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21時許,江蘇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與順帆路十字路口發生一起持刀殺人案,一寶馬5佔用自行車道與一正常行駛的電動車發生衝突,寶馬車一男子持砍刀對電動車男子攻擊,電動車主躲過攻擊,奪下砍刀反擊,並將寶馬男砍死,警方接到報警後奔赴現場處理,而後雙方送醫,寶馬男劉某搶救無效身亡。
以下僅代表個人看法:
在寶馬男子對白衣男子進行毆打之後,返車取刀又將白衣男子砍傷後,搏鬥中白衣男子奪刀反砍寶馬男子後,寶馬男子同伴沒有上前制止,而是轉身離開準備返車,期間被反砍寶馬男子逃走,白衣男子扔刀放棄追砍,而寶馬二男均在車後門取刀位置
在經歷毆打,追砍之後我相信沒有幾個人能像電動車主白衣男子一樣,反搶下對方的砍刀之後還能棄刀的,反觀寶馬二男都要走跑到取械位置,車內是否還有刀具?或者其他有殺傷力的武器?個人覺得。。。。。白衣男子撿刀追砍仍然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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