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紀|欺壓村民、橫行霸道、帳目不公開「霸道」村幹部黨紀不容

以案释纪|欺压村民、横行霸道、账目不公开“霸道”村干部党纪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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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欺压村民、横行霸道、账目不公开“霸道”村干部党纪不容
以案释纪|欺压村民、横行霸道、账目不公开“霸道”村干部党纪不容

基本案情

“我們現檢舉我社社長劉某某,他當隊長的二十年來,多次打傷社員,被公安傳訓拘留多次,但他惡習不改,橫行霸道……”

這是一封檢舉村民小組長的信訪舉報信,在這封長達8頁信紙、密密麻麻簽印著40個村民的名字和手印的檢舉信裡,列舉了該村民小組原組長劉某某欺壓村民、橫行霸道、賬目不公開等18個問題。為慎重起見,區紀委監委把這一信訪線索列為重要信訪案件及時進行了分辦。該村組所在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鎮紀委進行嚴肅查辦,儘快查明問題。就在鎮紀委審查期間,又接連收到上級紀委交辦反映劉某某的信訪線索,而且被自治區紀委監委列為掃黑除惡專項整治問題線索。

這道底是一個怎樣的“霸道”村幹部?

“他很霸道,他喝酒後還去我家找過麻煩,多次打罵過村民……”

“他在任組長期間,沒有公佈過組內開支,社員也不敢問他……組內的事基本是他一手遮天,他說了就算。”

“他很厲害,不講理,當組長後獨斷專行,什麼事也不和我們說,都是自己說了算。”

鎮紀委在線索初核和立案審查過程中,聽到很多這樣的信息。通過與鎮派出所確認,證實劉某某先後多次打傷村民被行政拘留,並賠付醫療費,他本人也全部承認這些事實。劉某某的“霸道”還遠不止這些。經鎮紀委查明:劉某某任村民小組組長19年的時間裡未正式向村民公佈過組內賬目;2017年11月因組內開支等問題,村民重新選舉了組長後才對其任期內的賬目進行了公佈,支出票據多為白條村民對其部分支出不予認可;2012年因雨澇受災,在辦理農保理賠事項時也不向村民進行說明,保險公司支付的4500元理賠款也未公佈去向等違紀事實。同時還查明其在未召開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的情況下,違規為村民孫某辦理低保申報,當年享受低保政策的違紀問題。

劉某某身為黨員、村民小組長,黨規黨紀意識及群眾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群眾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因劉某某違法問題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鎮黨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其留黨查看一年的處分。

微評說紀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中央紀委印發《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嚴查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腐敗。劉某某作為黨員、村幹部,在工作中作風霸道、欺壓群眾,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言語不和動輒打罵群眾,多次被公安機關予以處罰,造成不良影響,為黨紀所不容,應予嚴肅處理。臨河區各級紀委對苗頭性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表明了執紀必嚴,強化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堅決態度。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也增加了相關內容,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查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這次條例修訂,明確了對干擾巡視巡察工作、黨員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住房、車輛等、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宗族、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表現、不重視家風、對家屬失管失教等八種新型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非常接地氣,都是黨員幹部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和警惕的內容,為全體黨員幹部劃定了紅線,提供了規範言行的教科書和指南針。每名黨員必須自覺對標對錶,自警自省,嚴守黨的各項紀律,做到“心有所畏,身有所正,言有所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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