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爲了什麼?

光緒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83年12月27日),滿清實際統治者慈禧太后下了一道旨意,將事業和家庭都在浙江杭州的某人革職,並要求兩江總督負責抓人,全面偵辦此案。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這道旨意比較奇怪,因為兩江總督管理的省份是江西、安徽與江蘇,並沒有浙江在內,如果兩江總督奉旨而為,就等於跨省抓人、異地審判,這在古代絕對是罕見的做法。

究竟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案子,需要慈禧打破常規呢?


我們先從另一個問題說起,中國人究竟善不善於經商。

如果說中國人不善於經商,恐怕會被噴死。古有陶朱公,今有“馬爸爸”,都是中國商人的典範,足以笑傲全球,如何能說中國人不善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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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說中國人善於經商,似乎從古代開始就沒有這方面的土壤。“士農工商”四大階層中,商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古代人做生意賺了錢可不像如今這樣,趕緊去買房子,而是要第一時間找門路打點一番,看能否買個官位來光宗耀祖。

這種做法歷朝歷代都不缺,但一般都要受到品級的限制,哪怕你富可敵國,也很難買到知府以上的官位。直到晚清,估計是心知肚明沒有多少時間可以蹦躂了,各種官職被明碼標價,只要出得起錢,正部級官員都能弄來過把癮,至於再往上,就跟篡位沒差別了。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所以說,古代中國人善於經商,應該是以權經商,官商結合。不是有句名言,叫“做官須看曾國藩,經商必學胡雪巖”嗎?原因就在於胡雪巖代表了中國古代商人的最高境界——紅頂商人

所謂紅頂商人,其實就是“官商”的意思,既可以指同時兼具官員與商人身份,也可以泛指本身不具有官員身份,但與政府關係良好、能夠影響政府政策的商界人士。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此說法來源於清朝官帽“紅頂”的款式,同時也是因為清朝是“紅頂商人”巔峰時期,尤其以晚清為盛,其代表人物正是胡雪巖。

近代以來,關於胡雪巖的各種研究多不勝數,其中知名度最高的當屬著名作家高陽的代表作《胡雪巖》,可謂影響了無數人的為官、經商理念,在這裡就不再贅言。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我們今天只談兩件事:一是借錢,二是破產。


1、胡雪巖借錢

胡雪巖號稱中國“首富”,其實就跟隔壁老王一樣,也是中國“首負”,主要原因就是他整天都在到處借錢。

為何要借錢呢?自然是為了頭上的“紅頂”。胡雪巖不是官員出身的商人,而是依託官場關係為自己商業帝國服務的“紅頂商人”,而他的靠山,就是晚清四大名臣之中,軍事能力首屈一指的一代名將左宗棠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清朝遭遇太平天國運動,儘管最終沒有被“天父”跟“天兄”滅掉,但少了半條命是毋庸置疑的。這半條命,就是財政收入。太平天國佔領和活動的地區,正好是清政府最主要的“錢袋子”,打了那麼多年仗,這塊收入肯定是斷掉了。而鎮壓太平天國以後,還是沒能續上。因為此時中央權威大不如前,加上戰爭時期臨時賦予地方的財權,戰後隨著地方督撫“尾大不掉”,已經收不回來了。

再往後,晚清對外屢戰屢敗,賠款數量一次比一次驚人,哪怕再對老百姓盤剝十億次,也很難實現一個億的小目標。故而只能是大面積地舉債、借款、賒賬,西方各國一方面索要天價賠款,另一方面則同意本國銀行、洋商借錢給清朝,賺取高額的利息,單從經濟角度來看,清朝不滅亡已經是沒天理的事情了。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左宗棠以擅長打仗出名,一生縱橫沙場幾乎不敗,是晚清“戰神”級別的人物。但“戰神”不是“財神”,打仗是需要花錢的,左宗棠可以將敵軍打得屁滾尿流,前提是要有足夠的軍餉在背後支撐。像收復新疆這一類國家級別的戰爭,清政府國庫是拿不出半毛錢的,一般採取的做法就是讓各省督撫來湊錢。但各省督撫不是傻瓜,第一時間就會“哭窮”,請求給予時間籌款。前線軍情緊迫,如何能停下來慢慢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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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折中的辦法出現了,就是先找洋人借款,當然是高利貸那種,之後由各省去按息償還。例如左宗棠在陝甘剿滅捻軍期間,需餉銀120萬兩,分攤到各省分別是福建24萬兩、廣東24萬兩、浙江42萬兩、湖北12萬兩、江蘇18萬兩。但各省暫時拿不出來,就以此為抵押,由胡雪巖出面找洋商“化緣”,約定好利息,然後將120萬兩先借到手,交給左宗棠使用,各省再按計劃償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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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記載,左宗棠在新疆用兵6年,總兵力7-8萬人,約花費白銀6018萬兩,主要來源於各省、海關的協餉以及戶部撥款、甘肅、新疆等地的納捐、釐稅等等。其中,胡雪巖幫助左宗棠從洋商、華商借來的銀子約1710萬兩,佔比高達28.4%。

