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杭溫高鐵(磐安段)征地補償和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意見徵求稿)》意見的公告

关于征求《杭温高铁(磐安段)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根據磐安縣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關規定,現將《杭溫高鐵(磐安段)徵地補償和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意見徵求稿)》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於2018年11月7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反饋磐安縣杭溫高鐵建設指揮部。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及傳真:0579-84691932,

聯繫地址:磐安縣新城區新城路1號磐安縣杭溫高鐵建設指揮部。

磐安縣杭溫高鐵建設指揮部

2018年11月1日

杭溫高鐵(磐安段)徵地補償和房屋

拆遷安置實施辦法

(徵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做好杭溫高鐵(磐安段)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金甬鐵路、杭紹臺鐵路、杭溫鐵路徵地拆遷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磐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完善徵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磐政〔2014〕120號)、《磐安縣人民政府關於磐安縣綜合交通政策處理意見》(磐政〔2017〕4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徵遷工作職責分工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徵收工作的組織實施,沿線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包乾負責建設工程涉及的政策處理。

縣杭溫高鐵(磐安段)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負責總協調,發改、農業、林業、建設、規劃、交通、水務、公安、供電、通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共同做好徵遷相關工作。

二、徵遷範圍和數量

(一)紅線內徵地拆遷

按照鐵路工程設計,在省統徵辦劃定的紅線範圍內的土地、房屋及地面、地下附著物。土地面積的確認,在勘測定界的基礎上,由鐵路項目公司、縣指揮部以及沿線鄉鎮人民政府等成立聯合調查組,結合現場實際(包括“三改”用地、拆遷安置用地等)進行查核、確定,並納入項目用地同步報批。房屋拆遷數量的認定由鐵路項目公司、縣指揮部確定的拆遷負責部門和設計、審價等單位共同確認。

(二)受工程影響的邊角地和夾心地

新建鐵路與既有高等級公路、河流、其他屏障性構築物地界樁之間形成了合圍,而且無法耕種的小面積土地及單塊土地徵收後,剩餘面積少於20平方米的邊角地,按片區綜合價徵收處理。

因新建鐵路破壞水田灌溉系統,造成水改旱的夾心地,只補不徵,按1萬元/畝予以補償。

邊角地和夾心地上的構築物按拆遷處理。

(三)環境保護敏感的建築物

新建鐵路經過人口稠密地段,距外軌中心線30米以內的住宅、學校、醫院、敬(養)老院等敏感建築物,優先採取功能置換措施,轉換工作由縣指揮部和沿線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四)新建鐵路從企業廠區穿過,其紅線範圍內拆遷量超過企業工廠建築面積的50%或直接影響了企業主要生產功能,並無法實施功能置換和調整生產佈局的,原則上按整體拆遷處理。

(五)未涉及的其它事項由縣指揮部會同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另行商定。

三、徵地補償辦法

(一)徵地補償標準

徵收耕地類(包括水田、旱地、園地、建設用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田埂)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4.4萬元/畝(其中水田、養殖水面、建設用地為5.0萬元/畝),二級片區為4.2萬元/畝,三級片區為4.0萬元/畝。

徵收非耕地類(包括林地、未利用地)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2.2萬元/畝,二級片區為2.1萬元/畝,三級片區為2.0萬元/畝。

(二)青苗補償費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1.青苗費補償費:耕地類3000元/畝,非耕地類不進行補償。

2.經濟林、藥用林的補償標準見附件。成片花卉、景觀樹木等,經具有相關資質的價格認定機構評估後,酌情補償搬遷費用,搶種的不予補償。

3.墳墓搬遷補償費: 3000元/穴(含遷入公墓費用等);多穴合葬的墳墓,每小穴增加不超過300元,整體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其他地面附著物、構築物,按照評估機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

(三)因工程建設需遷移的杆線及地下管道等設施按設計標準經評估審價後給予適當補償。遷移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沿線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配合。

四、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

房屋拆遷由相關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協助相關村級組織做好拆遷安置工作,具體安置方式分貨幣補償安置和就地安置二種方式,被徵遷人可選擇其中一種安置方式。

(一)地面構築物按重置成新評估價補償。

(二)安置方式

1.貨幣補償安置:不安置宅基地的,按被徵遷房屋重置成新評估價(不含各類補助費、獎勵費、裝飾裝修評估價)的3倍給予一次性補償。

2.就地安置:原則上按“一戶一宅”相關政策落實安置用地;只涉及部分房屋拆遷的,也可按佔地1:1比例落實安置用地(結合農戶住房限額)。用於安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性質,與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相同。所有安置用地根據規劃要求,由鄉鎮人民政府、村級組織予以落實(過渡性安置費、搬家費等補償標準見附件)。安置用地按1:2.2比例撥付土地徵用費,並給予3000元/間的“三通一平”資金補助。

