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
一直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
愛狗的人愛得要命
怕狗的人怕得要死
養狗不拴繩
遛狗不清理糞便
烈性犬不戴嘴套
……
一直以來
不養狗的居民
和“鏟屎官”們總是矛盾不斷
愛狗人士認為,養寵物是自己的權利
反對者看來,養狗本身沒錯
現實生活中“大狗撲娃”的新聞
更加劇了愛狗人士
和恨狗人士之間的矛盾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養犬管理
日前
文山市政府發佈了
“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可謂是“史上最嚴規定”!
↓
通告規定:
●文山城規劃區範圍內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
●攜犬出戶時,犬隻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犬隻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養犬人應當立即清除。
●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犬隻,任何人可就地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犬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記錄的犬隻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凡在市區內發現無人看管的散養家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門均有權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
●凡阻礙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管理犬隻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對於通告裡的大多數規定
網友們都是很支持的
但有一條規定
卻讓網友們吵開了……
通告中規定
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不少網友對這條規定表示不認同
▼
難道要我7點前早起遛狗
下班回來後還要熬夜等著22點後遛狗嗎
為所欲為:別人早起遛鳥,我早起遛狗,看到太陽初升,趕緊躲回家。
小滿想養狗:把狗打造成晝伏夜出動物,是要培養狼性嗎?衝著月亮嗚嗚嗚!
然後呢:是否可以換成這段時間遛狗必須戴嘴套等等。
亂彈琴:應該衍生一條規定,熬了一天終於可以在半夜出門的狗們,必須低調散步,不準大聲喧譁影響居民休息。
beikey:人類越來越文明,寵物的權利不應該降低。
“早就該管管了,
致愛狗人士,
麻煩你們也愛一下小區環境……”
EARTH:有些不拴繩子遛狗的人總說“我家的狗不會咬人”,你又不是狗,怎麼知道它不咬人?
風影:雖然我也有一隻小狗,但我強烈支持文明養犬,希望昆明也能出臺這樣的規定。
冬雪:昆明也應該管管,小區裡很多狗屎,都是清掃人員在打掃。
巖茶:應該向養狗者徵收垃圾清運費。
旺哥:只願規定不是一紙空文。
黃智華:支持,人與狗,孰輕孰重。
一方面是強烈支持
另一方面質疑不斷
關於文山州文山市出臺規定
“禁止7點至22點遛狗”
網友們意見涇渭分明
但誰也無法說服誰
文山回應“禁止7點至22點遛狗新規”:防患於未然!你在家裡養誰管你啊,這還有啥可爭議的?
針對此事,文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11月5日回應稱,此規定由市政府出臺,專門針對城市方面的管理。對市民而言,一旦遭遇流浪狗或惡性犬襲擊,就有可能染上狂犬病,面臨生命危險。不一定得等出事了再出臺規定,這是防患於未然 ,“養狗的人拉街上又不管糞便,多不衛生,你在家裡養誰管你啊,這還有啥可爭議的?”
其實為了規範養犬人的行為
近年來
我國已有不少城市
發出了關於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
其中對“一戶一犬”
養犬登記,並對犬隻品種、出行要求
遛狗時間等都列出了具體規定以及處罰條例
早7點至晚22點禁止遛狗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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