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唐人街探案》劇照
10月13日,@新浪新聞客戶端發佈消息稱,近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3歲小學生肢解同窗案作出終審判決。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引發網友熱議。
案件回顧
法院判決書顯示,2012年,未滿13歲的六年級女生覃某,與受害者周某是同班同學,
因同學們喜歡與周某玩耍,並曾議論自己長得胖、沒有周某漂亮,而對周某懷恨在心。2012年4月10日,覃某邀請周某到家中玩耍,趁其低頭玩手機之際,將木凳砸向周某頭部並致其暈倒。因害怕周某醒後狀告老師、家長,便使用菜刀、啤酒瓶、美工刀等兇器對其行兇,致其死亡。而後還將周某頭顱、手臂肢解裝進塑料袋,並清理了案發現場血跡。
廣西公安機關認定覃某故意殺人,但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判決對覃某收容教養三年。
網友熱議
10月13日,@新浪新聞客戶端再次提起此案,隨後,國內一些微博大V及部分媒體紛紛轉發,一時間,引發網友們的熱議。到底是道德的缺失?還是人性的泯滅?能使13歲的小孩對同窗痛下狠手。
青少年出現問題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父母、社會都在扮演著重要角色。
甚至一度出現了陰謀論...
法院通報
對此,在10月15日,@河池中院通過微博發佈了情況通報聲明,經核實,該案發生於2012年,已由有關政法機關作出處理決定。
輿論所指案件的被害人家屬確向我市基層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的監護人給予經濟賠償,我院已於2012年12月24日依法作出終審判決。
感謝相關媒體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監督。同時懇請相關媒體本著及時、客觀原則報道新聞,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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