一年365天,六年就是2190天,按照這筆借款來算,胡雪巖相當於每天要幫左宗棠借錢7808兩,經過古今豬肉價格(按如今12元/斤)換算,當時1兩白銀相當於今天的人民幣60元,也就是胡雪巖每天借錢高達46.8萬元(但還是比隔壁老王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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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些錢不用胡雪巖來還,相反,由於利息太高(當時找洋商借款一般月息是八釐,可胡雪巖借的錢很多都是一分二釐五),外界盛傳胡雪巖從中賺取高額差價。這一點應該是對手故意在抹黑,因為左宗棠為人清廉、耿介,借錢純粹為了打仗,自己從未染指分毫。靠山左宗棠都如此了,依附者胡雪巖又如何敢中飽私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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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雪巖破產

說完借錢,接下來就是破產了。

左宗棠收復新疆後,威望達到頂峰,舉國上下,哪怕李鴻章也得退避三舍。胡雪巖背靠這尊大佛,自然是無往不利,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然而好景不長,一場中外對決的“生絲大戰”過後,銀根斷裂的胡雪巖破產了。

胡雪巖做的是錢莊生意,就好比私人銀行,但前來銀行存錢的,不只是私人,還有公家。阜康銀號一倒閉,風波是全國性的,很快就捅到了最高統治階層,也就是慈禧太后那裡。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光緒九年十一月初七(1883年12月6日),慈禧太后下令將阜康銀號所經手的公私款項逐一查明登記備案,同時要求閩浙總督何璟、浙江巡撫劉秉璋密查胡雪巖的財產,準備用來抵債。

這個命令沒有任何問題,因為胡雪巖從小生活在浙江杭州,主要的產業也在此地,本就是閩浙總督與浙江巡撫的職責。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然而,最終負責全面查辦胡雪巖破產案的人卻並非上述這兩位。那是誰呢?

三個星期後,也就是十一月二十八日(12月27日),慈禧再度下旨,將胡雪巖革職,並要求兩江總督負責緝拿胡雪巖,同時勒令胡雪巖迅速還清所有公私款項,否則將從重治罪。

這就回到我們開篇那個問題了,慈禧為何要打破常規,讓兩江總督跨省抓人、異地審判胡雪巖呢?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因為,此時的兩江總督,正是胡雪巖的最大靠山——左宗棠。

老天爺給胡雪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這位曾經幫助“恩主”左宗棠四處借錢應急,又因左宗棠而混得風生水起的“紅頂商人”,最終卻依然要由左宗棠來親手終結他的傳奇一生。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當然,慈禧這樣做,有袒護左宗棠以及寬免胡雪巖的意思,一開始也只是革職查辦,並沒有直接治罪抄家。

然而,這只是表面上發出的信號。已經風燭殘年的左宗棠在朝廷的影響力已遠不如三年前意氣風發的鼎盛時期,而且此時宿敵李鴻章已重新奪回了優勢。故而左宗棠屢次為胡雪巖陳情減免時,朝廷沒有一次批准同意。


慈禧下旨跨省抓捕“首富”,異地關押審判,究竟為了什麼?


光緒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1885年9月5日),左宗棠在福州病逝。同年十一月,胡雪巖就在貧恨交加中鬱鬱而終。

“花花轎子人抬人”,這是胡雪巖一生做人做事智慧的結晶。他“抬”了左宗棠,自然也就有人會來“抬”他。但關鍵的問題是,你只能選擇一頂轎子,轎子裡面坐了左宗棠,就不可能再坐進一個李鴻章;哪怕你中途見勢不妙,想要換一頂轎子來抬,別人也不會接受。因為在“官”的眼中,“商”的分量永遠都不夠。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紅頂商人依託官員的提攜而興起,自然也會隨著靠山的崩毀而消亡,這就是原罪,也是無法擺脫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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