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建築企業有關的五種稅目和開票方法

一、16%+3%,兩張(兩行)發票,兩個編碼。

1、分供商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分別核算銷售額,安裝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如電梯廠家銷售安裝自產電梯,合同分開註明電梯和安裝價款。

2、分供商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已按照兼營規定分別核算銷售額,安裝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如建築安裝公司銷售安裝外購空調,合同分開註明空調和安裝價款。

二、16%+10%:兩張(兩行)發票,兩個編碼。

1、分供商銷售安裝除機器設備以外的自產16%稅率的貨物,分別核算銷售額。

如門窗廠家銷售安裝自產鋁合金門窗,合同分開註明鋁合金門窗和安裝價款。

2、分供商銷售安裝機器設備,分別核算銷售額,安裝服務部分放棄簡易計稅。

如照明設備廠家銷售安裝照明設備,合同分開註明照明設備和安裝價款,安裝服務部分放棄簡易計稅。

三、0%(免稅)+10%:兩張(兩行)發票,兩個編碼。

分供商以自產苗木花卉提供建築服務,合同分開註明自產苗木花卉和建築服務價款。

四、16%:一張發票,一個編碼。

1、分供商銷售16%稅率貨物,即只銷售材料設備,不提供建安服務。

如鋼材廠商或商貿公司向建築企業銷售鋼筋。

2、工商企業(即銷售貨物的企業)銷售安裝外購16%稅率的機器設備,未在合同中分開註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依照混合銷售原則確定為銷售貨物。

如商貿公司銷售安裝通風設備,合同中只確定總價款,稅目為銷售貨物。

3、工商企業(即銷售貨物的企業)銷售安裝外購機器設備以外的16%稅率的貨物,依照混合銷售原則確定為銷售貨物。

如商貿公司銷售外購玻璃幕牆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稅目應為銷售幕牆材料。

五、10%:一張發票,一個編碼。

1、建安企業(即銷售服務的企業)銷售安裝外購機器設備,未在合同中分開註明貨物和安裝服務銷售額,依照混合銷售原則確定為銷售建築服務。

如安裝公司安裝機電設備,合同中只確定總價款,稅目為銷售安裝服務。

2、建安企業(即銷售服務的企業)以外購機器設備以外的貨物(含苗木花卉等農產品)提供建築服務,依照混合銷售原則確定為銷售建築服務。

如建築公司提供土建工程服務,儘管其造價中包含鋼筋等16%稅率貨物,但仍應按照10%稅率繳納增值稅,因為這種情況本身就屬於「建築服務」稅目的定義。

再如園林綠化公司以外購苗木花卉提供建築服務,也應按照建築服務繳納增值稅,不再區分農產品和建築服務稅目。

3、工商企業(即銷售貨物的企業)以外購苗木花卉提供園林綠化服務,依照混合銷售原則確定為銷售農產品,適用稅率為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