(三)搬遷補助費、週轉過渡費及過渡期限

1.搬遷補助費。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築面積5元/㎡的標準計算,每戶不足1200元,按1200元計算;貨幣補償安置的搬遷補助費給付1次,房屋安置的搬遷補助費給付2次。生產性用房搬遷補助費按評估價補償。

2.過渡性安置費用。以拆遷房屋合法建築面積6元/㎡.月的標準計算。貨幣補償的,過渡性按6個月計算;就地安置的,過渡期不超過18個月。

(四)獎勵辦法

1.房屋簽約獎:凡是規定時間內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協議的,拆遷人按下列標準支付獎勵費用:

第1-5天內簽約的,按建築面積30元/㎡給予獎勵;

第6-10天內簽約的,按20元/㎡給予獎勵;

超過規定期限不予獎勵。

2.房屋騰空獎:凡在規定時間內被拆遷人騰空房屋並交付鑰匙,應拆遷房屋結構完整、結清水、電費等費用,拆遷人按下列標準支付獎勵費:

拆遷協議簽訂後第1-7天內騰空的,按建築面積30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8-15天內騰空的,按建築面積20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超過規定期限不予獎勵。

附件

杭溫高鐵(磐安段)建設工程

政策處理補償標準

(一)土地 青苗 墳墓搬遷補償標準



名稱

類別

單位

補償標準

(元)

備註

土地

耕地、建設用地、其他農用地

新渥街道界內按二級片區綜合價4.2萬元;

雙峰、盤峰界內按三級片區綜合價4.0萬元。

含農用水塘

林地、未利用地

按片區綜合價的半價

包括山上所有植物(經濟林除外)。涉及森林採伐指標的,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審批。

青苗

耕地

3000

包含地上所有植物

香菇棚

4000

遷移費0.2元/袋

蔬菜棚

鋼架結構

m2

10

不含青苗補助(如已享受政府相關補助的,應扣除已補助部分)

內外鋼架結構

m2

20

連棟鋼架

m2

50

墳墓

3000

一穴多間的每增加一間補300元(含佔地補償),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經濟林、藥用林等補償標準














類別

名稱

等級(胸徑)

單位

補償標準(元)

茶葉

蠶桑

幼林(未投產)

3000(含青苗費,黃金芽、白茶加2000元/畝)

投產林

5000(含青苗費,黃金芽、白茶加3000元/畝)

經濟林

楊梅、板栗、石榴、枇杷、銀杏、柿、柑桔、桃、李、棕等

幼林(米徑5cm以下)

20

成林(米徑5—10cm)

100

成林(米徑10cm以上)

200

厚朴、杜仲、棗皮、望春花等

米徑10cm以下

20

米徑10cm以上

80

葡萄

幼林(未投產)

3000(含青苗費,有水泥架的另加500元/畝)

盛產林(投產)

6000(含青苗費,有水泥架的另加500元/畝)

香榧

地徑3cm以下

100

地徑3cm以上

300(其中:地徑在10cm以上的補償600元/株)

紅豆杉

米徑2cm以下

50

米徑2cm以上

150

油茶

幼林

10

盛產林

80

覆盆子

幼林

3000

盛產林

4000

毛竹

10

注:1.經濟林按標準補償後不再支付青苗補助費;經濟林苗木按3000元/畝補償;2.未註明的其他經濟林、中藥材等不再另行補償。

(三)搬家費補償標準












序號

內 容

數量

單價(元)

備 注

1

過渡性安置費用

6元/m2·月

2

搬家補助費

5元/㎡

每戶不足1200元,按1200元計算,生產性用房搬遷補助費按評估價補償。

3

電錶

單相100元

三相300

4

水錶

500元

5

動力電

按實

6

電視

100

7

電話

108

8

寬帶

108

9

空調移機費

窗式260

櫃式500

10

熱水器拆裝費

電、煤氣200

空氣能500

太陽能400

11

新型防盜門

500元

注:1.本表所涉及的所有搬家補償費項目僅適用於磐安縣杭溫高鐵建設所涉及的房屋拆遷,涉及整村搬遷的其它房屋拆遷不予補償;

2.選擇貨幣補償的,過渡期按6個月計算;選擇就地安置的,過渡期不超過18個月;

3.其他未涉及的補償項目協商解決。

关于征求《杭温高铁(磐安段)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