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曾經有一個特別奇怪的場合,做為臺北市首任文化局長的我被要求當場簡單扼要地說出來,文化是什麼?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是在一九九九年的議會里。從九月開始,官員每天四五個小時坐在議會里接受議員輪番質詢。

我是個新生,議員發言多半用一種怒吼咆哮的聲音,麥克風再把音量加以擴大,耳朵嗡嗡作響,一天下來,暈眩的症狀出現,我總在頭昏腦脹的狀態下回到辦公室,再看公文到半夜。交通局長是學者出身,他的症狀是胃絞痛,想嘔吐。

到了十二月底,預算要三讀通過,第二年的政務才能執行。咆哮了四個月的議會為了要表現戮力為公,很戲劇化地總是通宵不寐地審預算,從下午兩點開始連審二十四或四十八小時。

議員可以輪番上場,回去小睡一場或者吃個酒席再回來,官員卻得寸步不離地徹夜死守。

我坐在大廳一隅,看著窗外冬夜的雨溼溼地打在玻璃窗上,沙沙作響,覺得全身徹骨的寒意。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就在這樣的一個溼雨焦灼不安、黑夜透著荒謬的清晨三時,我發現我被喚上了質詢臺,為臺北市的文化預算辯護。

一個議員,剛從外面進來,可能才有應酬,滿臉紅通通地,大聲說,“局長,你說吧,什麼叫做文化?”

文化?它是隨便一個人迎面走來,他的舉手投足,他的一顰一笑,他的整體氣質。

他走過一棵樹,樹枝低垂,他是隨手把枝折斷丟棄,還是彎身而過?

一隻長了癬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憐憫地避開,還是一腳踢過去?

電梯門打開,他是謙抑地讓人,還是霸道地推人?

一個盲人和他並肩路口,綠燈亮了,他會攙那盲者一把嗎?

他與別人如何擦身而過?

他如何低頭繫上自己鬆了的鞋帶?

他怎麼自賣菜小販接過找來的零錢?

他,獨處時如何與自己相處?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文化其實體現在一個人如何對待自己,如何對待他人,如何對待自己所處的自然環境。

在一個文化厚實的社會里,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為不苟且所以有品味;人懂得尊重別人──他不霸道,因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奪,因為不掠奪所以有永續的生命。

在一個空蕩蕩的議堂裡,半夜三更,這樣談文化,好像只有鬼在聽。

我心裡在想,我知道,你以為我會談雄偉的博物館、華麗的音樂廳和偉大的藝術家,不,如果你給我更多的時間,我會繼續說下去,即使是三更半夜寒意澈骨:

胡蘭成描寫他所熟悉的江南鄉下人。儉樸的農家婦女也許坐在門坎上織毛線、撿豆子,穿著家居的粗布褲,但是一見鄰居來訪,即使是極為熟悉的街坊鄰居,她也必先進屋裡去,將裙子換上,再出來和客人說話。

穿裙或穿褲代表什麼符號會因時代而變,但是認為“禮”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種對自己和對他人的尊重,在農婦身上顯現的其實是一種文化的底蘊。

何謂底蘊,不過就是,沒有學問、不識字的也自然會知道的禮數,因為祖輩父輩代代相傳,因為家家戶戶耳濡目染,價值觀在潛移默化中於焉而形,就是文化。

農婦或許不知道仲尼曾經說過“爾愛其羊,吾愛其禮”,但是她舉手投足之間,無處不是“禮”。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希臘的山從大海拔起,氣候乾燥,土地貧瘠,簡陋的農舍錯落在荊棘山路中,老農牽著大耳驢子自橄欖樹下走過。

他的簡單的家,粉牆漆得雪白,牆角一株薔薇老根盤旋,開出一簇簇緋紅的花朵,映在白牆上。

老農不見得知道亞里斯多得如何談論詩學和美學,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牆邊種下一株紅薔薇,顯然認為美是重要的,一種對待自己、對待他人、對待環境的做法。

他很可能不曾踏入過任何美術館,但他起居進退之間,無處不是美。

龍應臺:一個人怎樣才算是有文化?


在臺灣南部鄉下,我曾經在一個廟前的荷花池畔坐下。為了不把裙子弄髒,便將報紙墊在下面。

一個戴著斗笠的老人家馬上遞過來自己肩上的的毛巾,說,“小姐,那個紙有字,不要坐啦,我毛巾給你坐。”字,代表知識的價值,斗笠老伯堅持自己對知識的敬重。

對於心中某種價值和秩序的堅持,在亂世中尤其黑白分明起來。

今天我們看見的巴黎雍容美麗一如以往,是因為,佔領巴黎的德國指揮官在接到希特勒撤退前徹底毀掉巴黎的命令時,決定抗命不從,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保住一個古城。

梁漱溟在日本軍機的炮彈在身邊轟然炸開時,靜坐院落中,繼續讀書,思索東西文化和教育的問題。兩者對後世的影響或許不同,抵抗的姿態卻是一致的。

對價值和秩序有所堅持,對破壞這種價值和秩序有所抵抗,就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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