一樣。都應是懲治邪惡。獎勵見義勇為!
使立法者、執法者、和廣大群眾都建立這個觀念。
要做廣泛的宣傳教育。
使整個社會都有正確的正義的價值觀,道德觀。就形成一個非常正確的共識。一切不法行為就如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此其無藏身之地。正氣就得到弘揚。外敵不敢侵,內亂不會生。真正達到國富民強。
向星晨大海
肯定是的!
如果汽車上有人搶奪方向盤,這時候汽車以時速60公里甚至更高的時速在行駛,那麼其他乘客過去一腳把這個人踹飛了,肯定是正當防衛。如果只是當這個人搶奪方向盤或者準備搶奪方向盤時,飛踹一腳。這個肯定是英雄的行為。只要不是這個人倒地後,又繼續將他毆打致死,這個就有點防衛過當或者犯罪的嫌疑了。
當然了,更加理性的方式是如果看到有人跟駕駛員理論或者吵架,這時候就應該過去制止這個人,並將其帶開不讓其干擾駕駛員正常安全行車,如果這個人不聽,堅持要搶奪方向盤,這時候對蠻橫無理者採取強制措施肯定是見義勇為,肯定是正當防衛的行為,也是英雄的行為。
司機如果受到言語威脅和動手的威脅後,最好的辦法就是踩剎車,把車先停下來,保持行車安全,確保乘客安全。這樣全車人員安全了,自己也安全了,這時候可以打110報警處理蠻橫無理的乘客的事情。這樣能夠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把事情處理好。
現在坐車的人,不知道為什麼,一言不合就想搶方向盤,也不知道都是什麼心理。這樣搶方向盤的行為難道不是非常危險的麼,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到底他們都是怎麼想的。真的是太蠻橫無理了,對於這樣的人抓住了一定不能輕饒。對於在公交車上搶方向盤的,對於在公交車上打司機的人,抓住了判他個幾年徒刑,以後估計就再也沒人敢這麼做了。
綜上所述,如果汽車上有人搶方向盤,其他乘客阻止並將其一腳踹開,這個是沒有法律責任的,屬於將義勇為,也是英雄行為。
睿思天下
美國紐約公交車上會有提示 任何人檢舉告發 有乘客與司機爭吵或毆打司機的!一旦獲得證實 獎勵2000 美金!所以我來紐約8 年了 沒見到一次乘客謾罵司機的!建議中國加一句。罰款由毆打謾罵司機的人員出。 無論任何原因干擾司機安全行車的。司機有權讓乘客下車! 這筆罰款由 干擾司機駕駛的人 來出
美國紐約David小董
這類事情各地公安機關處理的輕,車沒有出事就不追搶司機方向盤或打車行駛中司機的人。一次在去往通化的路上,有個乘客非要停車小便,當事車正在下陡坡,司機不停,乘客就去搶方向盤還打司機,旅客無一人阻止,報警後警察來了說沒有什麼事(後果)就走了。
用戶87623135389
這就看法律到底怎麼認定搶奪公共汽車方向盤的行為,不是每一次搶奪方向盤都會掉到水裡,如果法律認為不管後果輕重,該行為屬於犯罪,那麼飛踹者屬於制止正在發生的犯罪,應該不負刑事責任的。但令人擔心的是,搶奪方向盤沒有出現事故,結果飛踹把人踹傷了,(哪怕是飛踹才避免了事故)實際生活中很可能會判定踹人者傷害罪,因為你可以採取更溫和的手段,被踹傷的人不但不被判刑還是一名受害者。
蘇146240209
現在這個社會,道德的敗壞,是現在這個社會造成。、詐訛的,碰瓷的,傳銷的,強拆的,今天抓明天放,惡性循環,你敢傷他嗎?當心你傾家蕩產,還有個別律師還歪嘴說歪話。你看還有多少人敢見義勇為。
風雨無阻121674411
想見義勇為成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首先你得懂法,知道出腳的力度,是用三又三分之一的勁道還是五又五分之外的力度,輕一分則不足以制止,重一點涉嫌故意傷害。其次你的會武功,沒有金鐘罩鐵布衫護身你敢出手嗎?打不過,你受傷了,打的過,你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