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立法 城市雕塑等造价不低于工程总价的1%

国内首部城市景观风貌专项立法在浙江施行

(浙江卫视记者夏学民)2018年4月25日,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杭州联合召开《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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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摄影夏学民)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是国内首部城市景观风貌专项立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分六章32条,围绕城市景观风貌管理,从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实施监管、公共环境艺术促进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规定了具体要求、管理职责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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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近年来,浙江各地在新城建设、特色街区景区打造、城市公共环境艺术促进等工作中,探索出许多好做法好经验,经过系统提炼总结,最终形成了这部专项立法。《条例》所称城市景观风貌,是指由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文化遗存、建筑形态与容貌、公共开放空间、街道界面、园林绿化、公共环境艺术品等要素相互协调、有机融合构成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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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

《条例》明确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包括: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体现历史风貌的地区;新城新区;主要的街道、城市广场和公园绿地;重要的滨水地区和山前地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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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进一步解释道,《条例》确立了以“城市设计”为主导的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编制、审批程序,使城市设计成为城乡规划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结合城市实际,将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建筑风格、街道界面、景观照明、慢行系统、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若干要素作为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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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条例》规定, 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航站楼、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广场和公园等应按一定投资比例配套建设公共环境艺术品。城市雕塑、壁画、绿化造景等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投资金额不低于该项目建设工程造价(20亿元以内)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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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景宁县

根据《条例》下列活动虽然无需取得规划许可,但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以及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

(一)设置候车亭、岗亭、公共自行车站点;

(二)除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街道两侧和重要区块的建筑物以外,不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的建筑外立面装修装饰;

(三)安装空调架、晾衣架、防盗窗、太阳能设备等设施;

(四)在公园绿地内建造景观小品;

(五)安装景观灯光、充电桩、电力环网柜、交通管理设施等设施;

(六)不改变道路线形、断面的道路维修;

(七)不改变管位轴线、管径的地下管线局部更新,雨水连接管、入户管等零星管线敷设以及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管线敷设。

另外,《条例》还建立了城市景观风貌分类管控制度,深化了专家和社会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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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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