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別人的錢已經還了,寫的欠條也還給了自己,可他又說沒還錢並起訴該怎麼辦?

咯老大


欠條為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憑證。債權人起訴時沒有欠條,法院不應當立案受理。

如果出借人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債權人可以持銀行轉款憑證起訴借款人,法院依法可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本人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由於我的當事人持有借條有重大瑕疵,立案時我們提供了銀行轉款憑證作為借款依據,借款人沒有出庭應訴,法院支持我們訴訟請求。

如果欠條還在提問者手裡,可以在庭審時出示該欠條證明自己已經還款。

如果欠條已經毀損或丟失,借款人還款時通過匯款、銀行轉賬、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能夠通過第三方調取轉賬記錄的方式,借款人可以提供償還借款的記錄證明自己已償還。

如果欠條已經毀損或丟失,自己可以提出雙方進行測謊,讓法官判斷言辭蓋然性。


429方寸世界


債務整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首先一旦涉及到法院就要講證據了,你說的要有證據支撐,比如說之前的欠借條,你還留著,就可以作為證據之一。其次你們之間的全部借貸流水要準備好。不知道你們之間有沒有約定借貸利息,借貸利息高不高。如果借貸利息高你可以當庭提出反訴,要求對方返還你過高的利息部分。另外友情提示,你可以上網百度,借條的訴訟時效,看看有沒有過了訴訟時效。其次如果對方請了代理人,建議你也考慮下。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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