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非農業戶口,吃國家工資的,在農村有大面積宅基地,大面積土地,該怎樣辦?

軍中綠花4363436709


全家非農業戶口,還是吃國家工資的,而在農村還有大面積的宅基地,還有大面積的土地,那你是賺了,而且是賺大發了,怎麼辦你都是隻賺不賠的!

土地已經重新確權了,看你說的,咱們別管你們那的土地承包規定是怎麼回事,也別管是什麼原因你們全家都是非農戶口,而手裡又有宅基地,又有大面積的土地的事,反正你們家的土地也已經是確權了的,按三十年土地承包不變的規定,在土地確權後三十年的時間內,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在你的手中!

你這麼一問,好像這麼多的宅基地和土地把你們難住了,即然你敢把這個問題拿到頭條上來問,那就說明了你們家大面積的宅基地,大面積的土地都是合法的了!

這個事對你們家來說是個好事,也是個非常好解決的問題,因為你們家都是吃國家工資的,想必也就沒有人,也就沒有時間去經營這些土地了,那這個事就太好辦了,就把你們家的土地全部流轉出去,也一定會收到一大筆流轉費的!

至於宅基地,那你也就把他租出去,只要有人租,只要村委會不幹渉的話,租給別人後,他願意幹什麼就去幹什麼好了!

看見你的問題,真是讓人羨慕死了,一方面吃著國家的工資,一方面還有大面積的宅基地,和大面積的土地,看來你的運氣可是真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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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全家非農業戶口,吃國家工資的,在農村有大面積宅基地,大面積土地,該怎樣辦?我分析可能以前屬於農村戶口,在農村擁有自己的土地,經過土地確權後,形成農轉非,可能去城市參加工作,這類人是非農戶口,在農村有宅基地,也有土地。

按照國家土地政策的相關規定,穩定和完善農村聯產承包制度30年不變,在此期間,按照生不增,死不減,的方針,使非農戶口在農村擁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

有可能在82年前,農村的土地管控不嚴,有些非農戶口的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並且建築自己的房屋,而且獲得合法的手續。以後國家政策規定,非農戶口人員,不得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和房屋,

非農戶口也可繼承父母的遺產,可能在農村獲得合法的宅基地,種植土地。對於非法手段在農村獲得的大面積宅基地,和種植的大面積土地,應由村集體統一收回,或出售給本經濟組織內其它成員。


志同道合179276449


要尊重歷史。中國是經過變遷。但是宅基地是上輩傳下來的。不論怎樣說,也是個人的資產。剛剛解放那時候,有過沒收地主資產。分田地給老百姓,是大快人心。但是現在,老百姓的宅基地是一輩一輩的傳下來的。是用自己流血流汗換來的。不能說拆就拆。這樣是不得人心的。


農業組



都市家庭的鄉村樂園


"吃國家工資的"之中的"國家工資"的含義應該是"由國家支付與公務員的薪水"、"由完全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支付與其員工的工資"等;農村宅基地不是其主人家祖傳的,就是由新中國在對農村農民、地主等的宅基地、房屋和其他土地等全部實行國有化後再通過分配方式分配給農民的:農村農民承包地是農民通過你懂的那改革而承包到的,還有"30年不變"和"只要農民願意,就繼續承包"的政策。

鑑於此歷史情況和當下私有化改革現狀,我主張:農民宅基地和對應住宅歸農民家所有,其可繼續被"祖傳"下去;只要你懂的那吃所謂國家工資的人願意放棄非農戶口並恢復了農業戶口,其可接收他家的"承包地"!

我這個被自封的反忽悠第一高手如是回答該問題。


榮恥鑑定師


農村宅基地是以前在農村的時候的,後因工作,或者其它原因,都轉為城鎮戶口!

由於農村一段時間,外出打工的人多了,加上提留稅金,荒廢的土地較多,村社幹部對戶口不在村社的人的宅基地,林權地,承包地沒有進行處理!

像這種情況,如果在確權登記時,得到確權,在確權有效期內的收益,歸自己所有!

如果沒有確權,除去房子,其它的都屬於自動放棄!

也有許多人,多年沒有回家,房子倒塌了,有的已經看不到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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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非農人口,農村有住宅,不奇怪,也很正常,畢竟人性化社會,農村是他祖祖輩輩生活過的地方,畢竟有感情和念想。至於承包土地就另一會事了,享受著城市居民和各項職業的待遇,再在農村承包土地就說不過去了,農村遷入和新增人口都得不到土地,你總不能享受兩頭待遇,有的人甚至二十多年都得不到土地,你何必有參插其中呢?一個家庭有一人為非農業者或國家正式工作者,都應該取銷承包地,不能享受雙重待遇,這比較通乎情理。


手機用戶73899497730


國家為了加快城鎮化建設,多年來一直鼓勵農村農民進城經商、辦企業、進城工作並買房落戶城鎮。現呈上國家關於農村農民進城落的政策規定:


1,《關於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指出:降低農民進城門檻,讓農民進城落戶後享受城市的養老、醫療、教育等福利。


2,《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中明確了:不得以退出農村土地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4,根據國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不願意交回的應予以確權登記。

農民兄弟們,按照國發[2014]5號文件精神,進城落戶的農民 ,無論是落戶大城市、小城市只要自己不願意交回承包的土地,是可以予以確權登記的。而且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及退出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為進城落戶的條件。


從上述國家對進城落戶的農民的相關政策法規來分析,結論是你們全家人雖然都已落戶城鎮戶口,但是你以前的宅基地、土地承包權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會因此而喪失。


老蛇正宗


這種情況應該說比較普遍,產生的原因是:1982年中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這些人都分到了土地,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些人通過公招或國考,成為在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期內,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能剝奪承包者的承包權,因此這些人應當享有土地承包的權利和義務。


夜火點


其實現在已經沒有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區分了,原來非弄業的也不是白拿國家的工資,和農民一樣打工的又非常非常的多,有的甚至還不如農民打工掙的多,原來屬於非農業戶口的人,子女也隨之而來的是非農業,但成年後並沒有工作,所以和農民一樣外出打工,但就沒有農民那麼幸運了,還有土地可以流轉收入,祖房可以居住,只能租房買房居住,國家在九十年代初就取消了非農業的糧食供應,進行了糧食放開,之後又進行的戶口放開,非農業的鐵飯碗早已打破,九十年代的大下崗潮就是很好的證據,這近三十年的時間,哪些下崗的人群及子女大都是通過打工等手段度日子的,很多的都不如農民。農村的土地回收應該以國家的糧食供應為前提,在九十年代前沒有土地的非農業戶口人員,都是有糧食供應的,大人小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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