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區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寧河區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寧河區的全體居民:

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們在重要節日和喜慶活動期間的傳統習俗。雖然燃放煙花爆竹能為我們增添喜慶氣氛,但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等嚴重影響城鄉環境衛生,釋放出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了大氣汙染。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火災和傷亡事故屢見不鮮,燃放產生的大量噪音汙染也嚴重影響廣大群眾的生活休息。 寧河是我家、呵護靠大家!為了我們大家的身體健康和幸福生活,為了我們的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我們向全體居民發出倡議:

一、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廣大民眾,特別是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主動帶頭,積極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禁放煙花爆竹的法律規定。積極勸說家人和朋友不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懸掛燈籠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慶方式歡慶節日喜事,讓環保歡慶節日喜事成為社會新風尚。

二、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廣大民眾,禁放煙花爆竹人人有責,2019年1月1日起,寧河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我們要積極主動遵守相關規定,堅持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樹立環保過節新理念,堅決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廣大民眾,特別是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等應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積極走在踐行綠色生活、改善空氣質量、爭當文明居民隊伍的前列,積極號召、動員身邊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共同維護生態環境。

朋友們,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為建設清淨整潔、秀美宜居寧河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寧河區煙花爆竹禁放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28日

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處罰的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以上500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在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對在本酒店、賓館舉辦婚禮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對在其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以上義務,併發生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酒店、賓館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3、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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