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築工程安全督查發現四類問題

11月2日,省住建廳通報全省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綜合督查情況,從督查情況看,主要存在行業監管工作不紮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質量管理行為不規範、建築工地揚塵治理仍有差距等四類問題。

省建築工程安全督查發現四類問題

本次綜合督查,抽查全省11個市和23個縣(市、區)在建項目70個、施工企業25家、質量檢測機構56家和施工圖審查機構18家,共檢查涉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地揚塵內容事項20885條。發現問題隱患1304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當場下達了督查情況反饋意見表84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66家單位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126份。

督查發現,有的施工現場“六個百分百”落實仍不到位,土方開挖作業中不能及時苫蓋、施工現場溼法作業達不到要求;有的監理單位沒有將揚塵治理納入監理範圍,在監理規劃和細則中,未提出針對揚塵汙染的監理措施;揚塵治理費用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部分建設單位未將施工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未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未及時足額支付。(來源:山西市場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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